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哲學】在臺灣的民主社會裡,「公民儒學」可以提供怎樣的哲學思考?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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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的民主社會裡,「公民儒學」可以提供怎樣的哲學思考?

在臺灣提出「公民儒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原因有二:第一,就學術史上,「公民」與「儒學」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概念。第二,有部分自由主義者認為儒學是阻礙民主進程的思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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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儒學」的特殊定位

在臺灣提出「公民儒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原因有二:第一,就學術史上,「公民」與「儒學」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概念。第二,有部分自由主義者認為儒學是阻礙民主進程的思想文化。上一世紀的文化論戰,代表自由主義陣容的殷海光就曾與新儒家代表的牟宗三徐復觀展開了「儒家是否能開出民主?」的爭論。這場爭論,延續到了現今,雖然主要停留在學術上的討論,但影響所及,始終不容小覷。

《公民儒學》,2015年出版。
有意思的是,中研院歐美研究員鄧育仁教授則另闢蹊徑,試圖結合西方的自由主義理論和東方的儒學,以公民哲學的角度發展出一套「公民儒學」。雖然這是一條兩邊不討好的路,但卻對臺灣有重大的意義。「公民儒學」一詞,雖非鄧氏發明1,但卻是最有系統地建立公民儒學的理論,因此本文將以他的著作《公民儒學》2一書(簡稱《公》書)和〈公民哲學的理念:從政治自由主義到公民儒學〉3一文(簡稱〈公〉文)作為介紹的文本。所謂的「公民儒學」,就是把儒學放到當代民主立憲的脈絡下,以其作為公民哲學的觀點而開展出新的民主論述。

價值衝突的深度歧見

臺灣是年輕的民主國家,若想透過哲學理論來使得民主運作更加完善發展,羅爾斯 (John Rawls) 的「正義論」無疑是非常好的資源。但是羅爾斯的理論,奠基在西方康德哲學的「自主」 (autonomy) 傳統,而臺灣要汲取西方的哲學理論,不能直接原封不動的挪用,而必須在自己的文化土壤上找到結合的基礎,如此才可以發展出健全的民主制度。鄧育仁教授認為,儒學不僅可以結合羅爾斯,甚至可以調節羅爾斯的理論,以此發展出一套公民哲學。因此,他所汲取東西哲學的思想精華,正是羅爾斯的正義論和傳統儒學。要了解鄧育仁教授所主張的「公民儒學」之重要性,首先必須先理解他意欲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裡,容許多元價值並存,發展到某個階段的時候,會出現價值衝突的問題。鄧教授指出,即便大家都是講理、願意傾聽對方的人,但無論你提出多麼嚴謹的論證、清晰而深入的觀點,對於彼此認定的問題、理由或證據的判別上,始終難以獲得共識。即便你真心誠意邀請別人聆聽你的想法,也願意花時間解釋,但你認為重要的基本問題或理由,別人未必認可;同樣的,別人認為是真知灼見的觀點,你則可能會感到訝異,這樣的一個溝通困境,鄧育仁稱之為「多元問題」。而他提出的公民儒學,則是試圖調節多元問題的理論方案。

依據〈公〉文,多元問題基本上有三種情況4

第一種情況簡稱「權衡問題」,即彼此對於問題的重要性或證據、理由的判讀上,有不同的權衡理解。也就是說,雙方對於彼此提出的證據或理由,都認為可以是支持的證據或理由,只是對支持的力度有不同的認知,因此還算是有共同的討論基礎,只不過在此基礎上有不同的競爭觀點。

第二種情況簡稱「深度問題」,即對於事件的問題、證據或理由出現嚴重的分歧:你認為是問題、證據或理由,對方則無法視之為是問題、證據或理由,反之亦然。在這種情況下,彼此沒有溝通的基礎,往往造成彼此只覺得對方竟然如此的「無知」,卻無法認知到是因為彼此對問題的設定、看待事物的角度、背後的價值取向不同使然。

第三種情況是參照海特 (Jonathan Haidt) 的道德心理學理論而提出的,簡稱為「維度測重不同的多元問題」。海特經過一些實驗成果,提出人對道德情境的直覺與認知,是由六項基礎所構成的,分別為關懷與傷害 (care and harm)、自由與壓迫 (liberty and oppression)、公平與作弊 (fairness and cheating)、忠誠與背叛 (loyalty and betrayal)、權威與顛覆 (authority and subversion)、聖潔與墮落 (sancity and degradation)。基本上,人在具體情境中出現的道德直覺,被這六個維度的框架左右。進一步說,我們不是先依據充分的理由而做出道德判斷,而是先有道德判斷,才找理由支持自己的判斷。人對不同維度的測重,則產生了不同的道德直覺。

「維度測重不同的多元問題」,正是構成「權衡問題」和「深度問題」的來源。鄧教授強調,即便不接受海特提出的六維度,但「維度多元、側重有別」和「直覺先行、理由後援」卻是人的道德認知的基本方式。他憂心的是,一旦多元的價值衝突到某個程度,會摧毀民主的根基。

東西方的歧見來源不同

羅爾斯提出的兩大正義原則,第一原則為自由平等原則(在政治上人人享有基本自由與權利),第二原則又細分為機會公平原則(人人享有公平的工作機會)和差異原則(在經濟制定上,要以處於經濟條件受益最少的族群有著最大的利益為原則)。羅爾斯提出的正義原則,毫無疑問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但卻是基於歐美的深厚民主傳承中所制定出來的正義提案。

但臺灣沒有這樣的一個傳承,若直接照單全收,可能難見其效果,特別是臺灣的傳統與現代價值共存,往往是造成深度問題的關鍵。鄧教授關注的是,如何從全球的視角,學習、檢視民主傳承中的優良制度、理念,並在實踐中思考如何從傳統吸收精華,來接軌民主,以解決深度歧見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下,羅爾斯提出的兩大正義原則,在歐美用來調節彼此說理的方式可以有效,是因為在歐美的民主傳承中,可以接受立足在正義原則的政治觀點,分歧的只是,大家對於具體落實自由平等或機會平等的想法都不同,因此,分歧主要是「權衡問題」,而不是「深度問題」。

以「公民儒學」作為深度歧見問題的調節方案

但是在臺灣,恐怕就沒有那麼簡單。筆者認為儒學是臺灣的主要傳統文化,而要發展現代良好的民主制度,必須結合傳統,但是儒學在歷史上有與專制共構的一面,故不能不謹慎。鄧教授對於儒學的傳承,也有批判的一面。他在《公》書指出,明代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已經出現了箝制帝王權力過大的思想,但由於只推崇儒學為正統治理權力的集團,而排斥其他思想(如佛家),故最終仍然會違背公天下理念,他稱之為「皇權時代儒學的歷史困局」。

即便如此,他認為還是可以發展出儒學的現代內涵,由「別傳」的方式把民主的優點承接過來,他稱之為「民主別傳」。所謂的「民主別傳」,意思是指儒學本身雖然沒有歐美文化的民主傳承,但卻可基於尊重西方民主傳承的特色,以己身的「故事傳承」方式以及「關懷弱勢、減少苦難」的政治承諾來深入理解、吸收、結合西方的民主傳承的優點,以在民主立憲的社會裡落實「公天下」的理念。

面對西方傳統的儒學之力道

在臺灣,儒學可以補充羅爾斯的地方,筆者認為至少有兩個層次。

第一,臺灣的自由與多元價值,在經濟的資源的議題上存在不同的爭論,目前社會上亦出現嚴重的貧富差距問題,而一旦貧富差距的問題嚴重到一個地步,社會則開始出現暴力動亂,並摧毀民主社會的根基。而且,過於貧困的百姓,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可以為自己的權利保障發聲。

羅爾斯的「差異原則」,雖然考慮到受益比最少的一群,但由於主張政府介入經濟制度的制定,故容易淪為官商勾結或國家權力干預的問題,而儒家傳統中的「不與民爭利」(食國家俸祿的官員為人民服務辦事,不能再以公權力介入商業運作而與民爭利)和漢代《鹽鐵論》所支持的「底線原則」(設下一道能支持公民實質享有自由平等的經濟條件的底線,落在這貧窮線下的人民,才需要受到社會扶助而擁有翻身的機會)以及讓在地市場經濟活絡的主張,正好是一套經濟調節的方案選項。關懷弱勢減少困難,一向是儒家仁政的核心。

第二,儒家強調故事調節在人際脈絡中的重要性,也就是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關於「故事地位」,鄧育仁教授解釋:

故事地位的基本要求:每一個人都有新啟一段故事情節,以及賦予或調節行動意涵的地位;沒有人是其他人的附屬,或只是別人生活故事裡的道具,而尊重一個人最起碼的要求是承認他新啟情節、調節意涵的故事地位。5

也因為承認每個人的故事地位,才會尊重每個人生活脈絡所構成的事物認知、價值取向和道德判斷之差異,而尊重是調節深度問題、有效溝通的起碼條件。儒家之所以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來自對人的生命關懷(惻隱之心)。不同的價值取向、文化認同,來自每個人的「生命故事」(生命的歷練、成長的背景、遭遇的經驗等)的不同,而儒家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的傳承,卻可以在多元價值衝突的調節上有所助益。

儒學的「故事傳承」是當代多元社會的理論資源

鄧育仁教授在《公書》透過儒學的「故事傳承」來結合羅爾斯的「民主傳承」,有他細膩且複雜的論證過程,沒有相關學術背景的人,不太容易掌握。為了讓大家更加清楚明瞭,筆者在此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詮釋、精簡鄧教授的論證,共分為兩個論證。

首先,儒家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可以基於下面的論證,P 表示前提,C 代表結論:

P1-1:孟子主張「人皆可以為堯舜」〈告子下〉,意思是肯定每個人的價值,不管是什麼身分、地位、職業,都可以成為如堯舜般有德之人,所謂的聖人,不是什麼高不可攀,而是跟你我一樣可能只是種田、倒垃圾的、每天要討生活的人。

P1-2:社會上的富貴,孟子稱之為「人爵」,而人格的富有(道德)則稱之為「天爵」,孟子認為「天爵」比「人爵」更加可貴、重要。

P1-3:要成為有德之人(天爵),要能夠推己及人,乃至於推行仁政,也就是孟子說的「從不忍人之心到不忍人之政」〈公孫丑上〉。

P1-4:成就道德和實踐仁政,不是一蹴可就,必須經過各種歲月的歷練、人生的學習,儒家稱之為「行遠」。如「任重而道遠」《論語‧泰伯》、「行遠必自彌」《中庸》、「終身行之」《論語‧衛靈公》,因此每個人的各種階段的歷練、生活的經驗等等,都是成為有德之人與實踐仁政的重要條件。

P1-5:每個人的不同階段的歷練、學習到的事物、接觸到的人際,會形塑他觀看事情的角度以及賦予行動不同的意涵。

P1-6:當一個人經歷不同的人生歷練、接觸到不同的人事物後,會有調節、轉變原本看待事情方式的可能;同樣的,當一個人調節、轉變原本看待事情的方式,也可能會影響到他日後遭遇到的各種人事物。這些情況就像故事中人物會遇到不同的情節,本身的行動也會開啟新的情節以及賦予情節新的意涵,這就是「故事地位」。

基於 P1-3 和 P1-6,我們可以得出 P1-7:既然每個人有不同的「故事地位」(包括儒者自己),而有德之人(天爵)要能推己及人、將心比心,那麼就要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

由上,我們可以得出 C1:儒家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不同人的想法、觀點都應該得到平等的尊重,這是成為有德之人以及推行仁政的基本條件。

公民儒者的「終身」,是在民主社會中參與公共事務,以此作為一生的實踐,歷練成有德之人。進一步來說,「終身」的理念,是期許人立身在歷史傳承、人際網路以及自己一生的歷練中,體會生活故事的脈絡。

接著,儒家重視「故事地位」的傳統可稱為「故事傳承」,以此來結合西方「民主傳承」的論證,如下:

P2-1:當代民主的發展,已經產生了價值的多元問題,也就是各種良善 (good) 價值的衝突。

P2-2:面對民主的多元問題,公民哲學的使命在於思考如何調節各種價值的衝突。

P2-3:要有效調節各種價值的衝突,平等地尊重每個人的政治地位、發聲權利以及觀看事物的角度是最起碼的溝通條件。

P2-4:羅爾斯提出的「公共理性」 (public reason),恰是立基在平等的政治觀點來處理各種良善價值的衝突。

P2-5:儒家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本身就蘊涵了平等地尊重每個人的生命人格以及觀看事物的角度。

P2-6:在當代民主社會裡,脫離「皇權時代」的儒者,可以透過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來理解、吸收西方民主傳承的自由平等的概念。

由上,我們可以得出 C2:在當代民主立憲的脈絡下,儒學可以轉化為「公民儒學」,即可以成為促進民主良好發展的公民哲學。

儒家的政治主張是以「關懷弱勢、減少苦難」為核心,如齊宣王詢問「王政可得聞與?」孟子回答「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儒家會擔心生活在貧窮困苦底線下的人民,因為社經條件的關係,失去實質的自由平等,或該有的政治地位被典當掉。對於這些弱勢的人,不應該只是施捨、經濟上補助或憐憫,而是在政治上賦予他們發聲和參與的地位。因為參與政治或公共事務,也是重要人生歷練的一種。

透過 C1 和 C2,我們可以了解到: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故事,而這些不同的故事都能讓自己最終成為有德之人,尊重每個人的「故事地位」是落實仁政的生命必經階段。而在參與公共事務中,面對各種歧見爭論,儒者一定會要求自己體會、重視每個人的「故事地位」,即使是弱勢族群,同樣也必須聆聽他們的故事。因此,在臺灣的民主社會裡,儒學的「故事傳承」可以結合西方的「民主傳承」以發展出提供一種調節「多元問題」的「公民儒學」。

小結

若臺灣能把傳統儒學放到培養現代公民的問題上,那麼相信臺灣的民主發展可以更加健全與良好。鄧育仁教授區分了「公共哲學」 (public philosophy) 和「公民哲學」 (civic philosophy),前者側重對時事課題提出深入淺出的哲學分析與評論,後者注重在調解價值、觀點歧見的問題。他期許,公民報導、公共哲學與公民哲學,可以聯合民主的多元社會,耕耘出有助於公議與公德的文化土壤。

馬來西亞華人、臺灣女婿,中正大學中文所博士。 專長領域是中國哲學,熱愛書法、品茶和武術,對文化、宗教、藝術、歷史、心理學等有濃厚的興趣,關心臺灣的文化主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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