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在《存有與虛無》(L'Être et le Néant)一書中曾經描述了一位咖啡廳侍者的故事,他觀察到侍者反射性地熟練工作,好似演員扮演著這個角色一般。但差別在於,侍者自己深信他就是「咖啡廳侍者」,除此之外別無其他,這個工作完完全全定義了他的存在,好像他注定是也只能是咖啡廳侍者。
讀者也許會感到疑惑,哲學給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理性,這裡為什麼反而批評那些缺乏非理性之愛的人?
這正是為什麼「愛」在哲學思想中一直有著非常特殊且獨特的地位,因為愛,理性才可能自我超越;因為愛,人才得以自我突破。「慾望」、「愛」、「意志」其實都在解釋為什麼一個主體能夠追求一個尚未實現的目標,換句話說,實現自我的能力也許在於理性,然而,任何突破、超越自我的動力在於愛所激起的強烈渴望。而追求的目標愈為立即、具體,追求所需要的動力與突破就愈低。因此,所有生命都有慾望,渴了慾飲,餓了求食,無聊了欲求消遣時間,追求的目標都是立即且具體的消費,在需求下被動地追求慾望的對象。「愛」作為狂熱失控的吸引力,在柏拉圖眼裡,正是這股近乎瘋狂的渴求,提供靈魂充足的動力,讓靈魂能無視理性所建築起的、在習慣中鞏固且強化的規則,再怎麼艱難與挫折,都要不顧一切地向目標奔去。
缺乏了愛的熱情,就如同生命缺少了積極的動力,被需求與習慣催促著前進。現代社會中,人們自然而然地將「愛情」與「熱情」區隔開,且自然而然地認為兩者無關。愛情的對象是活生生的人,而熱情也許只是一個目標、一個念頭。柏拉圖的《費德羅篇》正是希望展現愛情與熱情互為連理的部分,愛情所牽掛的對象,宛如一面鏡子讓我們透過其看到自己熱情想追求的目標。因此,鍾情於表象之美者,迷戀容貌姣好之人;熱衷於一枝獨秀者,為鶴立雞群者癡迷;熱忱繫於探索,就為探索者吸引。儘管這些描述簡化了真實狀況,多數時候大家對自己心之所向,都只有些十分模糊且複雜的念頭,且極為容易受到他人、社會的言論左右。愛,也許就如同所有熱情,是一股不理性的動力,但愛所追求的對象,卻是個能夠用知性選擇的結果。
愛,為何縱慾?為何勇敢?
自古以來,哲學家對愛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同樣狂熱襲捲而來,有時候愛幻化成縱慾、耽溺享樂,有時卻使人勇敢放手一搏,突破原本束縛自己的界線。《費德羅篇》中的蘇格拉底,便著急地尋求一種方法,來理解愛所散發出兩種極端且相互矛盾的現象。不同於《對話錄》中也許代表著社會中多數人想法的呂西亞斯言論,認為愛只會讓人盲目、讓人不顧一切成為對方的奴隸,蘇格拉底強調,這種不顧一切,這種狂熱與衝動,同時也是人類最美好創造力的源頭。然而,光是認知到愛的兩種面向還不夠,熱愛求知者還想知道「為什麼」,為什麼同樣是愛,某些展露出天使的臉龐,某些卻讓人宛如墮入地獄?
換句話說,受社會地位高者吸引,正反映了自己希望成為社會地位高的人,人愛自己的影像,決定了我們將愛的另一方視為什麼模樣。然而,一、兩個特徵永遠不可能定義一個人,社會地位高的人,除了社會地位高,他的人生有其追求的目標、有其價值觀、有其優缺點、有其擅與不擅長。如果我們愛的,只是這個人身上的某一種特點,例如社會地位、穿衣風格,那麼也許我們愛的就只是其社會地位與穿衣風格,並不是愛這個人。因為在這個人身上,社會地位可能會時過境遷、穿衣風格也許會跟不上時尚的速度,那麼追求者也許這一刻還愛著其社會地位與穿衣風格,下一秒那個展現他愛的社會地位與穿衣風格的人就成了其他人。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愛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影像,愛那些暫時符合這個影像的人,消費過後這影像可能就沒這麼新鮮動人,見異思遷也只是必然的結果。因此,也許表面上看起來這些愛戀關係並不穩定,換了許多不同的人,但愛的對象,這個影像,卻一直很固定,只是承載這個影像的人一直換罷了。
認識自己
把一個人當人來愛,而不是當作一具美好的皮囊、胴體、荷包等等來愛,本身就是一件很哲學的事,因為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到底如何定義一個人?每個人都有這麼多的特點與特質:高矮胖瘦、嚴肅詼諧,到底哪些能夠代表這個特殊獨立的個體呢?反過來問,那麼我又該如何定義我自己,「我」又是誰呢?「認識自己」,是蘇格拉底為哲學留下的一個永恆的課題,但是,要如何認識自己?蘇格拉底在《費德羅篇》中談論靈魂,想探討的就是靈魂自我認識與靈魂追求自我實現之間的關聯:如果身體給了我們第一層限制,那麼習慣就制約了我們部分的思想與行動方式,習慣的堆積形塑了我們的過去,追求的目標投射出自我的將來,每個當下就在慾望、習慣與想要成為的自己之間拉扯。生命就在過去所沉澱下來的我與未來投射出的自己,兩股勢力的拉扯之間劃下了有規律可循的軌跡,這個規律提供了認識自我的基礎,但此基礎卻永遠不會反過來限制自我的發展或窮盡對自我的認識。柏拉圖和許許多多的哲學家都相信,人類之所以獨特,在於其無法像定義物品一樣被定義,無法窮盡出所有特質,人類永遠具備開創新的可能的潛力,能夠抵抗箝制,就算只是概念上的箝制。
由此可見,認識一個人的關鍵在於他想成為什麼、他如何在行動中實現,在自己想成為的投射影像中反映出一個人獨特的價值排序,而在行動實現的方式中反映出一個人自我想像與實際之間的距離多遠,對自己的信念堅持到什麼程度。那麼愛一個人,將人當做人來愛,那麽愛的就是他眼中的自己,換句話說,愛他投射出反映著某種價值排序與行動模式的自我。然而,儘管愛的是這個獨特的個體,愛他卻是因為自己同樣追求著相似的價值排序,透過對方的眼睛,我們看到的是他想成為的模樣,更是自己人生追求的部分倒影。
追求所愛,追根究柢是追求自己人生中嚮往成為的自己、自我認同所蘊涵的信念,而所愛之人,就像一面鏡子,映照出自己人生真正重視卻不一定有意識的事物。這樣聽來,柏拉圖式愛情說到底還是愛自己、愛精神所追求的理念,但實際上對柏拉圖來說,所愛之對象的這面鏡子與慾望在愛情當中不可缺少,因為是這個人、這個活動或這個事物對我們展現出自己生命所求,我們欲求對方,因為對方喚醒且不斷激發我們對自己生命所求的熱愛。
柏拉圖談愛的目的並不是在愛的對象與方式中區分優勝劣敗,好像追求肉體之美就不如精神之美。這一系列的討論中想確立的概念十分簡單:當我們追求的是個影像,而不是這個人,那麼愛所鞏固起的關係就是跟這個影像的關係,而非與這個人的關係,和影像的關係也許穩定(總是偏愛相貌姣好的人),誰符合這個影像卻十分無常(看到更漂亮的、審美觀改變,或對方年老色衰),因此跟這個人之間的愛情關係隨之減弱。若我們追求的是對方投射出的自己,而對方所追求的也是自己投射出的他,那麼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就在所好相似、志同道合中成為人生的伴侶。愛什麼對象,是人生的選擇,哲學的角色在於把每個選擇所引申出的來龍去脈、必然或可能的結果分析清楚,讓人在抉擇時更清楚自己所想要的人生為何。
愛與生命
愛,因此不只是與人之間的愛情,更是找到自己生命的熱忱,差異只在於在兩人的愛情關係中,這股熱忱由兩人的共同追求相互鼓舞,反過來說,其實是共享的熱忱鞏固了兩人的愛情關係,兩人因此不但是愛人,更是夥伴。這麼說來,哲學談愛,與其說是為了追尋真理,更應該說是為了理解生命開展的模樣。
這份生命之愛說來簡單,柏拉圖卻再再於《費德羅篇》中強調靈魂將視線鎖定在理念是多麽困難的一件事,在肉體的影響下自然而然有需求、受各種享樂誘惑、偏好安逸舒適而厭惡勞碌受苦,思想也因為倚賴只能擷取表象的感官,而常常將表象當成實在。因此柏拉圖認為人類在自然、不特別努力與刻意的狀態下,會自然而然地將感官擷取到的影像當作實在,活在差不多就好、似是而非的狀態中。因此每一個堅持、不向其他誘惑讓步,都是靈魂內在一場奮鬥的勝利,也是靈魂對活在表象實在不分、被動被感官牽制生活的抵抗,每一個實現正念的義行都因此難能可貴。在這場意志與誘惑的爭鬥中,明智能讓我們更有能力分辨虛實、看清追求對象本質為何,但明智卻無法給我們不畏艱難的動力,只有對目標的熱愛能讓行動者有足夠的動力超越困難,承受難熬的訓練與過程,任何道德律令、理性說服都無法激發此自發的動力。
愛智慧
現代社會已經是個生活中充滿理性計算和評估的社會,買什麼先問划不划算、做什麼先問有沒有用,每一個行動都是評估衡量後的選擇,不顧一切的愛,不管指的是追求理想的熱忱或者追求對象的渴望,在這個社會都少見了。人們害怕愛,因為害怕理性無法理解與預期的行為,因此就算有些想望、有些渴望與夢想,仍然遵照前人走過的軌跡安全向前走,或找些較為安穩的選項或有限的替代物來滿足自己,最終仍然難以踏出自己的安全網、舒適圈。
《費德羅篇》這部對話錄是少數注重教學方式,一步一步在對話中探討要如何檢視社會中流行的論調的可信程度,如何隨著這些流傳的言論找回背後真正重要的問題,如何用推論的方法來呈現自己的思想,一直到如何思辯問題、釐清想法,最後組織出自己的思想,且清楚有結構地表達。在一個極為不理性的主題上(愛),柏拉圖透過蘇格拉底與費德羅的對話來展現如何思辯、分析而不被混淆視聽,在理智的引導下,放手去愛、去追尋那個自己想成為的人。
※ 本文為Plato, P.
(2017). 論美論愛:柏拉圖《費德羅篇》譯註.
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