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會科學「科普」部落格 Understanding Society 刊登了一篇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 and the graduate student 的文章。作者是任教於密西根大學社會系以及密西根大學 Dearborn 校區哲學系的 Daniel Little 教授。他認為好的社會科學哲學課程因為能幫助有志於研究的人在各方面拓展他們的想像及研究方法,讓他們不被既有學科的問題意識或是方法論限制,而能夠從當前社會中找到問題意識或是建構方法論的方法,所以有利於他們在投入研究的前幾年就能有豐厚的學術收穫。
社會科學哲學的演變
不過,Little 教授也批評了 1980 年代之前的社會科學哲學課程。以韓培爾 (Carl Hempel) 的《自然科學的哲學》以及 Richard S. Rudner 的《社會科學的哲學》這兩本教科書為例,他認為當時受到維也納學圈影響,社會科學也跟尋著邏輯實證論所採取的假設演繹法 (the hypothetico-deductive method) ─提出假設、找到可以操作的研究方法、然後以搜集到的觀測資料來測試這些假設。他認為,這樣的研究只是在既存的研究架構裡面填空而已。他也認為「反實證論」(anti-positivist) 對社會科學哲學沒有多大幫助。孔恩 (Thomas Kuhn)、拉卡托斯 (Imres Lakatos)、費耶阿本 (Paul Feyerabend) 以及韓森 (Norwood Russell Hanson) 等雖然指出了邏輯實證論的缺陷,但對於社會科學理論也沒有太大幫助。
而到了 1990 年代以降,社會科學哲學開始關注當前的社會現象:當時許多重量級哲學學者認為,社會科學的研究不應只是停留在模型建構上,而應該專注在當前社會發生的重大爭議。這樣的轉折也讓相關研究者走出了以往學科的拘束,開始產生了新的問題意識,例如:什麼是好的社會因果說明?社會的因果關係如何運作?什麼是社會結構?在時間推移下,社會結構如何維持其因果性質?而個別的行動者在社會因果關係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如何釐清這些問題,就是哲學能夠提供的幫助。也因為如此,社會科學家藉由哲學訓練,能夠更進一步釐清因果關係、像是刻畫行動者、或是社會結構之間的因果關係等,並且透過不同的社會視角,來建構出更細緻的理論,進而找到更好的方式來研究社會科學。
哲學給社會科學研究者的幫助
總之,Little 教授認為,哲學的訓練能夠幫助研究者不受既有的學科拘束,有新的思維來處理當前社會及社會科學方法論上的爭辯。當然,這並不代表這些受過哲學訓練的研究者就要重新掌握一套真知灼見;反之,掌握社會科學哲學的性質,以及從現實中建構與發展社會理論,對社會科學研究都是同樣重要的。社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的是社會科學哲學來刺激研究者以新的思維來面對。
從 Daniel Little 教授提出的看法,應該可釐清幾點迷思:一、哲學並不是抽離現實的,反之,它是回應當前社會重大議題,提出理論建構的方法論,也因為如此,社會科學與哲學並不存在一般所想像的鴻溝。二、學術與實踐並不是對立的,任何理論的建構都應該是恰如其分地回應社會當前的問題,但這並不代表學術工作者就必須服膺於某種社會現實的政治正確,而是釐清自己在社會結構中的角色,並且找到如何回應這個時代的線索。
從 Little 教授的見解,筆者就我們自己的環境來看,過去推動「跨領域」或是最近熱門的「社會實踐」等政策,目的為消除所謂「象牙塔」的刻板印象,鼓勵學術工作者與其他領域合作,或是投入社會服務。不過,就上段所言,學術工作者的實踐不是丟掉厚重的書本下海,而是在社會中找到回應的支點。哲學一方面幫助釐清學科限制的盲點,另一方面找到回應社會的支點。也正因為如此,學術理論的建構並非架空現實的艱澀詞彙,每個理論都有它發展的歷史脈絡。研究者如何細膩地處理前人的理論建構,並且找到回應當前社會的支點,是個極具挑戰卻值得投入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