【泛哲學】動物實驗可以談道德嗎?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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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可以談道德嗎?

人類利用動物進行科學實驗,並測試動物在生理或行為上的反應,以科學研究與應用為目的。動物實驗到底是有助科技發展,還是不人道的行為,有不少爭議。人類為了自己族群利用動物進行實驗是否合理呢?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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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第一位坐火箭進入太空的生物不是人類,而是黑猩猩漢姆。漢姆在升空之前,必須經歷體能、智力的測試,並且學習簡單的操作。例如,牠在看到藍光之後,必須在 5 秒鐘之內壓下推桿,否則會遭到輕微的電擊。為什麼要猩猩代替人類執行任務呢?當然,黑猩猩的基因與人類相近,能夠測試人類在太空中所能承受的重力、速度等等,是位不可多得的「白老鼠」。更甚者,如果在執行任務期間出現未預期的意外時,黑猩猩作為太空人的代價和傷害必較低。換言之,人類在測試未知時,傾向找替代品先行測試,而動物實驗就是人類社會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例子。

動物實驗應用於不同領域,當中包括生物學、醫學、美容化妝,以及心理學的研究。人類利用動物進行科學實驗,並測試動物在生理或行為上的反應,以科學研究與應用為目的。動物實驗到底是有助科技發展,還是不人道的行為,有不少爭議。討論這個問題時,筆者認為必先要了解動物的價值,究竟牠們只是附屬於人類的工具,還是獨立的生命個體。《動物解放1自 1975 年出版以來,人類開始注意到虐待動物的問題,繼而出現世界性的保護動物運動。關於動物權益的爭議不休,動物權利這個問題牽涉到人類實際生活的利益,即使是提倡動物主義 (Animalism) 的人士之間也會持不同的態度,包括激進和溫和的方式。動物主義是一個特定理論的專有名詞,指動物是有感知的生物,具備有痛苦和快樂的感受,所以人類對動物應該要有道德考量。2談及動物以及動物權益,不可以抽空語境,也不可以忽視社會脈絡,尤其是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人類為了自己族群利用動物進行實驗是否合理呢?或者,怎樣的動物進行實驗才算道德呢?

對此,筆者會先剖析尊重動物的權利,並以康德的義務論、湯姆.雷根的動物權益理論和辛格的效益主義主行辯證,為下文提供討論基礎。然後,筆者在上述的討論基礎下,說明動物實驗如何在「有條件下」進行。

尊重動物的權利

隨著社會趨向文明,人們對動物愈來愈重視,不少人家中都有一兩位「毛孩」,視為家中的一份子,所以自然會認為動物有其生命,而非純粹是人類的生活工具。但是孟子有云:「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3,明確地把人類和其他動物區分開來,那麼動物的權益和道德地位應該與人類有所不同。然而,兩者的差異在哪呢?又是否真的有差異呢?

說到動物權利,一般討論動物倫理學 (Animal Ethics) 時,會認為康德的倫理學無法與動物權利理論互相相容。因為康德認為只有擁有自由意志和理性思考能力者,才能視為「目的自身」而擁有道德地位,他人因而對其有道德義務。動物只有肉體卻沒有理性思考的能力,而無法被視為擁有道德地位的目的自身。4即使要對動物仁慈,亦都只是為了不使人類養成殘忍的人格,並非真正出於考慮動物的權利。如果按照康德的理論,動物似乎只能是「為了實踐某種目的」的工具,也就是人類達成目的之手段和附屬品,又怎麼可能有動物權利可言?在康德義務論之下,動物沒有道德地位、動物權利也受到限縮。

現時人們為了達成人類的特定生活目的所做的動物實驗行為,是把動物視為工具的踐行。在 2016 年時,《獸醫眼科期刊》(Journal of Veterinary Ophthalmology) 曾刊登一則動物實驗:實驗員把一批小獵犬的眼睛先弄盲,以測試藥物治療能否根治眼睛的毛病,最終實驗失敗,六隻獵犬被人道毀滅。5由於動物被視為人類的工具,雖然不是不保障動物福祉,但是人類為了實驗目的很容易忽視動物福祉,殘害動物的實驗履見不鮮。

然而,筆者認為動物不應該被視為工具。因為如果把自由意志和具備理性思考的能力,就當作為衡量是否擁有自身權利標準的話,由此推論,智能不足的人士和因腦部功能受損而無法運作的人,就未能擁有作為人的道德權利。如果我們將智能不足的人士等理性功能受損的人視為僅僅的工具,他們的家人肯定也完全無法接受。正如筆者一開頭就提到毛小孩,人類將其視為家人,對牠們有特殊情感,很難把牠們視為工具。相對而言,湯姆.雷根 (Tom Regan) 提出的動物權益理論就未從「考慮動物有沒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來衡量動物的道德地位,他認為動物是生命的主體,具有「內在價值」。他曾指出:

沒有一位嚴肅的倫理學家會認為,我們可以任意所為地對待動物。所有倫理學家都同意,可以合理的道德來約束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6

Tom Regan, 1938 – 2017
根據雷根的說法,動物也是獨立生命個體,擁有生命權利,因而具備內在價值而享有道德地位,不應單純當作工具或物件。因此,筆者同意雷根的看法,應該尊重動物的生命權利,但要尊重到什麼程度?我們完全不能進行動物實驗嗎?

筆者在上文中引用了康德和雷根的觀點來推論動物權利應該受保護,因為動物有內在價值,所以有基本權益,包括生存權、免受不必要傷害的權利等。換言之,人類要尊重動物基本權益,動物權利也要受到保障。如果發現牠們的基本權益受損時,要保護牠們。如果要進一步討論動物實驗時,動物受保護的實質程度就不可不提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的效益主義 (Utilitatianism),又稱功利主義來解釋。辛格主張雖然動物是否具有快樂、思考等能力存有疑問,但是牠們具有痛苦、痛楚的感覺,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應該避免動物受苦。7筆者認為他提供平等考量人與動物的方式,並將生物痛覺視為道德考量的衡量標準。如果動物跟人一樣會感知到痛楚,那麼基於同樣的道德考量 (equal consideration),人類也應該維持動物的生存、健康、繁殖等的生存偏好為原則,所以牠們不應該被無故殺害,至少要減低對動物的傷害。

如果把這個邏輯放到動物實驗中,人類要減低、避免任何對動物有可能造成的痛楚。根據雷根的倫理理論和辛格的效益主義,我們不應該將動物僅僅視為工具,不應該故意傷害動物。這可以幫助我們判斷是否應該進行動物實驗,或是可以在什麼條件下進行動物實驗。

有條件的動物實驗

根據雷根與辛格的的觀點,動物有其道德地位,人們應該予以尊重。然而,就如康德所說,人因為具有理性能力而值得擁有較高的道德地位,所以面對動物實驗的問題時,我們應該在「尊重動物生命權」與「為了人類福祉」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另外,根據班傑民 (Martin Benjamin) 提出的分級理論 (Split Level Theory),指出動物有其道德地位、權利,但是其道德地位理應低於人。分級理論提出生物之間有道德地位的高低差別之分,所謂道德地位的高低,是由理性思維、自由意志等範疇出發。而道德地位高者,則理應擁有較多的權利,不同能力的動物也有不同權利,如黑猩猩、海豚等智能較高的哺乳動物,其道德地位肯定也比貓狗高,因此理應保障他們的相應權利。同樣地,貓狗因溝通、執行指令的能力較高,故較其他禽獸更易得到尊重。推而廣之,人類有理性思維、自由意志,道德地位又高於其他動物。

Life and Death : Grappling with the Moral Dilemmas of Our Time
動物有不同程度的道德地位,但是否代表人類的生物價值能夠完全凌駕於動物之上呢?班傑民指出生物生存有兩種需求,包括「重要需求」(Important Needs)和「瑣碎需求」(Trivial Needs)。「重要需求」是指與生存、安危有關的最基本和重要的需求,如生物生存的需求;而「瑣碎需求」是指並不影響生命,而且對生活水平提出的要求,如口腹之慾。8換言之,生物的「重要需求」優先於「瑣碎需求」,「需求」跟「道德地位高低」一樣,也有等級之分。

在這種分級理論的框架下,人類在實現「重要需求」的情況下,動物實驗是有需要進行的。動物實驗之目的是為了令人類避免受到生存上的傷害。不過,雖然人類的道德地位較高,人類的「重要需求」重要過動物的「重要需求」,但是涉及動物生命的「重要需求」涉及生物存續,可讓動物維持生命、理性能力的運作,卻重要過人類的「瑣碎需求」。人類的「瑣碎需求」不必然影響生物天性,故動物生命的「重要需求」較重要。換言之,筆者認為動物實驗即使以保障人類生命安全為理由,但應該同時避免傷害動物的生命。

即便人類的「重要需求」比動物的「重要需求」重要,但筆者反對把動物放置於惡劣環境中進行實驗。實驗的動物會因危險、壓迫的環境而感到驚慌、痛苦,會作出自殘行為。從實驗室動物的賀爾蒙壓力測量、異常行為及腦部官能障礙的呈現等裡顯示,在實驗室的動物確實是在承受巨大的痛苦。例如,實驗員囚禁牠們在細小的空間中,或不人道地綁起牠們的四肢以方便實驗。這些實驗造成動物要承受人類故意營造出來與實驗目的無關的痛苦,是不可接受的實驗行為。以實驗過程對動物麻醉為例,盡可能減輕因實驗所引致的痛苦,是較人道的方式。麻醉可止痛和控制動物的行動,並配合鎮靜劑、抗焦慮劑,有助動物恢復平順情緒,並減少實驗後動物的心理問題。同時,這也符合雷根的看法,人類尊重動物為有感知生命,減免實驗過程中不必要的痛楚,也減少了對動物造成的創傷。

而當人類的「瑣碎需求」凌駕於動物的「重要需求」時,動物實驗就是不可接受。在動物實驗之中,以化妝品測試為目的之動物實驗是最具爭議。因為化妝品測試與醫學性測試不同,前者是非必要的、屬於「瑣碎需求」,只是為了滿足人類的一己私慾,無關生存。這行為違反了分級理論,因為人類的「瑣碎需求」不應該凌駕動物的生命、健康的「重要需求」。以白兔測試洗髮精的過敏程度為例,牠們的身體結構與人類不同,根本沒淚腺、分泌淚水的能力,不可能測試出人類眼睛接觸洗髮精後的反應。而且,白兔的眼睛在實驗後會嚴重受傷,其「重要需求」就因人類的「瑣碎需求」而受損。筆者認為這是不可接受的動物實驗,應以其他方法來代替動物實驗。例如,人造皮膚測試實驗的人造皮膚與真正人體的相似度較高,令科學家掌握化妝品對人體的反應和副作用測試,也不會令動物受傷。

動物實驗的道德

動物實驗可以談道德嗎?當然可以。根據雷根和辛格的觀點,動物也有內在價值跟基本的道德地位,並有不同的生物價值。另外,從班傑民的分級理論說明,人類的「重要需求」較動物的「重要需求」迫切,但人類的「瑣碎需求」就不可凌駕於動物的「重要需求」。動物實驗是應該要顧及動物福祉與相應權利,包括在實驗過程中要減低、避免任何對動物有可能造成的痛楚。除了尊重動物的權利,我們都要衡量哪些實驗過程是不必要的。這樣既避免任何對動物有可能造成的痛楚,又同時合理地平衡人類與動物的需要和權益。

企圖超越學科之間的邊界,跨越哲學、文學、歷史等不同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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