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數十年來已成為逐漸重視人權、講求正義、平等的民主社會。許多著重不同面向的民間組織興起,並積極替社會中的弱勢族群發聲,政府單位也透過法制來保障每位公民的權益,讓弱勢族群獲得足夠的資源來過有尊嚴的生活。
譬如,全台灣人民都享有的健保服務、長照 2.0 法案、同性婚姻專法、無障礙法令等等,這些法案與措施都顯示出臺灣社會尊重人權的發展趨勢。然而,我們是否已經達到平等對待、尊重弱勢、滿足所有公民需求的目標了呢??
我們訪問了兩位肢體行動較一般人吃力的朋友,劉哲彰與林欣儒,請問他們對於身心障礙族群在台灣社會中生活的看法。根據訪談內容,生活中發生的「歧視」遠比我們以為的容易;而要改善弱勢者的處境,其實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困難!
受羅素啟發的社運者
認識哲彰是因為他曾參加過哲學新媒體的讀書會與哲學講座活動。他因小時候罹患小兒麻痺的緣故,目前只能仰賴改裝過的電動床行走江湖。行動不便的他曾經為了爭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而走上街頭進行倡議。
我們好奇他為何會投入身障者的運動,他提到其中一個原因是受到哲學家羅素的影響。哲彰年輕時因緣際會看了一本羅素的書籍,進而發現羅素是一個富有行動力的哲學家,也曾經參與過一些社會運動。這在他心裡建立一個典範的楷模,埋下一個後來參與社會運動的種子。
另一方面,他投身政治運動也是因為他想要自主生活卻遇到諸多困難的人生經驗。
身障者自主生活運動
但是療養院的生活與他理想中的生活差異太大了。舉例來說,他無法按照自己的喜好佈置自己的房間、朋友來也只能在公共區域聊天、甚至連上網、使用電腦這些對一般人沒有障礙的活動都有困難,在此意義上算是被迫殘障。他說療養院的想法就是「讓他吃飽睡好就算是『照顧』了」,沒去設想身障人跟一般人一樣會思考、需要社交與實現自我的需求。
在療養院,他沒有夠大的生活空間,配合團體生活安排很難工作、出門受限、更談不上參與社群活動了。簡言之,他並沒有太多發揮自我與才能的自由空間。
哲彰指出,身障者也是人,當然也希望自己能盡可能實現自我、對社會有所貢獻,過一個有尊嚴、能自立的人生,這些是他想方設法要實現自主生活的原因之一。
另一位受訪者,林欣儒也同樣提到這些觀點。
娛樂休閒是種奢侈
曾在公家單位為身障者服務過的欣儒是一位使用拐杖行動的輕度不便者。她小時候因病無法自行行走,但後來卻投入輪椅國標舞的表演,不僅在多項比賽中獲獎,也曾代表台灣到德國、韓國、中國大陸、俄羅斯等地比賽。
我們好奇她如何從幾乎足不出戶到勇於上台表演的心路歷程。欣儒笑著說,只是因為在雲林身障者能參加的活動很少,當初知道雲林縣復健青年協會有開輪椅舞蹈培訓班,如果她想要運動也就只能去這裡,單純地就是這樣的原因而踏上舞蹈之路。
她小時候從來沒跳過舞,之後肢體不方便的關係,她也沒想到自己有能力成為一個舞者。欣儒話鋒一轉,說起給身障者的交通與運動的資源有極大的南北差異,呼籲相關單位應該更重視各地身障者的身心需求。
看不見的障礙
但她認為,身障者雖有可見障礙,但不見得不適合大多數工作,因為其實一般正常人可能也會有「看不見的障礙」(例如不好意思求助或漠不關心),而身障者往往為了避免造成他人困擾反而更能體察他人的需求。在此意義下,身障者可能是更負責與貼心的員工。
哲彰也曾試著找工作,雖然也遇到願意聘僱他的單位,但對於像他這樣的身障者,出門就是一項很大的考驗。他笑說,出門就是生死交關、無處不危險。哲彰說,雖然台北捷運開通之後大幅提昇了他出門的便利性,然而也常會被各地的站務人員過度關心,跑來詢問他想要去哪裡,提供他未必需要的「到站接送服務」。
日常生活中的過與不及
當問到日常生活中是否有什麼不便,兩位受訪者不約而同都提到公共廁所與道路地面的問題。在政府推動無障礙措施多年之後,兩位朋友出門仍常常需要忍耐到回家再上廁所,這也大大限制了他們可以去的地方、以及可以待在外面的活動時間。
醫療床或輪椅等輔具都需要較大的迴轉空間,廁所也不能有門檻才能方便進出。令筆者驚訝的是,兩位受訪者皆提到,就算找到無障礙廁所,有些也會上鎖,需要找管理人員打開之後才能使用。或者也會碰到相反的情況:廁所不能上鎖。
光是一個門鎖,就能造成更多障礙。而廁所的改善其實相對容易,譬如欣儒提到,對輕微身障者來說,其實只要將蹲式馬桶改為座式馬桶即可大大提昇如廁的方便性。
另外像是列車與月台間隙的落差改善,就能提高他們行動的自由性。欣儒提到,搭乘臺鐵時,雖然可以申請搭斜坡板來搭車,但她發現一般人常常誤以為有輪椅就可以自行上斜坡。但對她來說,有些斜坡真的太陡,她根本無法將自己推上去。這種情況下,她會希望周遭的人能有足夠的敏感度,主動協助他們。
哲彰則提到他受到太多不必要的關注,像是搭捷運時,有些站務人員會堅持他要有人陪伴,或是堅持必須讓他們派人接送上下車確保安全等。這些關注之所以會造成困擾,是因為他就像一般人一樣,未必想過今天出門時要去哪裡,也可能會提早或過站下車。一定要派人在抵達站接送他的安排,反而是種讓他不得不接受的行動壓力。
更讓人無奈的是,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讓他在不動時也會受到差別對待:比方說有次他在公共場合停著醫療床等朋友時,竟然有路人丟錢給他。
而不管是哲彰或是欣儒都談到路面不平對他們的危險,因而影響到他們外出的便利性。哲彰的醫療床若碰到他看不見的坑洞,危險可想而知;而不平的地面其實也很容易絆倒使用拐杖的人。他們都提到,出門時往往被迫要行走在車水馬龍的柏油路上,因為比起高高低低、凹凸不平,甚至停滿車輛的人行道,給車走的柏油路面較為平坦,相較來說安全許多。
無孔不入的歧視
除了日常生活中的種種不便,對於身障者來說是否存在著一般人沒有的好處呢?哲彰說,大概就是碰到需要搬重物的時候,自己肯定不會被期待要出手幫忙。欣儒則想不出能有什麼好處,如果可以,她還是比較想當肢體健全的一般人 。
欣儒提到一般人對身障者的眼神和言語的傷害仍然存在。她說小時候會很在意異樣的眼光,像是走在路上會被別人多看兩眼。雖然現在很少有人會對她指指點點,但小時候確實有人會說「就是做壞事才會變殘障」這種無禮言詞。所幸跳輪椅舞的舞台經驗讓她開始習慣一般人的眼光與關注,也就可以比較無視一般人的無禮舉動。
怎麼稱呼才不歧視?
關於對肢體不便者的稱呼,哲彰認為或許應該越能清楚顯示他們與一般人的不同才越好。他說以前會稱他們「殘障」,後來改成「肢體障礙」,但他反而覺得這樣的修改有粉飾太平的味道,讓一般人理所當然忽視他們的需求。
欣儒則認為,不管是「殘障」或是「身障」,她都不喜歡聽到,因為這會將他們與一般人的分別變得明顯。她認為每個人其實都有「不方便的時候」,譬如小朋友無法控制大小便的時候、婦女懷孕的時候、老人家行動不便的時候、一般人生病或受傷的時候。因此,她不認為身障人士比較奇怪或特別,他們只是不方便的時間比一般人長,或者說是提早老化而已,所以真的硬要說的話,她覺得就說是「不方便」不就好了嗎?
與他者共處需要傾聽
我們這些不假思索的言行,彷彿他們並不存在於社會中一樣。就像《莊子》一書中所批判的「成心」,我們很容易依憑著自己熟悉的文化與價值而產生同一化、忽略他者的傾向。
要做出改變其實也很容易,就像我們跟朋友聊天一樣,只要跟一兩位身障朋友聊聊天,就能體會到他們的煩惱,進而對他們的需求變得敏感。有了這樣的敏感度,我們將更能夠看出什麼樣的態度與對待方式才是合宜與恰當的。美國政治哲學家艾莉斯‧楊在《正義與差異政治》一書中談到,一旦缺乏傾聽,我們就容易過度關心、或忽視真正的需求。只有正視我們彼此的差異,才能避免壓迫並實現正義,而「傾聽」正是發現你我差異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