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有臉的動物
在南韓和台灣同樣掀起熱議的韓劇《愛的迫降》,敘述了南韓財團千金因為滑翔傘事故誤入北韓,邂逅北韓軍官進而相識相戀的故事,揪心的愛情橋段與南北韓文化差異的呈現,成為吸引觀眾目光的焦點。
然而「職業病」相當嚴重的我,觀劇時發現的「彩蛋」,卻是女主角拒吃曾和她對視、「打過照面」的小豬那段情節。因為在短短幾分鐘的劇情內,竟然出現了許多可以延伸探討動物倫理爭議的對話。如果說男主角到了南韓之後,教女主角冬天發車之前要先敲敲引擎蓋,以免有躲在裡面取暖的小動物來不及逃出去,是直接了當地「置入性行銷」愛護街貓守則,那麼原本無肉不歡的女主角在準備離開北韓前,因為沒辦法吃打過照面的動物,而毅然拒絕大啖烤乳豬,兩造情境對比下,後者可說更為曲折、有更多可以思辨的空間。
不吃豬,改吃魚?
劇情呈現女主角隨著眾士兵們到達野餐地點時,意外地發現「主菜」是一路上同行的小豬。北韓士兵解釋,因為冷藏食物不便,所以才在郊遊時牽著豬出門,以便整隻烤來吃。這解釋顯然無法說服女主角:「我已經和牠對視好幾次了,怎麼吃得下去?」她的大驚失色引來的反應則是,「之前不是一日三餐都說要吃肉,為什麼突然裝善良?那要吃什麼?」儘管如此,眾人還是尊重了女主角的選擇:鏡頭一轉,女主角含笑看著士兵們歡樂地在河裡捕魚。不吃豬,改吃魚。
女主角的不忍,終究只是偽善嗎?這雖然不是劇情的重點,但如果我們硬是「戴上動保的眼鏡」如此提問,得到的答案,大概也會是言人人殊。畢竟「獨獨不忍心吃小豬,卻不覺得活生生的魚是生命」這樣的印象,很容易讓人覺得,女主角確實有著「雙重標準」。
但在我看來,雙重標準並不盡然等於偽善。至少,隨著女主角誠實無比地披露自己的心情,我們的思考將能觸及更多關於倫理決定的艱難與複雜。
從這個角度來看,女主角不忍見與她對視過的小豬被宰殺,就顯得分外有意義了。當然從動物權的角度,或是從素食者的立場來看,我們大可以說她「為德不卒」。但至少她不曾否定動物的眼神,而且被這樣的「對看」喚起了溫柔的慈悲心。
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
而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又是另一個值得從動物倫理的角度來探討的問題。能夠與女主角對看的小豬,顯然是有「臉」的,但在人類的眼中,卻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有臉。那麼,難道被當成沒有臉的動物,就無所謂「打過照面」的問題,也就理當被人吃嗎?
必須釐清的是,這裡說的臉,並不是外表、生理上的結構,而是哲學家列維納斯 (Emmanuel Levinas) 所定義的臉。列維納斯認為,人與人的倫理關係往往建立在臉,透過臉,他者以他的脆弱,向我們發出了某個要求,召喚著我們做出倫理的回應。以生活化的例子來說,不妨試想,如果在路邊遇到兜售玉蘭花的小販但卻決定不買時,是不是往往就會迴避看著對方的臉?顯然,他者的臉,是會發出召喚的。列維納斯的臉,指的就是希望我們能給予回應、要求我們建立倫理責任的,一種面貌。
其實,美國影集《六人行》(Friends) 也曾有類似的橋段:六位主角之一的菲比是素食者(但並非純素者),某一集裡她拒絕服務於餐廳的雙胞胎姊姊遞到面前的食物時說:「妳忘了嗎,我不吃有臉的。」不吃有臉的動物,乍聽之下很奇怪,但卻呈現了一個事實—我們一旦覺得動物有臉,就比較容易和牠們產生共感,也就比較不忍傷害。至於那些我們覺得有臉部表情的動物,例如貓狗,也就更容易讓我們產生「差別心」、特別去憐憫與愛護。
這對魚,當然不公平。明明也是生命,但英文甚至有魚素 (pescetarian) 這個詞,中文也有海鮮素的說法。吃魚竟然可以當成是吃素?難怪我們在動畫《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 裡會看到,一度獸性大發、想吃斑馬等其他朋友的愛力獅,「戒肉」的方式就是學吃魚,彷彿魚不是動物,而是食物(在這部動畫中,要被吃的魚不但沒有表情,還很快就在砧板上變化為生魚片)。
就眾生平等的概念而言,這的確說不過去,但務實地看待現況的話,我們會發現,許多人確實被根深柢固的觀念所影響,認為動物的智力,是如線性排列般,從魚類、到兩生類、爬蟲類,再到鳥類、哺乳類、靈長類、人類,由低到高漸次發展。而動物的智力又影響了和人類的親疏遠近關係,於是愈高智力的動物,人類也才愈傾向於回應。換句話說,這種「哺乳動物中心主義」(mammalism)下的「差別心」,恐怕長期以來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先覺察,才有在乎、回應的可能
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把差別心無限上綱。相反的,覺察到差別心的存在,才有可能去面對自己在倫理實踐上的矛盾與不一致,從而去思考:如果現階段還沒辦法超越自己的差別心,那麼,就沒有我們能夠為這些「(目前)沒有臉」的動物做的事了嗎?
一旦開始這樣的自我質疑,就會發現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以魚來說,不管是拒絕如「陰陽活魚」之類的殘酷料理,或是支持動保團體所倡議的拒買「活體弓魚」,都是身為消費者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此外,還可以主動關心如何選擇「永續海鮮」、避免食用會枯竭海洋資源的海產。諸如購買食物鏈底層的海鮮、認識漁撈方式並且不買使用非永續漁法的漁獲,都是透過累積相關知識就可以落實的原則。
更積極的做法,則是擴大我們願意回應的動物的範圍,不再局限於哺乳類或脊椎動物。即使無法一步到位成為純素主義者,在動物倫理的路途上,依然不會沒有任何可做的事,至少,覺察自己「為什麼看不到某些動物的臉?」,就有可能是未來願意對更多生命做出倫理回應的起點。
以和魚同樣被歸為沒有臉的蝦子為例,大概只有在諸如《鯊魚黑幫》(Shark Tale) 這樣的動畫裡,我們才會看見蝦子的「臉」—為了博取鯊魚的同情,蝦子瞪大了眼睛、揮動著手一般的螯足,甚至連觸鬚也可憐兮兮地下垂,果真乞得鯊魚開恩,逃過一劫—但那畢竟只是動畫。
一般來說,做為節肢動物,蝦子甚至比魚更難讓人產生共感。但當我在課堂上提及「海鮮素」一詞的矛盾之後,曾經有學生在課後的心得報告中,反思了喜歡釣蝦的自己為何對於蝦的死亡無感:
如果要在現場吃蝦,洗完蝦,就要拿竹籤貫穿蝦子,在一大片鹽盤上滾動,再直接拿去烤。第一次弄的時候,覺得怕怕的,因為蝦子的腳會一直動,穿竹籤的時候會動,身上抹了一堆鹽之後還在動,甚至在烤的時候繼續動。而且把蝦子在鹽盤上滾動時,看著牠們的腳在那邊亂動亂折,會有一種自己骨折的錯覺。一開始對於殺生,多少會有罪惡感,但也許因為蝦看不到血,而且是節肢動物,那種罪惡感比較容易淡化,不易持續。
曾經有機會出現的共感(骨折的錯覺)與罪惡感,因蝦子失去生命的過程不見血,慢慢消失了。學生顯然發現了自己的「無感」之所以產生的關鍵,而這樣的知覺,已經和單純的無感不再相同,距離未來更友善地對待動物牠者,也又前進了一小步。覺察,是在乎的開始,也是個人倫理行動的起點。我如此樂觀地相信著。
(Iris)
就算牠沒有臉
【篇前回應】
上篇提到《愛的迫降》女主角無法吃「打過照面」的豬,讓我想起《愛麗絲幻遊奇境與鏡中奇緣》裡不願意「認識」布丁,以免沒東西可以吃的愛麗絲。「吃認識的動物」對多數人來說,在飲食倫理上的心理負擔顯然是比較大的,不過當然也有例外,小川糸《蝸牛食堂》裡女主角的媽媽,就以「我走了之後我的豬會很悲痛」為理由,要求臨終前把自己的寵物豬吃掉。讀到這段的時候,我對這個安排感到難以接受,但動物能不能既是寵物,也是食物呢?
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在我印象中最經典的,自然是《愛麗絲幻遊奇境與鏡中奇緣》裡那句:「拜託,不必介紹布丁和我認識,不然我們什麼都吃不到了。」愛麗絲之所以說出這句話,是因為紅棋皇后先介紹了羊腿讓她認識,接著又在愛麗絲想切羊腿的時候,指責她怎麼可以切剛認識的朋友,並派人把羊腿撤走。所以她連忙阻止皇后繼續介紹其他的食物,以免什麼都沒得吃。在此,紅棋皇后對「認識」的定義顯然是「打過招呼」就叫做「認識」,和所謂「打過照面」就不吃的邏輯是類似的。
但我覺得這個段落更有趣的地方在於,「打過照面」其實不妨礙愛麗絲本人吃的意願,她只是被皇后阻止了而已。也就是說,羊腿對她行屈膝禮,她覺得古怪,但反正已經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情了,所以在介紹完羊腿之後,她對切下這隻羊腿的肉並沒有表現出抗拒。如果用《愛的迫降》來類比,愛麗絲反而比較接近那些可以牽著小豬上路,再把牠殺來吃掉的士兵,紅棋皇后「另類」的飲食邏輯,則比較像讓大家無所適從的女主角。
不過,不吃認識的食物∕動物,真的有那麼另類嗎?儘管愛麗絲在打完招呼之後還是覺得可以切下羊腿,但與其說她認為吃掉朋友也沒關係,不如說她不認為這樣叫做「認識」。如果我們將共感的能力視為一個光譜,將「打過照面」就定義為認識,並因此認為不該吃掉小豬或羊腿的韓劇女主角和紅棋皇后,共感能力顯然比其他人更敏銳;但如果有選擇,大部分的人確實也會像愛麗絲一樣,覺得吃飯之前,「不必介紹布丁和我認識」吧?
這讓我想起松本大洋的漫畫《Sunny》,其中一回描述春男等「星之子學園」的院童,對著附近高木先生飼養的豬丟泥巴,導致牠們驚慌逃出,其中一隻跑得特別遠,主角之一的小靜在附近的水邊找到牠之後,自顧自地對小豬聊起心事,而他和小豬溝通的第一步,是為牠取了一個名字:噗太。當然,噗太很快就被發現並且被抓回去了,他們的「友誼」連一個下午的時間都不到。但是後來,靜和春男進行了這樣一段對話:
靜:「但是,我還是覺得那些豬很可憐……」
春男:「你怎麼就是搞不懂—真是的。我們讓那些傢伙去瞧了一眼外面的世界耶。在牠們變成炸豬排之前,將牠們從那個糞坑解放出去耶。牠們現在一定在天堂感謝我們。那些豬真的很笨,才剛逃出去,一下子就被抓到了—如果是我的話,絕對會讓他們抓不到。」
在此,噗太對靜來說,確實成為了一隻「有臉的動物」,符合哲學家列維納斯對於「臉」的倫理討論,也就是擁有「要求我們建立倫理責任、希望我們能給予回應的,一種面貌」。而列維納斯所提出的,關於「動物是否也有臉?」這個問題,也讓許多哲學家、藝術家據此延伸出更多動物與人類關係的思辨。
例如藝術家尼基.庫茲 (Nicky Coutts) 就曾經將一系列動物的照片,包括牛、羊、狐狸、鷹、蛇等等,配上人類的眼睛。有趣的是,當牛羊原本的眼睛被置換為人類的眼睛時,觀者未必會立刻發現,但當人眼被拼貼在猛禽或是蛇的「臉」上時,幾乎所有人都會意識到這突兀的錯置。這些照片某程度上,將列維納斯的提問具象化了—蛇有沒有臉?如果蛇擁有一雙人類的眼睛,我們會比較願意承認蛇也有蛇的臉嗎?答案恐怕呼應了列維納斯本人對此問題的「不確定」。
其實說到底,列維納斯連對於與人最親近的狗是否「有臉」,態度也不是那麼篤定。儘管他曾經寫了一篇非常動人的,關於他的狗巴比的文章,但對「狗有沒有臉」這個問題,他最後等於還是將其排除在「face to face」的道德範疇之外,有些哲學家與動物倫理倡議者遂對此提出批判。黛博拉.羅斯 (Deborah Bird Rose) 在《野犬傳命》這本書中,引用彼得.史蒂夫斯 (Peter Steeves) 的文章,質疑為什麼巴比的臉不是臉:
巴比到底缺少了什麼?難道吻部太長就不能稱為臉嗎?是因為鼻子太濕?或是耳朵太垂?抑或是因為耳朵來回晃動的關係?為什麼這不能算是一張臉呢?
羅斯和史蒂夫斯對於「為什麼巴比的臉不算是臉」的耿耿於懷,凸顯的或許是,儘管列維納斯最後仍然認定「人的臉才是純粹的」,但對一般人來說,如果有辦法對這隻動物產生某種(情感上的)連結,臉就可能浮現。
而若要進一步討論噗太為何會「有臉」,我認為更重要的關鍵在於,牠變成了靜「認識的一隻動物」。換句話說,要產生情感的連結,讓動物的臉浮現,前提在於我們必須先「認識」這隻∕這種動物。至於「認識」的起點,很多時候可能僅僅需要一個「個別化」的名字,就能讓一隻豬從炸豬排的食材,變成「噗太」。
美劇《荒唐分局》(Brooklyn Nine-Nine) 第四季當中,恰好也有一段類似的情節,主角之一的查爾斯為了感恩節大餐訂了一隻火雞準備現宰,但吉娜與蘿莎兩人不忍心看到火雞被宰殺的過程,不只「綁架」了火雞,還幫牠取了查爾斯兒子的名字,希望藉此讓他下不了手。讓動物擁有一個名字,當然不是免死金牌或建立連結的萬靈丹,但賦名確實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讓個體從面貌模糊的概念被具體化,成為獨一無二的存在。一如在外人眼中可能長得一模一樣(或至少大同小異)的嬰兒,對新手父母來說卻是珍貴的寶貝,他們會用寶寶的名字或暱稱來稱呼他,而不會叫他「那個嬰兒」。所有家庭寵物都會被取名也是一樣的道理,它是辨識個體性、建立情感連結的第一步。
這也說明了為何有些讀者或觀眾,在看了《夏綠蒂的網》(Charlotte's Web) 或《我不笨,所以我有話說》(Babe) 這些以小豬為題材的作品後,會萌生不吃豬肉的念頭。當小豬成為主角,牠的名字和個性因此得以凸顯,儘管是擬人化的凸顯,依然提供了情感連結的可能性。能和蜘蛛對話的小豬韋柏 (Wilbur) 以及名為寶貝 (Babe) 的豬,都成為和人類一樣有夢想、有恐懼的情感動物,成為讀者和觀眾不僅「打過照面」,而且「認識」的動物。當這樣的情感連結強烈到一個程度,它就有可能從單一動物身上擴大到整個物種,從「雙重標準」(不吃認識的豬,但可以吃其他豬),變成「單一標準」(所有豬肉都不吃)。
當然,如果再往下推論,不吃所有的豬,但可以吃「沒有臉」的魚,看似只是另一種雙重標準,然而誠如前述,我也非常同意雙重標準並不盡然等於偽善,追求極端「一致性」的道德標準是一種理想,卻很難真正落實在日常生活的實踐中。即使在同一個人身上,我們也會看到道德選擇的各種雙重標準,在社會上要建立或尋找一個普遍性的道德準則,自然就更困難。就算我們試圖訂定「一致的道德守則」,人們也會因為認知和詮釋的不同而產生態度上的分歧。由前文已經可以看出,就連什麼程度才算「認識」、什麼樣的臉才能算是臉,每個人也有不同的答案。
因此,名字也好、臉也好,它可以是建立連結的起點,卻不必然是產生共感的充分條件。甚至在某些情況下,當人們只是把動物視為投射不安與不滿情緒的對象時,名字產生的連結想像,反而會用來當成發洩負面情緒的方法—例如故意讓家中動物和討厭的上司同名,心情不好時就踢牠兩腳—至於之前美國德州聖安東尼奧動物園 (San Antonio Zoo) 在情人節舉辦的活動 Cry Me a Cockroach,更可說把這種投射發揮到極致:他們讓民眾付費替蟑螂或老鼠取上前任情人的名字,再將其拿去餵食狐獴或爬行動物,不只可以透過直播全球收看,命名者還可以得到動物園發的證書。這樣的活動,幾乎是《荒唐分局》裡為火雞取名的逆向操作了。
反過來說,就算動物沒有名字,也未必代表我們永遠沒有機會看見牠們的臉。理查.舒懷德 (Richard Schweid)《當蟑螂不再是敵人》這本書中,有個令我印象深刻的說法:研究蟑螂的科學家泰瑞.佩吉 (Terry Page) 在長期和蟑螂「相處」之後,得出了「每隻蟑螂的長相都不一樣,每張臉都有些微差異」的結論。當然,多數人可能並不願意仔細端詳「蟑螂的臉」,但當我們發現有些人能看見蟑螂的臉時,會不會至少願意開始思考,或者說想像,狗的臉、蛇的臉、魚的臉……讓連結的可能性開始擴大?就算思考或想像的結果,依然覺得這些動物沒有臉,至少有機會從其他的地方去看見一個會痛、會感受的生命。就像看見蝦子的腳在竹籤上或是鹽盤上亂動時,會有骨折的錯覺,就已經是共感的起點、連結的起點。
記得之前看過一則新聞,有一隻「求生欲強大」的小龍蝦,在被丟進滾燙的火鍋後彈跳到鍋邊,但牠的左螯已被煮熟,小龍蝦馬上用右螯將其夾斷逃生。影片流出後引發許多人的關注,該名拍攝影片的民眾表示,已經「收養」這隻小龍蝦(放入魚缸裡)。雖然失去左螯的小龍蝦能否存活令人懷疑,但牠的行徑無疑打開了原本將牠視為食物的民眾的情感開關,成為一隻「打過照面」的龍蝦,提醒了我們食物是生命這個基本事實。並不意外地,對於「被龍蝦求生的意志觸動而不吃那隻龍蝦」,依然會被許多人認為雙重標準或偽善,但我總覺得,當我們為了維持自己比較輕鬆、沒有情感與道德負擔的日常,而否定動物感受的能力,好將牠們排除在倫理考量之外的時候,我們真正否定的,是我們自己感受的能力,感受他者痛苦的能力。
(Cathy)
※ 本文為麥田出版社提供之文摘,摘自黃, 宗慧., & 黃 宗潔.
(2021). 就算牠沒有臉.
pp.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