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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哲學:回歸列維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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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群): 賴, 俊雄
    出版社: 麥田
    出版年份: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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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大儒康德主張:
    「對待人類,無論是對自己或他人,皆應視其為目標而絕非一種手段」,但列維納斯揚棄了這種強調主體的道德哲學,他認為道德不應從自我開始,而應從他者而來,道德始於為他人存在,然後才是為自己存在。

    在現代社會中,面對不同性別、不同性傾向、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族裔、不同物種、不同階級、不同身分認同的「他者」,列維納斯式回歸倫理的他者哲學,可以作為我們認識自己與善待他人的良策。

    如何看待他人,是在現代社會確立自己最重要的哲學態度

    對列維納斯而言,西方哲學從巴曼尼德斯到海德格都是一種將他者簡約化成和「自我」(the Self)相同觀點的過程。在此傳統中「他者」(the Other)被吸吮、咀嚼、吞沒及消化成「自我」維持生存整體的一種能量來源,列維納斯開展了以他者為優先的哲學,提出與無法理解的他者建立一種責任倫理學的關係。在二十一世紀的初期,面對著越來越多不同樣貌的異於己者,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新哲學?強調「回歸倫理」的列維納斯,或許正是一個有力的參照。

    本書蒐羅台灣與大陸兩地學者現階段對列維納斯的研究成果,共十篇論文,是中文學術界極為難得的研究資料,是一本由不同研究者合撰,從倫理學、生命哲學、東方哲學、動物權與女性主義等不同面向探討列維納斯思想的專書。本書並收入兩篇對於國外學者的訪談,使讀者對列維納斯的哲學有更深一層的體會。

    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1906年12月30日-1995年12月25日)

    法國哲學家,出生於今日的立陶宛共和國,在1928年於弗萊堡大學跟隨胡塞爾研習現象學。他對海德格的《存在與時間》有深入的研究,其著作可以說是對海德格的一種批判與延續。列維納斯認為,胡塞爾的現象學以及海德格的存有哲學的盲點在於其整體的思想結構都關注在「存在者」(existent)通往「存在」(existence)的存有論途徑上,他則是逆向思考,思索「存在」如何到「存在者」,並且將優先性讓給了「他者」。

    其重要作品包括:《整體與無限》(Totality and Infinity)、《從存在到存在者》(Existence and Existents)、《別於存有或超越本質》(Otherwise than Being or Beyond Essence)、《時間與他者》(Time and the Other)。他的理論並引起德希達(Jacques Derrida)、布朗修(Maurice Blanchot)、李歐塔(Jean-Francois Lyotard)、帕波札克(Adriaan Peperzak)以及伊希嘉黑(Luce Irigaray)的熱烈回應與反響。

    作者簡介

    賴俊雄

    一九六四年出生於台北。一九九九年獲英國諾丁漢大學批判理論及英國文學博士學位。現任成功大學外文系教授兼任文學院副院長及台南市哲學學會理事長。研究專長為西方批評理論、當代英文文學與(反)全球化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