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你立刻講出三個知名的哲學家,你會回答什麼?
有些人可能會回答「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有些人則會講「孔子、老子與墨子」。
對於同樣的問題,如果有人的回答是「法農 (Frantz Fanon)、維蘭杜 (Kwasi Wiredu) 以及盧格尼絲(Maria Lugones)」,多數人—包括哲學系學生—應該都會愣住一下,然後問說「誰啊?」。相信多數的哲學人也不清楚說,維蘭杜是非洲哲學家,法農是出身法國、研究黑人文化與非洲哲學的哲學家,而盧格尼斯是阿根廷的女性主義哲學家。
讀過一些當代哲學的朋友多少會聽過哲學家帕特南用來反對懷疑論的桶中腦思想實驗,但你有聽過哲學家阿維森納 (Avicenna; Ibn Sina) 用來主張心物二元論的漂浮者 (the Flying Man) 思想實驗嗎?
應該沒有。
運用你的批判思考能力想一下,為什麼我們會理所當然地接受這樣的「常態」?
名不符實的「哲學系」?
《紐約時報》的〈基石〉(Stone) 哲學系列專欄最近 (2016/5/11) 刊出一篇文章,探討哲學多樣性的實然與應然議題。哲學教授加菲德 (Jay L. Garfield) 與馮諾登 (Bryan W. Van Norden) 兩人合寫了〈如果哲學不肯多樣化的話,就讓它名實相符吧!〉(If Philosophy Won't Diversify, Let's Call It What It Really Is),指出美國哲學界的歐洲中心 (Eurocentric) 傾向,哲學系一般甚少教授非西方的哲學思想,應該改名為「歐美哲學系」才是。
加菲德等人認為,非歐洲的思想傳統無論在世界哲學史上還是當代都很重要,加上美國大學中有愈來愈多的學生來自非歐洲的地區與思想背景,美國哲學界這樣普遍忽略其他哲學傳統的作法其實相當令人訝異,也是其他人文領域學門未見的情況——因此怎麼樣都說不過去。
兩位作者和一些學生付出許多努力,呼籲各哲學系與哲學學會重視思想傳統多樣性的議題,改變以歐洲為中心的研究與教學取向。儘管開始有一些哲學系在開課上更重視課程的多樣性,而美國哲學學會也將世界哲學傳統納入其規劃綱領,但改革的進展緩慢,成效甚微。
由於許多哲學家與系所都無視於要求更高多樣性的論證,或者多用經不起考驗的理由去回應這些的論證,哲學界整體來說仍是歐洲中心主義的。馮諾登等人因此不再重提論證,而給出一個另類的主張:哲學系應該要改名為「歐美哲學系」(Department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Philosophy) 。這樣不僅讓人能夠清楚看出這些系所的學術領域和使命,也可以指示出它們承諾給學生與學校的真正智識責任。
必也正名乎?
這個要求「哲學系改名」的主張想當然地在哲學圈中激起了一些回應與辯護。第一種辯護是訴諸主軸研究與區域研究的劃分。有些哲學家主張說非歐洲哲學屬於「區域研究」(area studies) 的範疇,像是亞洲研究、非洲研究或者拉丁美洲研究等等。然而作者們的回應則是要求這些哲學家要一致一點,承認他們系上的研究領域也是一種區域研究,比方說屬於歐美哲學研究。
第二種辯護策略是「幹嘛針對哲學系」的抱怨。有些哲學家認為要求改名的主張有點莫名其妙,因為甚少有人會用同樣的理由去要求物理系、數學系要改名為「歐美物理系」或「歐美數學系」,專挑哲學系去要求改名其實於理無據。對於這個說法,作者們回應說,非歐洲哲學傳統對歐洲與美國所討論的哲學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方案,並提出與形構出歐美哲學傳統沒有處理的問題,或者更深入地強調與討論被歐美傳統視為邊緣的哲學問題。這樣的差異不存在於在世界各地的物理系或數學系之中,因此兩者無法相提並論。
作者們最後呼籲:
我們希望美國哲學系有一天可以教孔子和他們現在教康德一樣多。而哲學系學生最終會有如同讀到《理想國》一樣多的機會讀到《薄伽梵歌》....不過在這一天到來之前,讓我們誠實一點,面對現實,用「歐美哲學系」來稱呼它們實際上的樣子吧。
讀者/鄉民加入論戰
加菲德和馮諾登的「正名文」刊出後沒多久,就引起了《紐時》讀者的熱烈討論。《紐時》的編輯在一週後為此再寫了一篇報導〈哲學系應該改名嗎?讀者加入辯論〉 (Should Philosophy Departments Change Their Names? Readers Join the Debate),整理各方意見。
網友 Burroughs 寫說:
「哲學」(philosophy) 準確來說就是來自於古希臘字根「愛」(philos) 與「智慧」(sophos) 所意指的思想:對智慧的熱愛。去質疑說歐洲或西方夠不夠格有哲學,根本就多此一舉。其他的智慧傳統有它們自己的文化源流:瑣羅亞斯德、佛陀、孔子、老子...等等。那些遵從與研習印度教戒法的人,應該把黑格爾列入經典之中嗎?道家的《道德經》應該要加上「中國」二字在前面,不然就是文化帝國主義?
來自美國的 Steve Misuta 主張:
西方哲學經典構成了我們的人權、公民自由以及政府等概念的基礎。就此而言,這值得我們優先關注這些內容,尤其對大學生來說更是如此。
我建議那些這麼快就否認非西方哲學之重要性的評議者,花個一兩年去讀一下中國哲學,了解其獨特的關懷以及它基於非印歐語言的邏輯與形上學,了解一下伊斯蘭邏輯對法律哲學的重視,或者豐富的印度形上學傳統——順便看看非洲正在做些什麼。
華盛頓三一大學校長 Patricia McGuire 主張大學有必要跟上世界的變遷:
讓我們面對事實:倫敦出了一個穆斯林市長,這顯示出即便是那些崇尚「英國製造」的英國人都要求趕上現代生活中處處可見的多樣性。學習的典範應該要反映出這點,包括哲學也是如此。
還有好幾個讀者都指出美國哲學系的歐洲中心思維會傷害那些不是白人或男性的人,並且會造成誤導性的社會階層。在此就不一一列舉。
編後語
什麼樣的思想傳統可以被稱之為哲學?這個大問題在哲學人的教育訓練階段—不管你是讀來自什麼地方或時代的哲學思想—時不時會躍上心頭。常見的情況是,學生們會拿自己所受的哲學訓練來當作一種「劃界判準」,片面地做出類似這樣的區分「OO 思想不算是哲學,因為那些思想家根本沒有提出像 XX 思想家所提出的正規哲學問題與思想系統」,甚至還會因此產生某些價值判斷與評比。
這種作法背後預設的可能是這種想法:「哲學思想本身具有歷久彌新而客觀普遍的性質,可以跨越起源、文化與時代等偶然因素,如同數學和科學一樣放諸四海皆準」。但是這樣的想法本身有道理嗎?就算這樣的想法是真的,這可以用來證成常見的「文化色盲」作為嗎?或許這才是哲學人需要花力氣去反省的地方。
另一方面,要俱備哪些思想傳統與專業、性別或族群的組成比例,一個科系才好自稱為「哲學系」?相較於美國的情況,台灣哲學系所的多樣性情況似乎好一些:不少哲學系所除了西方哲學之外都有開設中國哲學、東方哲學的課程。然而除了課程與教師專長之外,教職員與研究生在性別與族群上的多樣性程度同樣未盡理想,有進步的空間。
對哲學系來說,加菲德與馮諾登這篇「必也正名乎」的文章看來帶著些許諷刺、惡搞的意味:因為他們所提出多樣性的標準頗高,恐怕世上沒有哪一個專門教哲學的系所可以達標而自稱「哲學系」。不過仔細反省一下他們的初衷,要求改名其實是用來擴大哲學系在專業與訓練上之多元性的一個另類策略。由於這樣的理想難以企及,我們總是有空間可以去要求哲學家們擺開門戶之見,在各方面擴大自己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