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窮理,有一物便有一理。 窮得到後,遇事觸物皆撞著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親便遇孝,居處便恭,執事便敬,與人便忠,以至參前倚衡,無往而不見這箇道理。若窮不至,則所見不真,外面雖為善,而內實為惡,是兩箇人做事了! 朱子語類(全八冊·繁體版), 朱, 熹 , (1986) , 《大學二.經下》卷15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