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給人不同印象,對我來說,哲學就像遊戲「街頭霸王」一樣。比賽前你需要選擇選手,不同哲學主張就像不一樣的選手,能讓你選擇的選手,都是有資格站得在比賽台上,有一定實力。今天我們聽到的不同哲學主張,即使你十分抗拒某個主張,它也必定有其初步合理性。當然,有合理性不代表就是「真」,它也要跟其他同樣有合理性的學說比拼切磋,看看誰更合理,誰才是「真」。
倫理學與政治哲學
倫理學是哲學的分支之一,當中的規範倫理學 (normative ethics) 探討支配著行為對錯的道德原則。在我們的日常經驗中,我們不免會對不同行為作出道德判斷,當中我們會使用「對」、「錯」、「應該」等詞語,如:「我們不應該虐待嬰孩」。然而,規範倫理學會進一步問:「當我們判斷某行為的對或錯時,背後的原則是甚麼呢?如何論證這個原則的有效性?這個原則的好處及限制在哪裡呢?除了這個原則,還有其他原則嗎?」簡言之,倫理學研究對錯好壞,針對的是個人行為,如說謊。
而跟倫理學相似,政治哲學也是研究「對錯好壞」,但對象不再是個人行為,而是有關政府的「對錯好壞」。政治哲學會問:「政府應該存在嗎?政府應該如何組成?一個好(或公義)的政府應該如何運作呢?」我們有時會在道德上譴責政府不公義、批評某些政府是「殺人政權」、「大家長主義」,或大聲疾呼「總統應該立即下台」,其實都是對政府一些道德判斷。進一步反思這些判斷背後的原則,就是政治哲學的主要任務。
政治哲學的「武林群英會」
若要簡單介紹政治哲學,最快捷的方法是先鳥瞰政治哲學的不同主張或意識形態,現在先來一個政治哲學的「武林群英會」。從最基本開始,我們可以問:「政府應該存在嗎?」
無政府主義 (anarchism) 認為政府本身已經阻礙人類進步,所以主張部份或完全消除政府,政府不應存在。持相反意見的人認為政府應該存在,但他們也會有分歧,因為需要思考第二個問題:若政府應該存在,「一個美好的政府應該如何組成?」有些人認為政府的權力應該建基於人民的意志、由人民管治及為人民著想,這就是民主 (democracy) 或稱(廣義的)自由主義 (liberalism in a board sense)。
另外,有一些人持有非民主的政治主張,他們可以細分為集體主義 (collectivism)、極權主義 (totalitarianism)及共產主義 (communism)。簡單說,集體主義認為社會的集體及整體比個體重要;極權主義主張由獨裁者管治,控制社會內每一個組織、社群及單位,然後利用它們達致政治目的,二戰時期的納粹主義 (Nazism) 及法西斯主義 (Fascism) 可以粗略地歸類為極權主義的一種,也有人把它們獨立分類;最後,共產主義主張無產階級專政,例子有史達林及毛澤東。
頭兩者可以分類為狹義的自由主義,它們同樣主張正義比善優先 (the priority of the right over the good)。自由至上主義或古典自由主義認為自由的價值是至高無上,提倡最小政府,主要人物是諾齊克 (Robert Nozick);現代或平等自由主義,認為平等的價值大過或至少跟自由價值同樣重要,他們較主張福利社會,代表人物包括羅爾斯 (John Rawls) 及德沃金 (Ronald Dworkins)。
此外,社群主義主張社群(及共善、共享價值)及個人自由的平衡及結合,代表人物有桑德爾 (Michael Sandel), 泰勒 (Charles Taylor), 沃爾澤 (Michael Walzer), 麥金泰爾 (Alasdair Macintyre), 愛茲安尼 (Amitai Etzioni)。保守主義較強調道德價值及對社群歷史及傳統的尊重,代表人物有伯克 (Edmund Burke) 及喬治 (Robert George)。
需要重申的是,以上四種政治意識形態同樣支持民主政治或(廣義)自由主義的主張,分歧只在於「一個好的民主社會應該如何運作?」的問題上。當中,現代自由主義是今天西方國家的主流,也遇到其餘三種哲學主張的批評。以下我會簡介現代自由主義及社群主義辯論的歷史背景。
現代自由主義及社群主義辯論的歷史背景
在最近幾十年,特別是羅爾斯在 1971 年及 1993 年分別出版了《正義論》及《政治自由主義》,提倡「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後,現代自由主義(以下簡稱為「自由主義」)成為西方世界(如美國)一個主流的文化及意識形態。自由主義強調自由 (liberty) 及個體權利 (individual rights) 高於社會的普遍福祉 (general welfare) 及共善 (common good)。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指出
基於正義,每個人都擁有不可易轉的權利,即使面對社會整體的福祉也不能被忽略。基於這個原因,正義是不會接受為了其他人擁有更大的美善而剝奪部份人的自由。
80 年代:對自由主義的批評
然而,一些政治理論學者質疑自由主義的理論充足性及實際可行性,例如質疑其主張個人權利為最高的善的個人主義式意識形態,也有學者指出過份重視個體自主會導致社會秩序及共善的破壞。如 The Essential Communitarian Reader 一書就收錄了這些學者的看法,當中 Philip Selznick 在書中指出,自由主義的理想,如平等、自由及理性,對過去的社會發展及道德個體有很大的貢獻,但在今天的時代,其價值卻下降,也難以應用在政策制訂上。
簡單說,這場政治哲學的世紀辯論,就是爭論何謂一個「美好社會」(good sociey)。自由主義者把美好社會主要連繫在個體權利上,保守主義者則把美好社會大致連繫在社會秩序上,兩者因此爭論不休。但在過去幾十年,一個「新選手」加入戰場,名為「社群主義」,為這場辯論「火上加油」。社群主義在80 年代的加入,主要是挑戰自由主義對美好社會的概念觀,他們強調社群是重要的社會價值,回應自由主義帶來個人主義過盛的趨勢。因此,羅爾斯的自由主義在80 年代開始引起桑德爾及泰勒的批評。
作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哲學家,阿米泰‧愛茲安尼 (Amitai Etzioni) 描繪社群主義觀點的不同種類及程度,可以在很多早期及現代的政治及宗教系統中看出來,如希伯來聖經、基督教新約聖經、古代的伊斯蘭觀點、中國哲學如儒家、羅馬天主教的社會思想、社會保守主義,以及如費邊主義 (Fabianism) 的社會民主。「社群主義」一詞首次在 1841 年出現,由當時英國憲章運動 (Chartist Movement) 領袖 John Goodwyn Barmby 使用。其後在八十年代再次使用,是形容沃爾澤、桑德爾及泰勒的思想。
首先,桑德爾認為政府不能在任何議題上都保持道德中立,特別是一些重大的道德爭議。例如當政府認為婦女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利選擇墮胎,這個看法已假定了反對墮胎的道德觀點(如認為胎兒是一個人)不是對的,這不是中立。又例如,美國在幾百年前曾有支持奴隸制度的人認為我們應把奴隸制度的道德爭論放在一旁,讓每個地方進行自決。但當時林肯 (Abraham Lincoln) 就看到這種說法的內在矛盾,他認為若容許每個地方進行自決,即假定了奴隸制度不是邪惡,已持有某種道德立場。
其次,桑德爾認為人的性格及道德深度跟構成人的連結 (constitutive attachments) 有很大關係,從而影響一個人的選擇和行為。因此,社群主義哲學家在八十年代較多強調自由主義較抽象的問題及前提,主要集中在批評而非建立正面的原則作為自由主義外的選項。
90 年代:建構社群主義
在九十年代,社會哲學家愛茲安尼打破了這個趨勢,在他的著作中正面發展了一個指導社群政治的原則。這些著作包括 1993 年的 The Spirit of Community: Rights, Responsibilities, and the Communitarian Agenda 及 1996 年的 The New Golden Rule: Community and Moralit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他提倡一種回應式社群主義 (responsive communitarianism),目的是在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的關注(也即是個人權利和社會共善)之間找尋一個平衡的中間點。愛茲安尼在他的著作中除了為回應式社群主義提供一個系統化的基礎,他也處理實際的政治議題,評論它們,如學校的道德教育、家庭友善的工作政策、平等關係的婚姻 (peer marriage)、有限範圍的藥物測試、對私隱的看法、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等等。
愛茲安尼清楚說明:
美好社會的理論需要同時處理兩個危險,一個是社會的社群基礎搖搖欲墜,另一個是社會的社群基礎上升到一個點,阻礙了個體自由。採用『回應式』的名詞,顯示新社群主義一方面關注社會有良好基礎,也會留意當中的成員及有深厚民主。
Philip Selznick 甚至相信「自由主義及社群主義辯論」的形容是誤導的,因為新社群主義只是一個「自由主義理論及政策的深入重建」。誠然,當代社群主義分享了很多自由主義的教條,只是批判自由主義特定的教條。因此,Philip Selznick 形容自己是社群主義式的自由主義者。
結語
在這文章中,我認為哲學像「街頭霸王」,透過累積的論證和辯論,希望找出最接近真善美的哲學主張。而倫理學和政治哲學就是分別在個人及政治層面上思考「何謂善」的問題。其次,我簡單交待了政治哲學對不同問題的回答,形成百花齊放的政治哲學主張。而我又抽取當中其中一個辯論作簡單的背景介紹,就是在支持民主政治的主張之間的辯論,特別強調現代自由主義及社群主義之間的對話。我指出這場辯論反映出他們對「美好社會」 (good sociey) 的不同理解。自由主義者理解美好社會跟個體權利有極大關係,保守主義者則理解美好社會跟社會秩序密不可分。而社群主義在80-90年代加入「戰場」,一方面批評現代自由主義對美好社會的理解有嚴重缺憾,另一方面愛茲安尼提出「第三條路」,認為一個美好社會不是單單強調個體權利或社會秩序,而需要尋求兩者的平衡和結合。
愛茲安尼的理論是值得留意的,因為他提出另一種有關「美好社會」的哲學,作為對自由主義的回應。如上所說,他的理論也跟其他社群主義者對自由主義的批評不同。此外,愛茲安尼嘗試把「自主」及「社會秩序」兩種似乎互相衝突的價值融和,提倡它們有一種「倒轉式共生關係」(inverting symbiotic relationship)。因此,我相信愛茲安尼的理論是值得深入研究,也能為今天的辯論注入新觀點,甚至可能啟發我們思考當下的政治環境。我期望日後能在往後的文章介紹愛茲安尼的理論及自由主義跟不同哲學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