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釐親子關係的起點
《為什麼我們不欠父母?!》為瑞士籍倫理學專家、哲學博士芭芭拉.布萊許 (Barbara Bleisch) 所撰 Warum wir unseren Eltern nichts Schulden 一書翻譯而來,從原書題名可知寫作語言為德語,這個訊息無形中增添讀者在文化語境差異下所懷抱的想像,以及可能招致的誤解。
在〈序言〉裡,作者提取了一種大多數家庭都可能會遇到的倫理困境作為開場:孩子受到父母賜予生命,並在雙親的照顧下茁壯、成長,當孩子已長大成人,另外組成了屬於自己的家庭,那她/他對於原生家庭該抱持怎樣的態度?又應該如何在實際行動中表達出自己所希望以及所應當採取的行動?易言之,成年子女應如何面對她/他們的父母?在道德、社會期望甚至法律上,親子間的責任與義務有無需要跟著人物成長一併與時俱進呢?這些質問都是從子女的角度出發,因為本書的目的是為了探討「子女的義務」,而且對象是成年子女。
有了上述的初步認識,我們就可以稍微了解在本書六大單元中為何安排首要命題就是談論「債務」。
債務的假面
本書選擇從經濟參與的角度出發,不僅是出於財務上的考慮,也是因為以債務與償還來規範親子倫理與行動的觀念,這些不僅在西方是源遠流長的傳統與習慣,並且還得到哲學上的支持。藉由債務人(子女)與債權人(父母)關係來檢視這個觀念的合理性,作者認為這種債務人在實際上完全無法清償債權人的要求,雙方並不存在這種必須履行的義務。
這很容易理解,即使勞動服務與金錢支出可以精算,至少私人情感上的投入,與生理、心理層面的關懷照料永遠不可能對等。每個人都會成長、改變,都是無法越過兩次的河流,任何人都汲不回已奔向汪洋大海一去不返的流水。甚且在較為極端的例子中,如果親子間的債務與債權關係可被成立,受虐子女能否向身為施虐者的父母求償呢?若這類父母對子女有虧欠,又有無權利要求成年子女照顧他們的餘生?諸如此類的情況又在不同文化背景、經濟狀況的家庭中存在迥異的思考。
本書同時也在此提出一種反向觀點,因為有些人的父母角色與身分是經過爭取與自願承擔而來(例如不孕及收養),他們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得到各式各樣來自子女的贈禮(例如親子散步途中撿拾的小石子與樹葉)。書中由此敘及義大利教育家瑪麗亞.蒙特梭利(Maria Tecla Artemisia Montessori)博士「甚至認為父母才對孩子有所虧欠」。
藉由償還債務來維持親子關係並未解決衝突,而且沒有觸及問題核心,本書希望探討權責裡的公平正義來釐清傳統觀念所帶來的迷思。「不管一個團體中的哪些人虧欠其他哪些人,負債的想法已經對一個真正相親相愛的關係造成阻礙。」於此可以略窺作者對於親子關係所抱持的核心概念:在親情之下檢視個人的獨立與自由,並重新回到誠摯的愛來看待家庭。
接著債務之後,本書依序討論:感恩的心、友誼、親屬、脆弱點這四個主題單元,它們相互呼應,又分別對應在道德(美德)、關係(情誼)、血緣(身分認同)、維繫(斷裂)這四個面向,更細緻底演繹作者企圖釐清的義務問題。最後若有所圖底意欲重新建構一個可靠的出發點,藉由為人子女的理想行為來為緊張的親子關係提供解答的可能:好孩子。
血緣=義務+責任+情感?
從債務與債權角度切進「感恩」的轉折在於:父母為孩子付出了許多,這是否值得一句感恩話語,甚至一些有形有感的具體回饋呢?此處論述從債務償還的義務轉向責任的探問,作者認為子女沒有對應的感謝責任與必要義務。易言之,是否對雙親表示感恩,純屬個人的道德範疇,它屬於非強制與非社會期望的選擇性作為。
接著這項疏理結果,親子之間應該如何重新界定、表述雙方的關係?共同生活、互動緊密的雙方之間可被描述為「友誼」嗎?或是建立在友誼之上的親子關係?此處擱下義務與責任來觀察,作者以信任與背叛來勾勒朋友間應有的行為準則。友誼的真諦並不依賴利益與道德來成立,卻不諱言具有服務(工具性)與寬待(道德性)彼此的意味。友誼是一種可以取消了結又另起爐灶的關係形式,具有平等互惠精神。
若採取友誼來類比或重擬親子關係,成年子女對父母顯然虧欠得多。當其中一方(通常是孩子)發現自己無法付出維持友誼的代價,或是認為(非協商的威權式管教與反抗)干涉太多個人生活,就造成不對稱傾斜。那是否可以換掉父母?成為其他人的子女?我們能夠選擇朋友、伴侶,卻無法選擇血親,顯然友誼不能與血脈相連至死方休的血緣關係相提並論。
父母雖然可以在孩子心目中提供一個人格上的模範,傾聽孩子的煩惱,指導並示範她/他們如何成為大人,但這種基於生活互助的良好關係只是類似友誼,彼此並不是真正的朋友。根據亞里斯多德的見解,這是因為父母把子女看成「自己本質的延伸」,繼而產生管教、培育的義務。然而我們卻不大可能如此對待朋友,況且親子間的血緣跟身分缺乏像朋友、情侶關係那樣的可選擇與可替代性。親子關係是一項既成事實,它具有不對等、非自願的特徵,「不能中止的只有生物上的淵源,或是法律上收養子女時判定的親權」。
但在廿一世紀即將走完五分之一的當下,親子關係裡的生物淵源已不僅止於傳統習慣上的概念,家庭型態不僅出現多元化,成員也不盡然都是血親。除了存在已久的「養子、奶媽和繼母」、「彩虹家庭、繼親家庭和單親家庭」,當前卵細胞、胚胎細胞捐贈與代理孕母等克服生理限制來解決社會問題的科技技術,在道德與倫理上的爭端仍方興未艾,不過它們其實都指向一個根本問題,亦即我是誰、我源自何處等「自我認識」的需要。
現在不妨來重述這些問題:獨立的個人是否得接受家族的過去?若以局外人的角度來看,是否能做出適切判斷?理所當然接受為原罪?或是理所當然不用去理會?血緣作為不動如山的鐵證,卻也模稜兩可。從基因確認自己承繼自哪一段歷史脈絡,它的確有助於人們認識自己,但這卻不是必然前提,也不須照單全收,遺傳與遺產的連續性矛盾在婚姻、法律構成的親屬關係中就能被凸顯出來。例如說,假使羅密歐與茱麗葉結了婚,兩人所生的親骨肉該不該為家族親人討回血債,為他們復仇?
承此延伸,緣於親子關係產生的連帶責任或義務,往往成為難以卸下的重擔,當它被不自願或自願地終止,都讓被迫接受的一方或雙方更為難受。人類在生存上與情感上互相依賴,需要滿足自身的本體需求,也會在群體所屬的社會上遭受損害,這兩種概念證明人類其實不是完全自由獨立的脆弱生物。在互相依存的前提下,具有無法解除與無可取代特性的親子關係特別脆弱,難能承受關係的中止與斷裂。
家庭成員享受關係中的親密感受,同時也得面對或擔負它產生的負面經驗,犧牲與信任連結親密與安全感,得失都懸繫於此,在本書稱為「脆弱點」,它就存在於實際的生活中。這包括了親子共同參與的活動,以及單方面(通常是父母)的期望、對家族的認同等等,它們在每個人形塑自我身分認同的成長過程中,就成為必須面對、抗爭甚至擊破的目標。另外,親密關係也意味著私密訊息的交換與守護,它的利用會產生信賴或背叛,影響親子、家庭成員之間的緊密關係。
一般而言,每個人在成熟過程中對社會規範的反抗有其應付的代價,但是終究會有所收穫。孩子在生理與心理上會茁壯為與父母齊肩的成人,親子關係不變,相處與溝通的方式卻有所不同:當彼此都同樣是人格獨立與行為自主的成年人,必須互相尊重而非互相傷害。脆弱點將父母與孩子「黏在一起」,卻沒有產生子女必須承擔的義務。成年子女的父母無權要求她/他們回饋、報償以及返還昔日支出,也無須請求她/他們特別為自己付出與奉獻,或是繼續共同生活。但是家庭仍然存在道德規範,正是因為彼此間的血緣、親密關係與同居生活讓情況很不一樣,完全無法以無血緣的陌生人來對待彼此。
如此一來,子女所能作出的選擇是盡到自己的本份、義務,維持彼此的關係,成為一個好女兒、好兒子,像是謹慎的走索者。本書在結尾舉出一則叔本華所曾提過的寓言,他描述一群身上帶刺的豪豬在冬天靠近彼此來取暖,以此來比喻整體社會。作者認為這個故事同樣適合形容家庭,身在家庭中的人們就像靠近彼此來取暖的那群豪豬,靠太近怕刺傷彼此,離太遠卻又會可能凍死。這群豪豬會是理想家庭的寫照嗎?就留給各位讀者自己評斷了。
結語:一點個人意見
作者在論述末段曾半自嘲似地表示「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本書很可怕」,因為接著標題之下,她在〈序言〉裡一開始就明確主張:
這本書追根究柢,針對孩子應該對父母盡什麼義務,提出一個明確的答案,答案就是:什麼義務也沒有。
這本書的命題以及我們要銘記在心的中心概念是:子女義務不存在,沒有單單因為我們是某人的女兒或兒子而必須負擔的義務。
但我要強調,這本書不是心理諮商,而是哲學上的研究,換句話說,本書試圖不要盲目地跟從成見,而是要質疑它,並督促自己思考。
當本書重點在探討「(成年)子女的義務」,便有意識底在論述中擱置父母,因為每位父母也曾是他人的子女,而且預設為已屆生理與心理上的成年。「養兒方知父母恩」,這句中文俗諺或許有助我們想像這種微妙的處境。成年子女未必具有父母身分,故完全無法要求以同理心、感同身受的想像來要求她/他們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但是在思索過四個前後相扣的主題後,作者接著上述「(成年)子女對父母並無義務」的主張,她在結論處表示:
我認為:孩子不欠父母什麼,但是應該努力做個好孩子。
這應該就是中譯本後綴敘述:「不談義務,不是責任,我們依然可以選擇好好愛父母」文字的由來。在倫理框架下,即使同在一個家庭的親子之間互不虧欠,但在消解或擱置後,人與人之間仍然有渴望精神關愛與給予物質關懷的需要。親子間的債務關係可說是情感的假象,無論我們對親人與家人付出了什麼,其中都具有我們對她/他的感情,我們都是家庭中的一份子,並非陌生人。但是每個成員也是獨立與自由的個體,情感上的歸屬不應當也不可以異化為個人的枷鎖。
情感是人類與生俱來且難以割捨的重要部分,它組建了我們的社會。每個人都需要去愛與被愛,也希望自己或對方都是值得彼此珍愛的人。本書雖然「以批判的眼光和沒有預設結果的態度」來看待家庭成員所熟悉且習以為常之事,作者希望人們在互相依賴的現實上「可以更自由、更無束縛地面對彼此」:
因為我們便會知道責任在哪裡,自由空間有多大。愛與關懷不希望被人硬性規定,它們應該是發自內心的禮物。
在開放的社會裡,聯繫緊密的群體中往往存在資源共享與再分配的事實,每個人最富有的資產各不相同,它們必須拿出來交換,有意識底彌補各自的不足。身為團體組織中的一員,各自有其應負的責任與義務,消解掉它們有可能會讓團體無法存續。在職場上可以根據契約汰除不履行工作、任務又傷害同僚關係的成員。在家庭裡,拒絕負擔責任,逃避執行義務、放棄維持彼此親密關係的成員也就不會是理想的好父母、好孩子,但血緣或繼親關係卻至死方休。這也就可以理解,作者為何到最後仍要求讀者「應該努力做個好孩子」,將行為動機交還給每個人去思量,去琢磨自己要承擔多少道德,鼓勵去選擇它。
漢代哲人揚雄曾表示:「人必其自愛也,而後人愛諸」,又說「未有不自愛敬而人愛敬之者」。如果每個家庭成員都能做到「自愛敬」,進而達到「人(相)愛敬」,這或許就是相當理想的人生圖像。不過,作者在本書結尾將叔本華在昔日比喻西方社會的豪豬故事用來比擬當前的家庭處境,這個轉移體現了冷酷甚至有些嚴峻的現實變遷:當代人們正在面臨傳統家庭倫理的消逝,以及新時代家庭型態與倫理道德的發生,通向未來的鑰匙也在人們手上。
若我們將本書的提問連結到東亞世界存在已久的孝道觀念,自二千年前的五口之家到今日的多數小家庭型態、長期少子化以及高齡化社會趨勢,它所能落實的時空環境已大不相同。在當前物質無虞的時代維持家庭倫理似乎不難,但情感上的交流與關懷是否與之相偕共進?我們可能連跟家人聚在一起共度晚餐時光都不容易,更別說親子同在餐桌上卻始終各自滑手機拍照、打 GAME,甚至互相回訊按讚的怪異氣氛了。尤其當親子之間的噓寒問暖演變為一種生活壓力,逢年過節吃團圓飯猶如是場酷刑,這是否哪裡不對勁了呢?當前的倫理現象需要我們去進行反省與回應,筆者同意本書作者猶如蘇格拉底般底呼籲讀者進行思考,也好奇不同家庭背景下的讀者如何將思考成果付諸實行。
站在支持思考與探問、不預設答案的立場,筆者以為本書雖然不是一冊引導未來家庭倫理的指南 (guidebook),但它並非譁眾取寵、危言聳聽的主張,應該視為在當代社會中再建或更新家庭倫理、教養理念的一份努力。從正向的角度觀看,即使本書未必提供了可被多數人接受的答案,卻已開拓出一片對話空間。正如作者提醒本書讀者「不要盲目地跟從成見,而是要質疑它,並督促自己思考」,畢竟這個疑問才剛提出,討論仍待繼續,也許今天回家U好雙親的同時,我們就能獲得些許體悟。或是你也可以跟家人、朋友一齊討論這本書,問問彼此:「我們是否真的不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