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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吃你家的寵物嗎——為什麼我們會差別對待不同的動物?

為什麼我們會差別對待不同的動物?更精確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理由特別對某些動物好,而這種待遇不一定適用在所有的動物身上?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對立的兩邊往往據守各自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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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會差別對待不同的動物

近幾年來,撇除新奇與潮流外,我們越來越常看到路上有人在遛狗、溜兔,甚至溜一些以前不太可能有機會看到的寵物。我們也可以發現,許多人開始將貓狗(以及其他的寵物,兔、鼠、鳥等)當作他們自己的家人來關愛。也就是說,相較於傳統社會中將寵物當作隸屬於人類的「工具」(例如看門狗)或「所有物」來看待,當代的寵物擁有不同於以往的地位,在方方面面都比以往享有更多的照護與福利。這種強化動物與人類之間的關係連結,或許正是催發當代動物權利概念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不過,即便當代動物保育意識逐漸抬頭,我們仍然可發現,許多主張要保護動物的人,其所選擇的保護對象,可能會聚焦在特定的幾種動物之上,例如貓、狗、或是其他的寵物。即便他們喪失寵物身份,成為流浪動物的時候,多數人還是會認為傷害他們是不對的行為。這種差別待遇由何而來?是對的嗎?

這就是我在這篇文章中,想要很簡要地談一下的動物保育議題:為什麼我們會差別對待不同的動物?更精確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理由特別對某些動物好,而這種待遇不一定適用在所有的動物身上?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對立的兩邊往往據守各自的立場,有時候還參入對素食主義的討論,而使得對話難以展開。我會先由案例簡介開始入手,進而說明目前比較知名的動物保護理論,最後指出我認為比較適切的說法。

狗肉節

玉林荔枝狗肉節 2014
中國廣西玉林荔枝狗肉節的攤商照片,2014
為什麼我們需要保障流浪動物的生存權,卻沒有反對畜牧業與養殖業對雞鴨豬牛的宰殺?一個典型的衝突,是中國玉林每年都會舉辦的狗肉節:每一年,中國玉林都會舉辦「狗肉節」這個大型的地方節慶,並公開販售大量的狗肉。 1 這一點也使得反對狗肉節的人,常常在網路上受到揶揄:「不能吃狗,還不是每天吃豬吃牛。」

為了突顯這種差別待遇,我想請各位讀一下這則由我虛構出來的新聞案例。在 K 國裡,食用雞肉是該國習以為常的飲食文化與傳統。某天,某個動物保護組織來到 K 國,並且希望 K 國的人民停止食用雞肉。報導如下:

對西方國家以及某些其他國家來說,最難接受的 K 國文化便是食用雞肉…一名農夫接受了動物保育協會成員的輔助,釋放了他農場當中超過一百隻的雞——他獲得一些現金以及輔導他轉行的計畫書…。

「我們的目標是中止 K 國所有提供雞肉的產業,」一位創建該動物保育協會的成員如此說著。

這篇報導可能對將雞肉視為日常食物的我們而言聽起來非常奇怪;某些人跑去要求另一群人不應該吃某些什麼,未免有點管過頭了。更不用說如果這種飲食是他們傳統文化的一部分,這種介入似乎就更加地沒有正當性。這份報導做了一個簡單的總結:

…現在雞肉餐館不停的在關閉。K 國首都曾經有超過 1,500 間餐廳提供雞肉,現在剩下 700 間…許多 K 國的人民都有同感,認為西方人不應該告訴他們要如何過活。

換言之,該動物保護協會的介入,大幅扭轉並改造了K國的食物產業,並逐步將K國的飲食文化調整成他們認為正確的樣貌。這篇報導可能會讓我們非常的困惑,而且迫切的想要得知到底是哪一個動物保育協會在從事這樣的介入。

事實上,只要將「雞肉」改成「狗肉」,「K 國」換成「韓國」,這是一篇 2015 年 BBC 報導的新聞。2 一旦我們將這篇報導還原,似乎動物保護團體的行為就不是那麼的難以理解。

烤鴨
在雞、豬這類的食用動物,以及貓、狗這類寵物之間究竟有什麼明確的差別?
但是在雞、豬這類的食用動物,以及貓、狗這類寵物之間究竟有什麼明確的差別,使得「雞肉」與「狗肉」互換的時候,我們直覺地會認為這篇報導有些東西不太對勁?我認為這當中的關鍵在於:我們主要依據什麼原則來判斷哪些動物比較應該被保護。

如果我們認為(人類之外)的眾生平等,那麼吃狗吃貓跟吃豬吃魚其實也差不了太多,但如果我們認為包含狗、貓在內的「寵物」- 即,平常在你家跟你一起住,正常情況下不會考慮抓來吃的那些寵物 - 就是有某一種使他們跟食用動物不一樣的特性,這種特性使我們不會輕易的將他們與餐桌上的食用動物互相比較,那麼上述的虛構案例或是狗肉節的報導就很容易使我們感到不滿。事實上,動物倫理的研究當中已經對各種原則做了一個大致的區分 3 ,我會首先介紹目前比較常見,也比較為人所知的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因為他們感受的到痛苦

當代的動物保育風潮在世界各國都逐漸蓬勃發展,這股潮流最知名的起始點之一,可以追溯回 1970 年代發起的動物解放運動(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 4。在彼得.辛格撰寫了他那本廣為人知的《動物解放》後,動物解放運動正式浮上檯面,進而促使許多動物保護組織,為保育與改善動物待遇等相關的議題發聲與請命。許多哲學家也開始發展不同的哲學理論,嘗試說明:由於某些非人類動物具備某些特質,這些特質如果不是人類也擁有的特質,就是有著重要的價值,因此人類有道德義務善待(或至少不傷害)擁有這些特質的動物。

辛格相信,人類對動物的不平等待遇,長期存在於不同的宗教信仰以及歷史脈絡當中。整體而言,這樣的待遇,是因為人類將理性能力作為是否具備道德地位的唯一判準:唯有具備理性能力的個體,才是道德考量的對象。

對辛格來說,特地挑選了只有人類具備的能力,而非挑選其他動物也具備的能力,是一種可以稱為物種主義 (speciesism) 的歧視。如果我們以是否能夠飛翔的能力,或是能否在水中呼吸的能力,而並非以「理性」這種能力來賦予道德地位,人類就不會是唯一具備道德地位的生物。

辛格進一步指出,如果我們獨斷地將「理性」這種能力,當作否具備道德地位的判準,那麼我們是否也能用同樣的方式,來偏袒特定的種族或性別?例如,「由於白人才具備理性,因此沒有理性的有色人種較為低等」或「由於男性的理性能力較強,因此女性較男性來的低等」這類明顯道德上不正確的歧視言論?據此,辛格認為,如果我們也同意上述種族主義或性別歧視的說法,在道德上是不正確的,那麼我們也應該要對抗同樣歧視其他物種的物種主義。5 

動物解放
為了達成對抗物種主義的目的,辛格借用了傑瑞米.邊沁 (Jeremy Bentham) 的效益主義式論述,來重構他理想中的平等考量原則:「重點不是他們會不會思考,或他們會不會說話,而是:他們會不會感受到痛苦?6換言之,鑑於「感受痛苦」是一種比「理性」更加普遍的能力,那麼我們就能簡單地導出我們需要的結論:凡是能夠感受痛苦的生物,我們都應該將其納入道德考量的對象之中,並且可以透過效益主義的基本換算法來計算得失。換言之,只要一隻動物能夠感受疼痛,那麼我們就應該將它的利益納入平等考量的範圍之內。7辛格的理論可以說是當代動物保育理論當中最具代表性的論述,並且其標準簡單明瞭,又在某個層面上可以被比較。

辛格的論述雖然提供了我們一套以是否能感受痛苦為盼準,並且說理完整的動物保護理論,但是沒辦法說明為什麼比起食用動物(豬雞牛羊等),我們更想要積極的保護我們的寵物(狗、貓以及諸多的寵物)。對辛格而言,我們這種差別待遇是一種歧視,但我們可能始終覺得哪裡不太對勁。

我認為原因在於辛格的標準太過單一。如果我們真的按照辛格的說法來作判斷標準,那讓我們假想一下一個不太可能發生,但是可以幫助我們指出辛格理論當中缺陷的模擬情境:

我有一隻養了六年的狗,他跟我非常非常的親近。某天,我決定將我的狗送入寵物美容院做個梳洗打扮。兩個小時後我回來接他時,發現寵物美容院不幸的發生了火災!

這時候我奮不顧身的衝入火場,透過眼前的兩扇門上的玻璃窗,我發現我的那一隻狗被關在右手邊房間,而左手邊關著兩隻不是我養的狗。火場立刻要崩塌了,我只有打開一扇門,拯救其中一邊的機會,而我應該救哪一邊?

根據辛格的理論,兩邊都能感受同樣的痛苦(都是狗),但是左邊有兩隻,右邊只有一隻——二大於一,我應該要救左邊。

我們可能會覺得辛格到底在開什麼玩笑,但是辛格是認真的。他真的覺得兩隻別人的狗,比一隻自己家的狗來的重要。但是,辛格的這種說法其實強烈地違背我們的道德直覺:我們就是覺得照辛格的說法去做,是非常有問題的事情。我們特別想要去保護某些生命,不是由於他們會痛不會痛,而是因為該生命與我們有著特殊的關係。是這層關係使我們認為對方很重要。雖然貓奴常常會在路邊餵食野貓,但是貓奴也不太可能如同對待自己家裡的貓主子一樣照顧野貓。用這個道理類推一下,如果我們不會以對待野狗的方式來對待我家的狗,那麼我就更不可能把我的寵物抓進廚房拿去燉湯。

道德社群說

我認為我們差別對待動物,不是因為辛格所說由「物種主義」而來的物種歧視,而是上述所說關係的親疏遠近。對此,我認為我們我們可以參考托德·梅 (Todd May) 所提出的道德社群說

我將會使用人類道德社群 (human moral community),來指涉一個首要成員是人類而架構的社群。粗略地說,一個人類道德社群,是一個人類個體互助的社群,並且在這樣的互助關係中,對於他者有一組道德義務。...建構人類道德社群的,是互助以及互相依賴,由此延伸而來的義務也建立在這樣的互助與互相依賴之上...我們可以將我們與動物的關係,類比成人類之間的關係,例如友誼。相較起陌生人,我更有理由去關懷我朋友的福祉,而這部分來自於我與我朋友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設想寵物同樣牽涉在這樣類似的關懷理由之中。 8

我們可以將梅對道德社群的說明,理解成一個同心圓的概念:

也就是說,在動物倫理的議題上做道德考量的時候,較接近道德社群核心的個體,會排在較高的順序。而這樣的道德考量,會根據被考量對象與道德社群係的親疏遠近,逐漸往同心圓外排列。

道德社群這個同心圓的核心會是我們自身,而在動物倫理的議題當中。圍著核心最重要的社群,我們會將之定位成人類社群。這是由於一般而言9,我們會賦予所有的人類優於其它動物的道德考量優先性。與人類關係良好的動物成員,例如寵物,可能就會處在非常靠近核心的地位,而後再逐漸往後排序,可能包括我們保護的野生動物,飼養的家禽與家畜,乃至於與我們毫無互動的某些動物。這同時也是當我們在處理動物倫理中,一旦我們需要面對寵物動物之間的道德衝突時,道德社群所能給予我們的判斷標準。

若某些動物比較靠近道德社群的核心,我們會基於對這些動物的關懷,為了成全他們的利益,進而放棄我們的部分利益;與此同時,若這些較靠近道德社群核心的動物,與離核心較遠的動物有了衝突時,我們也會選擇保全前者的利益,而犧牲後者的利益。最顯著的例子,是一般而言,我們對於照顧自己所關愛的寵物,往往不遺餘力,甚至甘願犧牲自己的享受而成全牠們的享受(例如經常聽到的「狗奴」、「貓奴」或「兔奴」等);相較之下,若有一隻飢餓的野貓跑進我家的後院,想要攻擊我養的荷蘭兔,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把牠趕走。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一個文化當中多數人認為,狗應該是寵物而非食用動物,並且把狗在道德社群中的地位排在比較靠近核心的位置,那麼這個文化可能就會比較明確地保護狗的福祉,甚至可能會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但是如果一個文化當中沒有如此明確的意向,那麼該文化,或至少該社群(例如廣西玉林)就不會認為有保護狗的必要。

或許會有許多支持動物倫理學者立場的人質疑,辛格等動物倫理學者至少提出了非常明確的標準,告訴我們某些對待動物行為是錯的,並且我們能直接根據這個原則來保護動物。但是道德社群說卻將放在道德考量的核心,那麼如果有些人(或是文化)為了自己的快樂或利益,進而虐待動物,甚至殘暴的殺害無辜的動物,道德社群的概念似乎無法提出有效的遏止方法。更進一步的說,道德社群論要如何處理不同社群在道德社群概念上互相衝突的問題呢?例如,我們有可能調節動物保育組織代表的道德社群概念,與廣西玉林當地人的道德社群概念之間的衝突嗎?

我不會否認這對道德社群說是一個相對困難的問題,而且我在這篇文章當中可能也很難回答這個問題。其中一種可能回答的方向,是訴諸環境公民權 (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10 這類附加在公民身份之上的公民義務:我們作為一個社會當中的公民,總是有某些因為此一公民身份而來的道德義務。是這種道德義務要求我們不要殘忍的對待動物。並且當所有的國家(以及文化)因為當代資訊傳播極為發達的緣故,會有著更加頻繁以及深入的往來時,不同的文化之間也容易慢慢形成某些基本的共識。

例如我上述改寫的 BBC 報導,動物援救組織選擇拯救狗,是因為狗在道德社群當中的次序排在其它家禽與家畜的前面,並且是我們所關懷的對象——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因此完全罔顧家禽與家畜的利益。即便我們仍然將雞、牛、羊、豬等動物視作食用動物,但是逐漸有許多人意識到,就算是養殖的食用動物,也不應該受到殘酷的待遇,因此開始呼籲包含自由養殖以及人道宰殺在內的諸多方式,希望能改進養殖動物受到的不良待遇。

這樣呼籲其實就是一種道德教育:我們是否有可能讓所有的人重新思考我們應該如何關懷動物,而不是藉由一種強制性的正義來保護動物?11我同意這是一種理想,並且在實際執行上不一定那麼有成效,不過,包括 BBC 原始的報導也提及了,就算沒有動物保護團體的介入,仍舊有越來越多的韓國人拒絕吃狗肉。我相信這樣的改變逐漸發生在不同的國度,例如為了動物保育,許多人選擇素食,或是積極的推動各種動物保育政策。

我們所要做的是參與並推廣這樣的道德教育,而後等待其成果逐漸發酵。請注意,由此而來的道德教育,不一定具有一種道德上的應然性,而是不斷的在對話與溝通的過程當中,希望對方可以理解並且採納友善(或至少無痛)對待動物的方式。

由關懷動物邁向關懷環境

動物解放運動在動物倫理學者的反思後,逐漸演化為我們應該盡力為動物爭取平等道德考量的思潮與社會運動,但是我認為在某些案例上,「動物平權」這類的概念或許走的有些過頭了。我相信作為人類,我們始終只能以人類的身份與這個世界互動;與此同時,我們也仍舊是這個自然的一部分。訴求我們完全客觀而平等地考量包含人類在內的所有動物利益,或許在現階段是一種矯枉過正。隨著我們慢慢意識這個世界其實還有很多很複雜的東西需要我們的注意,慢慢地,我們或許可以將關懷的對象由我們最親近的寵物開始,逐漸擴散並推展到對一些流浪動物、野生動物,乃至於對自然環境的關懷。

這是因為道德社群的概念並不是固定的,如同我們對待動物的概念不停的改變,道德社群的範圍也逐漸擴大。若我們將整體自然界中的各種生物(甚至或許可以延伸到非生物)都視作道德社群的一部分,那麼我們對它們的關懷,自然會促使我們修正與它們互動的方式。這樣的關懷,除了訴諸關懷倫理學之外,或許也可以由中國哲學當中尋求可能的詮釋。

我在這篇文章當中論述的道德概念,或許無法完整的解決動物倫理當中的每一個難題與困境,但是相較於動物倫理學者所提倡的平等考量,我認為道德社群所提倡的不平等考量以及關懷,才真正適用於我們與動物互動時依循的原則。

花了很長的時間唸書,但也一直懷疑自己是否適合唸書。作為研究者,目前從美、中、台的國際關係作為思考的框架,並專注於氣候變遷相關議題的研究上,同時也關注東亞地區的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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