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享受,自然會想到品酒、渡假、喝咖啡、自助餐、豪華酒店、在海景面前吃高級下午茶……對於現代人的理解,享受無非就是從百忙中偷閒,透過消費來讓自己得到喘息的機會。
世上的行銷告訴我們需要享受,因為「人生得不得意也須盡歡啊!來!來!來!趕快掏出鈔票來」;文化理論又告訴我們:「行銷就是要誘使你對享受產生嚮往,難道你想當隻滾輪中的老鼠嗎?」
在廣告與批判理論之間,「享受」要麼淪為空洞的消費行為,要麼就與魔鬼交易,賣身換樂子。為了讓自己好過點,只好抱著自己說,休息就是為了走更長的路!在「慾望奴隸」及「苦行僧」之間,「享受無非就是為了讓自己的生產力提高」成為享受的正當理由。反面來理解這句話的意思就是:生產就是享受的理由。
難道,沒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不可享受嗎?哲學家列維納斯認為,享受不需要甚麼正當理由,甚至說得上是必需,否則日子很難過。難熬的不是工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