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哲學】傅柯的考古學與系譜學(上)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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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柯的考古學與系譜學(上)

陳述的意義與考古學
我們可以把傅柯的「考古學」當成一種理解古人世界觀的嘗試,它想知道,過去的人們是怎麼看待他們的周身世界?然後,這些觀察又是怎麼被組裝進一套嚴謹的系統?成為「知識」的?理解這些,我們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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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令人發噱的分類

想像一個非常勤奮的物理系學生,興致勃勃想要瞭解古代大師的物理思想,於是他走進圖書館,打開了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的巨著《物理學》,據說這本著作支配了西方世界的物理學研究很長一段時間。在略讀幾個段落後,有很大的機會他會大失所望,比如說,當他看到亞里斯多德說所有的生靈造物都是由氣、水、土、火四種元素構成,帶著一點似乎對大哲學家大不敬的促狹,他或許還是忍不住心生「這也太幼稚」的想法。

古人的科學典範不同於今人
就更不用說類似「宇宙的星星都繞著地球轉」這種說法了。我們不免覺得,古代所謂的「大師」,是不是其實沒有太高明?知名的科學史學者孔恩 (Thomas Kuhn) 曾經為了這個問題傷透腦筋,他不知道為什麼明顯有誤的「天動說」居然可以支配人類物理世界知識這麼多年,當亞里斯多德在港口看著大船入港的時候,難道就沒感覺到異樣?

孔恩後來提出一種說法,他認為人類對世界的認識,是由一套環環相扣的系統所決定,這個系統有自己一套邏輯,這個邏輯他稱之為「典範」 (paradigm) 。典範像是假設,科學家依據它進行科學的探究活動,如果過程中出現一些與假設相悖的現象,科學家會先檢討自己的觀察,而不會馬上質疑「假設」,除非,出現了太多典範沒辦法解釋的經驗現象,那麼就有必要重新檢討這些假設以及這套系統,這種情形孔恩稱之為「典範轉移」,這個檢討典範的過程可能長達數十年甚至百年之久,孔恩相信,典範及其轉移的說法,解釋了為什麼人類會在這麼多年才開始質疑「天動說」。

人文社會科學也有類似的現象,比如說,(同樣還是)亞里斯多德並不認為「城邦發大財」是「政治學」應該關心的主題,可是,在今天的政治科學中,什麼樣的政治體制可以促進或維持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對政治體制的正負面影響等等,卻是個重要主題。自然科學跟社會科學都一樣,有些主題對古人來說非常重要,同樣的主題卻不一定在今天的學科中有任何地位,現在沒有一本現代物理學教科書會特別討論亞里斯多德的「四元素」理論,因為,人類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人類進行科學探究的典範,已經不一樣了。

我們可以把傅柯的「考古學」當成一種理解古人世界觀的嘗試,它想知道,過去的人們是怎麼看待他們的周身世界?然後,這些觀察又是怎麼被組裝進一套嚴謹的系統?成為「知識」的?理解這些,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古人的物理學會跟我們現代人有這麼大差別。傅柯在《詞與物》前言說,他的考古學探究起點,是因為他讀到 Borges 這段對於中國古代某部百科全書的分類時,不禁迸出來的笑:

(1)屬皇帝所有,(2)有芬芳香味,(3)溫馴的,(4)乳豬,(5)鰻螈,(6)傳說中的,(7)自由走動的狗狗,(8)包括在目前分類中的,(9)發狂般煩躁不安的,(10)數不清的,(11)渾身有十分細緻像駱駝毛刷般毛的,(12)等等,(13)剛剛打破水罐的,(14)遠遠看像是蒼蠅的。

Michel Foucault, 1926 - 1984
Michel Foucault, 1926 - 1984
不只傅柯笑了,相信對於習慣現代界門綱目科屬種分類體系的現代人來說,這個「百科全書」的分類,幾乎接近於胡鬧,我們幾乎無法從這些分類中歸納出連貫的原則,它們更像是隨性添加的分類。傅柯把這一個個分類稱之為「陳述」 (statement) ,陳述是所有知識體系的基礎單位,知識的考古學,所要探究的主題即是,在一個特定的知識系統中,各種陳述是怎麼連結起來的?為什麼「等等」跟「遠看像是蒼蠅」,會被放在同一個分類系統中?

那麼,如何理解「陳述」?對傅柯來說,首先要先排除三種「理所當然」的理解方式1:第一,陳述的意義,不能從語法的使用規則來決定。例如, A. Z. E. R. T. 這串從法文鍵盤某列連續敲打出來的字母連結,僅就其「字面上」來看,完全不合語法,如果要理解這串字母,這個陳述的「意義」,就得要理解這個鍵盤為什麼會這麼鋪排字母。有了「鍵盤」這個對照,就能理解這個看似完全不合語法的陳述的意義究竟為何,比如說,它可能是指「左手中指順著敲出來的字母」。第二,陳述也不能單從其字面上所指涉的對象來理解。比如說,「爪爪」這個陳述所指的並不是它字面上的東西,台灣的棒球迷都懂爪爪指的是什麼,但對不看棒球的人來說,就無法理解「爪」就是爪,為什麼要疊字地說?也就是說,一個讓人摸不著頭緒的分類體系,也許存在著我們不理解的「暗語」。最後,陳述無法單就其本身的意義詮釋分析來理解。比如說,在「澳門首家線上賭場上線啦」這個陳述當中,它的意義就是某個地方的某個機構開始了某個動作,但是,僅止於此,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它會在某些場合引起竊笑的原因,其「意義」顯然不在於單純這句話當中。

一言以蔽之,就像孔恩說,是典範的預設,決定人類對世界的觀察如何被理解,一個特定的經驗觀察,它的意義是透過典範才得到理解。在傅柯看來,任何一套人類社會科學的知識,也都有它自己的一套系統,這套系統決定了特定陳述的意義,所以,「剛剛打破水罐的」這個分類,我們並無法把它當作字面上所指涉的對象,也不能單純從這個陳述所表達的動態來理解。這套分類體系中的陳述聽起來相當滑稽(「自由走動的狗狗」?),不過,幾百年後的人們,對於某個時代的人會把「爪爪」、「澳門首家線上賭場上線啦」分別指涉棒球隊伍與色情網站廣告,同樣也會感到滑稽。

考古學的主題

簡言之,考古學的分析,關注的不是一個陳述本身,傅柯想說的是,陳述的意義要參照它所在的這個「體系」,才能夠完全理解,這個體系傅柯稱之為「表述空間」。對此,他有一個相當形象化的說法,他稱之為「稀薄化」 (rarity; rarefaction) ,想像把果汁倒進白開水,果汁會在水中「稀薄」開來,假設完全稀釋的結果被無限延後,我們會看到特定的「果汁點」不由自主地流動到某個位置,陳述就像這個果汁點,而它的意義就像果汁點所在的位置,果汁點會移動,而位置也會被不同的果汁點佔據。再借用孔恩的「典範說」,我們可以想像果汁的稀釋,就像是典範轉移的縮時攝影,需要上百年的轉移過程,縮時到只需要幾分鐘的果汁稀釋。

陳述的意義由所稀釋開來的散佈狀態所決定。考古學的分析要研究的就是這個散佈狀態,它問的是:是什麼決定了散佈狀態?如傅柯所說,「佔據什麼樣的特殊位置?什麼樣的分類在形成系統中能測定其位置?怎樣在陳述的普遍擴散中區分出來?」2。是什麼決定了陳述的散佈狀態?對此,傅柯提出了三個因素。第一是關於陳述所從屬的學科本身,一個學科會用各種確定研究主題與研究程序的方式,來界定什麼樣的陳述是有意義的,比如說,現代百科全書對動物的分類絕不會納入「剛剛打破水罐的」,這是因為現代生物學學科有自己一套的分類系統,這套系統不會把某種動態動作納入分類原則。

第二個相關因素是整個論述體系,它決定了一個所謂的「對象」如何被界定與確定的?例如,從古到今,都存在犯人與瘋子的現象,可是,對於「犯人」是什麼?「瘋子」是什麼?不同的論述體系所界定的「對象」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說,在中古世界,瘋人除非被確診是痲瘋病患者,否則仍然會被看作社群的一分子,人們並不會特別想用什麼矯治措施隔離他們。又比如說,在不同的論述體系中,「犯人」也有不同的界定。在歐洲社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犯人被認為是對王權的冒犯,以致於要用公開的酷刑儀式,來懲罰犯人對王權的冒犯。

因此,現代刑法之父貝加利亞 (Cesare Beccaria) 「人道刑罰」的主張,雖然可以看作是時代的進步,但對傅柯來說,更重要的是,它改變了犯人這個對象在論述體系中的地位,犯人現在是一個「人」,冒犯王權可能是他的犯行,但人與犯行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切割開來,在這個新的論述體系,犯人不再是一具需要被王權著力報復的肉體,而是一個需要被仔細研究的人:犯人為什麼犯下犯行?我們如何避免同樣的犯行再發生?我們可以看到,不只「犯人」的地位改變了,他不再是「冒犯王權者」,他是「犯下特定犯行的人」,「犯人」地位的改變,也代表新知識體系的出現,現代的犯罪學開始把一個人為何犯下特定犯行這件事,當成是嚴肅的學問研究。於是我們有各種針對犯人這個「人」的刑事調查,乃至於確認動機的刑事科學與非刑事性權威,例如精神鑑定。

最後,決定陳述散佈狀態的第三個因素,是論述體系之外,各種「非論述性」的制度或部署。這些把陳述連結起來的制度性網絡,決定了對象如何被看見與如何被對待。對傅柯來說,這個部分是需要與論述體系區隔開來的。同樣以刑事科學的例子來說,我們現在非常習慣監禁這種懲罰形式,但是,監禁這種刑罰手段,其實並不在貝加利亞的現代刑法構思當中,根據傅柯的考察,監禁其實是 17 世紀與 18 世紀,地方上的非國家管理機制慣用的手段,傅柯探究了在 18 世紀的英國與法國,指出類似監禁這種對個體極細微與持續的控制,是「以一種隱晦的方式」進行的:

(這些控制機制)承擔了更大的責任,最終擴展到整個社會,並被疊加到刑事實踐之上時,新的理論是無力處理這些新的監管 (supervision) 現象的,這些新的控制機制與理論是完全分開來的……甚至可以說 17 世紀的刑事理論所認可的是一種在中世紀就形成的司法實踐,國家對於審判體系的挪用。貝加利亞是從國家對司法體系的控制這個面相來看待這個問題的,雖然他在某個意義上是偉大的改革者,但他沒有看到,在這個國家控制的司法體系之外,所側身的是往後成為新刑事實踐實質內涵的控制方法。3

也就是說,就現代刑罰這個體系來說,監禁並不是從現代刑罰理念這個論述體系中推導出來的手段,它更多是一種地方上既有的做法,然後這個「非論述性」的制度,又以某種方式被「疊加」到刑事的實踐上。對考古學時期的傅柯來說,這三個因素決定了陳述的散佈狀態。根據德勒茲的轉述,傅柯曾經說過「詞與物」是個刻意誤導的書名,因為這本書講的不是字詞本身,也不是事物本身,在某種意義上,它的主題也不是詞與物如何連結起來的意符與意指問題。考古學探究的是,在英文中同作 "knowledge" 的表層知識 (connaissance) 「之下」的「深層知識」 (savoir) ,而這個深層知識,涉及的是龐大的學科、論述與非論述體系:

只讀科學勇士們的結論報告是無法對其加以研究的,必須要瀏覽龐大的論述領域:包括試驗性的開端,冗長的序言,簡短的傳單與偶發的新聞報導。還應該要想到制度法規,動物園天文實驗室或監獄的規劃,要讀判決報告,檢查業餘愛好者的植物展覽。所有這些要閱讀與檢查的例子當中,很多都是無名的。4

(下篇接:【泛哲學】傅柯的考古學與系譜學(下) :權力關係與系譜學

  • 1.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pp. 96-97.
  • 2.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p. 132. 德勒茲的解釋相當精確,「陳述…離不開其所散佈的稀有空間。在陳述領域中既沒有可能也無虛擬之物,所有都是現實的,且所有現實性都顯露於陳述中:只有曾在特定時空且伴隨特定空隙或特定空白而被表達之物才是重點」 (Foucault, p. 3) 。
  • 3. "Truth and juridical forms," in The Essential Works of Michel Foucault, 1954-1984: Vol.3 Power, p. 60.
  • 4. Ian Hacking, Michael Foucault's immature science," p. 89.
  興趣是被深刻思索過的一切,以及一切可以更有深度的物事,深信自由起於文字的繼受、交鋒、碎裂、誤讀與訛傳。有閱讀過動症,一點強迫症,以及沒救的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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