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力是權力的展現,還是權力的缺席?〉這篇文章中,我們以漢納鄂蘭的的觀點探究了兩種權力的內涵,一種是與實踐政治行動相關連的集體行動權力,另一個則是建立在普遍共識之上的政治秩序權力。
如果三者都有,你並不孤單,因為多數的現代公民都可能有這樣的想法。此外,當政治與民主連結一起時,什麼又會是你第一個想到的呢?是人民做頭家、我們一起做主?還是,選舉終於到了,我必以選票懲罰某候選人或政黨?難道民主只是安撫人民的空虛口號?民主政治的內涵真的只有「票多的贏、票少的輸」嗎?
如若鄂蘭所言為真,人真正的生命是透過政治言說與行動來實踐自我,為何我們大多數的現代公民談到參與政治,總是冷眼看待、似乎事不關己?
舉個最實際的例子如投票率,既然民主——人民作主——才能讓人民展現自己的意志、實際參與在政治中,為何不論是實行民主制度已久的大國,還是剛擠身民主的新興成員,投票率都是慘淡?因為參與政治很危險、民主不能當飯吃,顧好肚子與每日的小確幸才是真的?
如果代議制作為現代民主制度的一環,也是公民政治參與的另種方式,人們將權力委託給特定代議士來實現與執行,那我們為何又時常會認為「權力」與自己無關,甚至認為權力只被少數人壟斷、只是為利益團體服務,因此,不再願意關心政治、不再為政治付諸行動呢?
以下這篇文章將繼續以鄂蘭的視角,和大家一起來思考:到底誰該為現代公民的政治冷感負責。
政治參與的三種行動模式
上篇中我們曾提到,對鄂蘭來說,行動是人最重要的活動,它不屬於私領域、也不以維持生存為目的。反之,它必然與群體相關,屬於公共的。因此,所謂行動,事實上必定是「政治(參與)的」行動。鄂蘭認為,雖然權力產生於行動之中,但不同類型的行動將會賦予權力迥異的核心內涵,帶來截然不同的效果。
因此,鄂蘭將政治行動分成三種模式,分別為:為了彼此的行動 (Für-einander-Handeln) 、 對抗彼此的行動 (Gegen-einander-Handeln) 、以及彼此共同的行動 (Mit-einander-Handeln) 。
為了彼此的行動 (Für-einander-Handeln) 是指,為了群體的目標,個人完全放棄自身的利益,將自己完全交託給「集體」(Kollektive)。
如此聽來,為了彼此的行動不僅極有效率,還因為每個人都對遵守「統一規則」與「集體目標」責無旁貸,彼此間也不會再有衝突、爭端,但鄂蘭提醒我們,極權統治也正是此種全面統一模式的最佳寫照。
當每個人都以集體目標作為身份認同的基礎,個人不再嚮往差異。當一小群「異議份子」身處在同儕的巨大壓力下,從眾而為便是無可避免。就這樣,多樣性便悄悄地被犧牲了。不只每個人心中都住個小警總,統治模式也可能日益激進化。縱使成員人數不斷擴大,但仍持續保持一致,使政治權力得以鞏固,並繼續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如此一來,被強化的只有那些既存、毋須再多做確認的身份與認同,並不能調解不同意見,還可能對衝突造成火上澆油之效,使對立傾向日趨嚴重,人們屈服於與對手無對話的可能,只願待在同溫層中,而非對議題進行討論、彼此理解。
當人們自由地相互地聚集,不單表達自己,也聆聽他人,使不同的立場與意見都能被公眾化,彼此協調,進而找到行動的方針時,鄂蘭稱為彼此共同的行動 (Mit-einander-Handeln) 模式,才能真正導出具有規範性內容的權力。
雖然彼此共同的行動不一定代表理智,也不一定是依循理性作為行動方針,然而,關鍵是,在聽到與被聽到之間,在激烈辯論與衝突之中,人們學習理解、接納,培養回應與判斷的能力。
或許讀到這裡,你不禁想問,鄂蘭筆下描述「真正」的政治參與,是人們透過公開地辯論、彼此討論的方式,形成意見與決策,並以共同行動作為權力基礎。但是,以彼此共同行動模式建立對話式的直接民主 ,在這個士農工商各自忙碌、拚經濟至上的現代社會裡怎麼可能實現?莫不過是存在於小說中的烏托邦理想?難道,所謂交給專業的代議制間接民主不是為生活忙碌的公民,無法親自參與政治的最佳解方?
病徵 1 :錯誤的想像,使公民與權力、政治分離
若以目前任教於柏林洪堡大學 (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 的政治哲學教授、同時也是鄂蘭學者 Rahel Jaeggi 的話來說:
代議制是一種病態的制度,因它不僅掩蓋了實踐的時刻,使公民與權力分離。還使政治失去生命力,因公民對政治感到陌生。
鄂蘭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也曾提到,多數公民並不知道(政治)權力如何形成,因而把它想像成如金錢一般、可以被多種方式使用的物質,並堅信,唯有出於公共利益的目的使用權力,才具有正當性。所以,若得將權力交給「公正」、「客觀」的專業人士使用,才不會偏袒特殊目的,或為了特定族群與利益服務。
這種陌生感展現在一般公民的錯信之中,使公民誤以為,只要選出代議士,讓他們更專業且有效率地替我們凝聚意見、形成判斷與決策,由他們將「權力」具體實現於各制度、政策層面即可。漸漸地,本來就對政治權力缺乏經驗的公民,對政治的程序不再有興趣,撒手不管,甚至也不再形成自己的政治意見與判斷了。
不僅如此,原本是被授權、代為執行任務的「專業人士」也被神聖化,多數的公民開始出現「自己的聲音不可能會被聽見、也不會被在乎」「政治菁英才是擁有權力、可以決定政治及政府發展之人」的想法,上下從屬關係悄然而生。
「雖然很無奈但也無能為力」的心態合理化人們對政治行動的冷漠,人民對政治參與的想像轉化為類似於服從命令的模式,只能單方向地默認,遵循政治決策者的決定。此時,代議制作為民主的一種執行方式,似乎不再是公民自決的舞台,倒像是「統治」的表現與聲明。
病徵 2 :公民對政治菁英、秩序的不信任
鄂蘭肯定在代議制模式中,政治權力形成於政黨、議會、政府各部會、委員會的討論、談判之中。但問題是,議會裡的政治菁英常常無法針對他們如何評估問題、如何形成結論,提出適當的解釋。相反地,呈現在人民眼前的,只剩下遊說關說、彼此爭奪利益、意識形態與價值觀的爭鬥。至此,立法權似乎被政治菁英壟斷而萎縮。
對立法權失落的公民則將希望轉向行政權。但是,政府在理性化、科層化,以及節約與效率要求的壓力下,也無力再對決策過程與發展原委進行解釋,不得不從上而下、以命令式的方式來面對人民。
於是乎,渴望參與過程、卻幾乎無法表達意見的公民,感到被拋棄,並逐漸加深自己無法超越「政治菁英」、成為政治權力中心的信念。同時,對「政治被權貴們壟斷,是政客與利益團體檯面下的交易,只服務於既得利益者」這套說詞深信不疑。因此,不僅對政治菁英的信任與支持蕩然無存,當然就更不可能信任——由代議士制訂出來的——政治秩序了。
病徵 3 :多數公民去政治化,又或轉向支持民粹主義
雖然廣大的公民不再有彼此共同的行動,然而,權力仍然會產生。只是它有時存在於為了彼此的行動中,例如政黨提出的政策並非真正關心多數人的福祉,激情的口號包裝了意識形態,也掩蓋利益分贓的目的;權力有時又形成於對抗彼此的行動裡,好比議會裡沒有實質的對話,只有對抗特定立場、顏色或政黨的杯葛與反對。遇到問題、衝突,不是保持開放、多元討論,反而是相互指責、推委卸責。
雖由兩個截然不同的行動模式產生出權力,但他們最終都可能會發展出兩個相生相息、但我們都不樂見的結果:
一個是多數公民的去政治化 (Entpolitisierung) ,不關心政治,也就是政治冷感。
另一個是政治參與與行動走向激進化,即傾向民粹主義 (Popularismus) 的發展。
長期缺席於公共場域的「市井小民」悲觀地相信,沒錢沒勢的自己,對政治無計可施,也無力改變。與其攪和在政治這團污泥裡,還不如三餐溫飽。很想置身於公眾事務之外,卻又無法信任政治菁英,支持他們做出的決策與判斷。盲目地深信政治行動對「菁英」來說,只不過是酬庸或談判的籌碼;因此,基於權力而生的政治秩序失其根基,權力創造新秩序的潛能也消失了。
於此同時,意圖不軌的民粹主義就很有可能蠢蠢欲動,甚至獲得廣大群眾的支持。鄂蘭認為,民粹主義團體及其領導人擅長塑造「我們才與人民站在一起」、「我們是一體」的誘人想像,不問政策而只訴諸道德正確性,宣揚「找回屬於所有人的榮光」等激情的口號,利用公民對代議制的失望,激起他們再次參與政治的渴望——這也是民粹主義的核心特徵。對內,他們採取為了彼此的行動,形成看似和諧,實則模糊不清又空洞的團結感。對外,則以對抗彼此來行動,盡可能地排除與之相抵觸的意見,將其他利益邊緣化。一旦這股勢力不斷膨脹,直到銳不可擋時,便是民主岌岌可危之際了 。
結語
那麼,到底誰該為現代公民政治冷感負責?鄂蘭的診斷沒有開出明確的藥方。就道德層面,或許沒有謹守份際的政治菁英該負一半的責任,媒體也須咎責,因他們描繪並製造公民為沈默寡言、基本上對政治沒興趣的消費者。但事實上,公民對政治缺乏經驗與理解,進而放棄參與政治,才是造成代議制民主各種困境的幕後推手。因為,我們都忽略了每個人都擁有政治行動的能力。
鄂蘭在其〈公民不服從〉篇章中曾解釋,在市民社會中,所有行動者都應該要將自己視為權力的創建者,政治制度透過集體行動權力形成,才不至淪落為「無能」。
可惜的是,現行代議制的結構,要求一個立即有效能的政治行動者。此舉非但侷限了普遍公民政治參與的創造力與差異性,在議會裡的代議士為了節約、效率,還犧牲了相互討論,淪為利益代表人的說客之爭。
此外,身為公民的我們,若不關心議題,不試圖理解並監督決策過程,一味地只看顏色不問政策,認為只要手中握有選票,就能懲罰不符合自己期待的特定政黨或候選人,都仍不能算是真正的政治行動——人身而為人最重要的活動。
所謂政治行動,存在於我們共同生活的任何一個時刻。當我們深知,每個人雖持有不同的觀點與立場,但我們仍願意積極地表達意見、彼此討論、相互聆聽,在其中培養政治判斷的能力,並對共識與結果保持開放時,才是公民擁有政治權力之際。且我們還需牢記,政治權力不會被誰佔有,毋寧是「我們」共同擁有,而政治秩序也是建立在「複數」承認之上。此時的我們才能成為共同體,對共同建立的政治秩序產生信心,並開展出一條政治自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