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安東尼歐.達馬吉歐 (Antonio Damasio)
創作書籍都有個理由,而我寫這本書就是為了要重新開始。我已研究人類心智與大腦超過三十年,過去也寫過關於意識的科學文章與書籍。但在我對相關研究的新舊發現加以反思後,我的看法產生了巨變,特別是在兩個議題上:感受的起源與本質,以及自我背後的機制。本書試圖討論當前的看法,並在很大程度上,去探討我們目前仍然未知但期許自己能夠知道的那些事情。
第一章的其餘篇幅則在列出問題、解釋用來探討問題的架構以及預先了解出現在接下來幾章的主要觀點。有些讀者可能會發現,第一章中那些長篇大幅的說明拖慢了閱讀的速度,但我保證這會讓讀者更容易了解本書的其他內容。
著手解決問題
在想要針對人類大腦如何建構有意識心智的這個問題取得進展之前,我們必須要先感謝前人的兩項建樹。其中一項包含了那些試圖尋找意識神經基礎的早期嘗試,這項建樹可以追溯至二十世紀中葉。在北美與義大利所進行的一系列開創性研究中,有一小群研究人員精準指出「腦幹」這個大腦部位與意識形成有明確相關,並認定其對意識有重大貢獻。就我們今日所知,懷爾德.潘菲爾德 (Wilder Penfield)、赫伯特.傑斯伯 (Herbert Jasper)、朱塞佩.莫路奇 (Giuseppe Moruzzi) 與赫拉斯.馬昆 (Horace Magoun) 等先驅的論述並不完整,也有部分不正確,雖然這一點都不讓人感到意外,但對僅憑直覺就能找到正確目標並朝目標精準邁進的科學家們,我們應該要加以表揚與敬佩。他們無畏地開啟了我們今日都希望能夠有所貢獻的這份事業。
這項建樹中亦有一部分包含了近期針對神經系統疾病患者所進行的研究,這些患者的意識因局部腦傷而受到影響。佛瑞德.普魯姆 (Fred Plum) 與傑羅姆.波斯納 (Jerome Posner) 開啟了這方面的研究。多年來,上述這些研究與意識研究先驅的研究相輔相成,大量收集了有關這些腦部結構是否與人類心智意識有關的強大事證,讓我們得以據此為基礎。
另一項應要感謝的前人建樹,是系統化說明心智與意識的悠久傳統。這是段與哲學史一樣悠久且多元的豐富歷史。在這段歷史的豐富成果中,我偏好威廉.詹姆士 (William James) 所提出的概念,並以此做為我個人想法的基準點。不過,這並不表示我完全贊同他在意識上的立場,特別是他在感受上所抱持的立場。
我認為自我歷程對於意識至關重要,但要定義這個歷程,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很困難。這也是為什麼在一開始探討這項問題時,威廉.詹姆士這麼重要的原因了。詹姆士鏗鏘有力地闡述了自我的重要性,但他也指出,在許多情況下,自我的存在極為微妙,以至於心智內容在持續流動時會支配意識。我們在進行深入探討之前,有必要正視這種難以捉摸的情況,並確認其會產生的後果。自我是否真實存在?若有,是否只要我們具有意識,自我都會出現?
這些問題的答案很明確。自我確實存在,但它是個歷程,而非一件事物,在我們被認定具有意識的情況下,自我歷程一直存在。我們可以從兩個觀點來思考自我歷程。一個是觀察者意識到動態客體 (object) 的觀點,動態客體是由我們心智的某些運作、我們行為的某些特質與我們生活的某些經歷所構成。一個人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在其他人身上觀察到客體自我的各個面向。另一個觀點是受到局限的個人觀點。這即是作為「知者」(knower) 的自我,這個歷程聚焦在我們的經歷,最終並讓我們反思這些經歷。結合這兩個觀點,就產生了貫穿全書的雙重自我概念。我們將會看到,這兩個概念對應到自我演化發展的兩個階段,知者自我 (the self as knower) 會從客體自我 (the self-as-object) 中誕生而出。在日常生活中,這兩個概念分別對應到某一層級的有意識心智運作,而客體自我的範疇會比知者自我要來得單純。
無論從哪個觀點來看,這個歷程都有著各式各樣的範疇與強度,其表現形式也會因場合而異。自我能以「半暗示」生物體是活著的微弱意識運作,或也能以心智擁有者人格與身分的顯著意識運作。你現在可能意識到自我,也可能沒有,但你總是會感受到自我,這是我對這種情況所下的結論。
詹姆士認為客體自我 (the self-as-object;the me) 是一個人可以用「他的」來稱呼的一切事物總和,「不只是他的軀體與他的精神力量,還有他的衣服與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的祖先與朋友、他的名聲與工作、他的土地與馬匹,以及他的遊艇與銀行帳戶」。撇開政治不正確的部分,我同意他的看法。不過我更為認同他的另一個想法:心智知道有身體、精神、過去與現在以及其他一切的存在,也知道這都歸心智擁有者所有,這是因為其可察覺到前述一切所產生的情緒與感受,而感受接續又區分出屬於自我的內容與不屬於自我的內容。從我的觀點來看,這類感受就好像標記一樣。它們是以情緒為基礎的訊號,我定名為軀體標記 (somatic markers)。當心流之中出現與自我有關的內容時,這些內容就會促成標記出現,標記會以意像的形式加入心流之中,並與促成標記出現的意像並列。這些感受區分出自我與非自我。簡單地說,這就是知曉的感受。我們會看到,我對於建構有意識心智的論點,在幾個階段中都建立在這種感受的產生上。至於我對物質我 (the material me),也就是客體自我的定義為:這是一個整合神經歷程的特定動態集合,以生物體表徵 (representation) 為中心,並表現在整合心智歷程的動態集合中。
主體自我(I),也就是知者自我,是一個更難以捉摸的存在,在心理學與生物學用語上,主體自我的整體性遠不如客體自我(the me)。主體自我更為分散,時常在意識流中解體,有時會產生它好像存在卻又不存在的惱人微妙感。毫無疑問地,知者自我比起客體自我更難捉摸,但這並無損於它對意識的重要性。作為主體與知者的自我,不但是非常真實的存在著,也是生物演化中的轉折點。我們可以這樣想像,身為主體與知者的自我是附加在客體自我之上的,就像是出現了新的一層神經歷程,而這層神經歷程會產生另一層心智歷程那樣。客體自我與知者自我之間不適用二分法,兩者具有連貫性以及漸進性。知者自我是建立在客體自我的基礎上。
意識不僅僅只是在心智中的意像。意識至少是種心智內容組織,並以產生與驅動心智內容的生物體為中心。我認為這個組織是以詹姆士的物質我為中心。但從你我可以隨時體驗到意識的這層意義來說,意識不只是受到生物(活生生且有行動的生物)影響所組織而成的心智而已。意識是個能夠知道這樣一個生物存在的心智。大腦成功創造了能將體驗事物映射成意像的神經模式,而我們可確定的是,前述這件事實是意識產生歷程中的重要部分。從生物的觀點來定位意像也是這個歷程中的一部分。但這並不等同於自動且明確地知道這些意像存在我之中,是屬於我的,是我可以運用的(以當前的用語來說)。根據詹姆士的論述,經過組織的意像會在心流中流動,這些意像的存在會產生出心智。然而除非出現一些附加歷程,否則心智仍然不會具有意識。這些不具有意識的心智所欠缺的是自我。大腦為了要擁有意識所取得的新特性就是:主觀性,我們對意像所產生的主觀感受就是主觀性的明確特質。關於當代哲學觀點對主觀性的重要性所進行的討論,請參考約翰.希爾勒 (John Searle) 的《意識之謎》(The Mystery of Consciousness)。
按照這個想法,形成意識的決定性步驟,不是形成意像以及創造心智基礎,而是形成我們自己的意像,讓意像歸屬於它們當然的擁有者,也就是意像從中出現的那個生物體,那個獨一無二且界限明確的生物體。以演化與個體生命歷史的觀點來看,知者是循序漸進地出現的,先是原我(proto self)與其原始感受(primordial feelings),接著是行為導向的核心自我(core self),最後是融合了社會與精神層面的自傳自我(autobiographical self)。但這些都是動態的歷程,不是一板一眼的事物,它們的程度每天都會有所波動,可能是簡單的,可能是複雜的,也可能介於兩者之間,這都會根據環境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若是心智要具有意識,大腦就必須要產生知者(或你想要稱為自我、體驗者、主角也可以)。當大腦設法將知者引介到心智中時,主觀性就隨之而生了。
你或許會懷疑這些捍衛知者自我的論述是否有其必要,而我會說這是必要的。當前我們這些致力於闡明意識的神經科學人士,對於知者自我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有人認為自我是研究議程中不可或缺的議題 ,也有人認定處理此議題的時機還未成熟(句句屬實!)。無論是以哪種態度進行研究,都能持續產出有用的想法,所以目前還沒有必要去決定使用哪種方法會更合意。但我們必須要接受這兩種方法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當前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種態度延續了詹姆士與大衛.休謨 (David Hume) 對自我不同解讀的分歧,然而在這類討論中經常會忽視這一點。詹姆士想要確認他的「自我」概念是有穩固的生物基礎,不會被誤認為抽象的知曉能力。但這無法阻止他體認到自我具有「知」這個功能,即便這個功能並不明顯,只能隱約感受得到。另一方面,休謨把自我批得體無完膚,到摒棄它的程度。休謨的觀點如下所述:「在沒有知覺的情況下,我永遠無法感受到我自己,也無法觀察到知覺以外的任何事物。」他還表示:「我可以大膽地向其他人說,他們不過是不同知覺的集合而已,這些知覺在流動與運行中,以不可思議的速度互相銜接。」
對於休謨對自我的摒棄,詹姆士遺憾地提出令人印象深刻的駁斥,他肯定自我的存在,強調自我之中存在「一致性與多樣性」的古怪混合,並呼籲大家注意貫穿自我構成要素的「一致性核心」。
詹姆士:
但是休謨在進行了這麼棒的思考後,卻不懂得去蕪存菁,還飛到與實體論哲學家一樣極端的地方。他們說,自我是一致性的,抽象且絕對的一致性,而休謨說,自我是多樣性的,抽象且絕對的多樣性。然而事實上,自我存在著一致性與多樣性的混合,而且我們本身也已經發現這很容易就可以拆解的……這種相似性的線索,也就是貫穿自我構成要素的一致性核心,甚至是種驚人的存在,休謨卻加以否定。
詹姆士所提供的基礎,經由哲學家與神經科學家的修正與擴展,已涵蓋了自我的不同方面。但自我在建構有意識心智上的重要性並沒有被削弱。我不覺得有意識心智的神經基礎,可以在不先考慮客體自我(物質我)與知者自我的情況下完全解釋清楚。
當前對於心智哲學與心理學的研究,已經將前人在概念上的建樹更加擴展。在此同時,普通生物學、演化生物學以及神經科學利用前人在神經領域上的成果,也取得了卓越的進步,發展出廣泛的技術來研究大腦並收集大量事證。本書中所提到證據、猜想與假設都立基在這些發展上。
※ 本文為商周出版授權刊登之書摘,摘自Damasio, A.
(2023). 擁有自我的心智.
pp.27-36,文章標題由編輯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