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腥聞》(Bombshell, 2019) 是一部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劇情傳記電影,以美國福斯新聞頻道 (Fox News Channel) 負責人羅傑‧艾爾斯 (Roger Ailes) 於 2016 年爆發的性騷擾案為主題,描繪掌握大權的艾爾斯如何對待他的女性員工,尤其是說明他是如何「物化女性」。女性員工們為了保住飯碗,通常都會選擇屈服於他的權力。但是,艾爾斯最後被願意站出來的女員工們指控他性騷擾,導致他自己身敗名裂、被迫離開公司。
而「物化」(reification) 一詞,當我們在使用的時候,通常帶有負面的語意。而我們似乎也最常聽到「物化女性」這樣的語詞,並且會大力譴責物化女性的行為或是相關的人事物。但是,「物化」或著是「物化女性」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是指「把女性當成物品」嗎?若是如此,這個概念到底是錯在哪裡呢?或許我們可以從盧卡奇提出的物化觀念開始做出釐清與分析。
(注意!以下內容包含劇透!)
劇分三線
本影以格蕾琴·卡爾森(妮可·基嫚飾)、梅根·凱利(莎莉·賽隆飾)與凱拉·波士比西爾(瑪格·羅比飾)為主角,象徵企業裡老中青三代的女性代表,劇情分別從三人的角度出發,從她們各自與羅傑‧艾爾斯(約翰·李斯高 飾)的互動來說明劇情。
格蕾琴·卡爾森是福斯新聞頻道裡資深的女主播。曾經是美國小姐的她,不只擁有美麗的外表,口條清晰、頭腦清楚,讓她靠能力就成功坐上主播的寶座。但是隨著她的年華老去,數次不服從高層的命令,加上一再拒絕企業中掌權者艾爾斯的性要求,使得她被調到冷門頻道,最終以合約到期被迫離開公司。而卡爾森因為看不下去艾爾斯的行徑,早就做好被離職的準備,私下收集艾爾斯性騷擾的各種證據,在離開公司後立刻找律師控告艾爾斯性騷擾,成為一系列事件的先驅者。
梅根·凱利則是事業正如日中天的女主播,算是當紅炸子雞。她勇於跟當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川普據理力爭,而艾爾斯也非常贊同她的作法,願意給她全力支持,成為她的後盾。凱莉一心尊敬著艾爾斯,除了感謝他的賞識之外,她也認同他的經營能力,知道他不是只有企業強人的一面,還會照顧弱勢員工,是一位非常好的頂頭上司。在卡爾森出來指控艾爾斯後,凱莉內心非常掙扎,因為她也曾經被艾爾斯性騷擾過,她在考慮她到底要不要出來附和卡爾森。若她也站出來指控,也意謂著她要給賞識她的恩人一個沈重的打擊。
凱拉·波士比西爾是福斯新聞頻道的新進員工。她從小就深愛著福斯新聞頻道,進入該企業工作、成為備受矚目的女主播是她的夢想。儘管她的上司卡爾森告誡她要小心艾爾斯,她卻認為卡爾森只是個過氣角色,把她的話當做是耳邊風。而卡爾森被調職後,還只是個小小員工的她,被艾爾斯指名要她到辦公室一趟。她聽從指令搭電梯到艾爾斯的辦公室,在電梯裡與卡爾森、凱利等人相遇,這是她們三位女主角第一次相遇,也是唯一一次。進到艾爾斯辦公室的凱拉,被艾爾斯稱讚她有潛力,打算提拔她擔任主播,但是需要她獻上她的忠誠。凱拉得到艾爾斯的賞識很是高興,但是不懂什麼叫做獻上忠誠?艾爾斯進一步指示,要她不斷的把裙子拉高,直到讓他看到內褲為止。凱拉照做了,她也成為了一個頻道的主播。
艾爾斯的經營能力確實是無人能比的,他獨到的眼光將福斯經營的有聲有色,而他將主播視為一種視覺商品的策略,使得福斯成為美國收視率最高的節目頻道。但是這樣的成功的背後,代表的是物化女性的思維與行為,因為女主播本身被視為一種商品來行銷。或許,如果艾爾斯沒有如此物化女性,也不會帶來如此巨大的成功。但是,他物化女性的行為還是令人感到不悅,而其中性騷擾的行為成為他最嚴厲的指控,也使得他被迫下台。對艾爾斯而言,或許是成也物化、敗也物化吧。
而性騷擾可能只是物化女性的其中一個面相。那麼,如果當初艾爾斯僅僅只有物化女性,但是沒有性騷擾他人,是不是他就不會因此垮台呢?還是說,只要他有物化女性的行為,終究會被眾人給撂倒呢?在做出猜測之前,我們似乎得先搞懂「物化」到底是什麼意思。
「物化」的定義:盧卡奇所分析的物化現象
「物化」一詞最早出現在盧卡奇在 1923 年出版的《歷史與階級意識》中,主要用於批判資本主義所引發的物化現象。而近代霍耐特 (Axel Honneth) 則在 2005 年藉由「承認理論」(theory of recognition) 來探討「物化」的概念,引起眾人的一陣討論。而陸陸續續也有學者指出承認理論的不足之處。從眾人的熱烈討論我們也可以看出「物化」一詞的定義,其實並非那麼簡單容易。
根據一篇在2010年發表的期刊文章《什麼是物化?一個對霍耐特的批評》中,作者提莫 (Timo Jütten) 對「物化」一詞做出一些說明:
「物化是很難定義的,而它最具權威的定義:『一種在人與物之間的關係』,這樣的答案似乎產生了更多的問題。」
這樣的定義問題在於,究竟物化是一種「把人當成物看待」還是指「我們的社會制度下一種類似物的角色」呢?若是前者(霍耐特也是抱持的類似的看法),甚至是可以把自己當成物看待,當然也可以把自己的一部分當成物。但真的是這樣嗎?我們是真的把自己或他人完全當成無知覺的物,可以不用理會人格的部份嗎?或著是後者,物化只是類似物的一種社會制度,但那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似乎有更多的問題等待釐清。
或許我們可以從盧卡奇的說明試著了解「物化」一詞的語意。提莫於該文章中,整理出盧卡奇對物化概念的分析。盧卡奇的物化分析是一種混合了馬克思的商品拜物論 (theory of commodity fetishism) 與韋伯 (Max Weber) 的社會合理化理論 (theory of social rationalization) 所作出的解釋。而物化現象是同時包含了主觀 (subjective) 與客觀 (objective) 兩種面相:
「主觀地,在資本主義下裡生產與交換的日常參與中,人們疏離了他們自己的活動與權利。尤其是,他們設想自己與其他人的勞動和勞動力(包含技能,像是新聞記者的表達能力),作為一種商品準備在市場中被交換。而勞動過程的合理化增強這樣的經驗,而且這種經驗是能被合理計算的原則所支配。」
這邊的意思似乎是指,資本主義裡的人們把自身的勞動力或技能視為一種可被交換的商品,人們藉由自身所能提供的勞動力來換取所需要的東西,通常是指金錢、薪資。而這個交換的原則,不是讓每個人自行去決定,則是由具備一定合理性的原則制定的。這個原則可以合理的計算出每個人提出作為商品的東西的價值,成為一個讓市場內人們進行等價交換的準則。
除了主觀的面向之外,還有客觀的面向:
「客觀地,社會的徹底商業化賦予了商品生產與交換系統一種似乎是自主且獨立的特性,變成人類的『第二天性』,使得市場交換成為一種社會互動的自然形式。......『什麼是與什麼是可以被計算的合理化原則』變成一個社會的管理原則。......結果的可計算性與可預測性成為最重要的部分。」
物化系統成為了一個社會互動的自然形式,而且還是以一種合理的方式呈現。在這邊盧卡奇特別強調它是自主 (autonomy) 且獨立的 (ndependence),也就是說,這個系統並非是經由人類所制定的,它就像是大自然的產物一般,是被人們發現的。關於這部份盧卡奇這樣說:
「這個管理物的原則是被人們逐漸發現的,人們面對它就好像是面對一個能夠自行產生力量的無形的勢力。人類可以使用他關於這些原則的知識讓自己擁有優勢,但是他不能藉由自己的活動去修改這個原則。」
也就是說,這個關於物化的原則,就像是一種自然律法一般,不是由人類自行創造出來的,而是被人們漸漸地發現的。我們對於修改這個律法無能為力,只能透過對該律法的認識與理解,讓自己能夠運用,並讓試著讓自己佔有優勢。
對盧卡奇而言,物化現象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會出現的一種現象。因為徹底商業化的關係所發展出來的,但對人們來說又好像是本來就存在於那裏的一樣。而人們又主觀地把自身或他人的勞動力視為一種商品,透過合理化原則與他人進行交換。
而處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的我們,真的有像盧卡奇所說的,物化了自己、物化了他人呢?
物化於我們社會中的可能範例?
客觀方面,可能根據可替代性、稀少性、專業性或是帶來相對的利益的考量,各種勞力的交換會有一份合理的交換規範。而人們會評估該交換規範是否合理,若是有發現不合理之處,就會進行抗議、據理力爭,試圖讓交換規範儘量合理化。像是勞基法的制定、各種職業工會的成立,都是為了讓勞動交換可以合理化的具體作為。
比如說,工程師將自己的知識與技術提供給公司,而公司因為會獲得工程師的勞動力,並根據合理化原則給予相對應的薪資,工程師也因薪資合理才願意接受這份工作。模特兒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模型,穿上廠商提供的衣服,拍出廠商想要的商品照,並藉此獲得相對應合理的報酬。又或者是軍人,被國家、將軍當成保家衛國或是戰爭的工具,面對敵人時要奮勇殺敵,甚至可能在某種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將軍的命令勇敢赴死。而因為軍人有喪失生命的風險,所以根據合理化原則,必須給予較高的薪資或是相對較好的生活保障。
資本主義的社會裡,不論是勞方或是資方,人人都處在市場中,大夥都計算著每一份勞動結果可帶來的收益,每一份交換都試著要求要合理、公平、等價,甚至有家長計算著要怎麼投資自己的小孩,想著小孩子的未來會帶給他什麼樣的名聲與好處。
若是如此,物化的概念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之中幾乎無所不在。也就是說,或許物化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才會廣泛的存在於我們的概念之中,並且運行的很好。而當今社會的對於物化用法,其實是比較偏向「商品化」:把人的某種東西當成商品,藉此與他人進行交易。
而物化概念似乎對社會有很大的幫助,所有人都可以運用自己的勞動力與他人進行合理的等價交換;或是發現不合理時,就盡力修正不合裡的交換行為。資本主義讓人們有自由發展的空間,讓社會更加繁榮。(當然資本主義也有其缺點,並非只有好處。)
假使我們把物化用得很好、視為理所當然的一件事,那麼,為什麼物化女性卻是一件很嚴重的錯誤行為呢?物化女性到底錯在哪裡?或著是說,物化有什麼錯的地方嗎?
《重磅腥聞》中物化女性的具體行為
在《重磅腥聞》中,艾爾斯演示了種種物化女性的行為。像是艾爾斯強調女主播一定要是金髮美女,並且必須在台上展露她們的美腿。對艾爾斯而言,女主播就像是一種視覺商品,這個商品必須是金髮美女,而且當她們在面對攝影機時,還得要擁有完整的妝容、穿上裙子秀出美腿。就好比是艾爾斯在向眾人展示他傑出的商品一般。
艾爾斯另一種物化女性的行為,則牽扯到性騷擾。艾爾斯要求女性員工必須獻上她們的忠誠,而忠誠這種東西當然是看不見、摸不著,艾爾斯當然也不會接受只是口頭上承諾的這種作法,所以他令女員工獻上忠誠的方法就是,叫女員工提供性服務。
艾爾斯把員工當成必須遵照他意志的東西,他想要員工怎樣就得要怎樣。他除了要女性員工上妝穿裙子之外,甚至要她們作出她們不想做的事──提供性服務,這些都是艾爾斯物化女性的具體行為。而其中,暗示或明示她人提供性服務,成為一種性騷擾的行為,才使得艾爾斯的事蹟最終被眾人揭發。
那麼,「物化女性」跟上述所指稱的「物化」有什麼差異呢?前段所稱的物化,似乎比較像是說,我們願意主動提供什麼樣的東西,像物一樣與他人進行以物易物的交易,像是我們的知識或是勞動力。而物化女性的部份,主要是把女性的肉體當做商品進行交易。一開始物化觀念的本意,似乎是在於人們能夠公平地以勞動力與他人交易,但是這個交易的範圍被延伸到任何東西都可以進行交易似乎也是有可能的(抽象的東西都可以交易了,具體的東西很難避免被視為交易對象),所以把女性的肉體當成物化對象(商品)的情況也就衍生出來了。
相對地,物化男性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像是西方電影男主角通常都會被要求要健身,儘管電影本身的劇情需求根本不需要他要有足夠強大的力氣,而男星們就必須配合這需求減重或增重。或是把男生當成抵抗壞人的支柱,要求男生一定要有男子氣概,要有保護他人的自覺。同樣地,也會有物化小孩的情況。父母培養小孩子,把小孩子的未來當成自己的成就,或是想要讓小孩子達成自己未達成的目標,不顧小孩是否有心遵從自己的心願。
而性騷擾似乎就是一種很明顯且是非自願的物化現象。但是這樣的物化現象,似乎沒有具備明確的交易內容,大多僅僅止步於「把他人當成物」這個階段而已,被性騷擾者不見得會被明確地告知會獲得什麼樣的好處。然而,就算事先被告知有什麼樣的好處,像是艾爾斯事先告訴凱拉,需要她獻上忠誠才能給予她主播的職位,才要求她把裙子往上拉,這樣的情況似乎也不會被當成是一種合理的行為。那麼,為什麼不合理呢?
雖然以肉體作為商品這部份或許有自願或非自願的問題,但是不管是不是自願的,這個現象的主要問題在於:「我們的社會是否容許肉體化為一種商品進行各種交易?」
也就是說,如果說資本主義的社會允許人們把自己視為物與他人進行交易,那就會同意把肉體本身當成交易的對象嗎?(器官移植、奴隸)或是說,儘管沒有實質上的接觸(性交易),僅僅是一種視覺商品(女性露大腿、男性露胸肌),資本主義社會也會同意嗎?或許就是因為不同意,才會讓物化女性這樣的現象如此遭受譴責。那麼,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呢?
物化的問題所在
物化只是把人或人的某種東西當成物,為的是藉此進行類似以物易物的交易。而被物化的人們並非真的成為某種毫無知覺的東西,人依然保有他的人格。因此,被物化的人們可能會有受到道德傷害 (moral injury) 的問題產生。
人就是人,具有一定的人權,任何人都得要尊重他人。如果一個人被當成物一樣對待的話,似乎會有產生道德傷害的問題,也就是人們譴責物化女性的原因。但是,提莫在文章中指出,霍耐特跟盧卡奇似乎都同意物化不會有道德傷害的問題:
霍耐特似乎同意盧卡奇所分析的,物化不能被認為是道德上的不當行為或是道德原則的違背行為,因為它缺乏道德評估時要求『主觀意圖的要素』。
這部份似乎是指說,我們在做道德判斷時,我們會把他人視為人,而且當在故意違反某種道德原則時,才會指出他人有某種道德錯誤,造成道德傷害。若他人是把被物化者當成物看待,因為不是故意違反對人的道德原則,所以沒有違反道德原則的問題。
這意謂著,我們對物似乎沒有道德問題。如果我們因為被椅腳撞到,而很生氣把椅子拆解了,似乎不會被判斷是「對椅子很殘忍」。或是因為感到憤怒而很用力的把筆摔在地上,也不會被判斷是「對筆很沒禮貌」之類的。殘忍、禮貌等道德規範都是用人上,而非用於物上。
但是,很明顯地,就算我們把自己的勞動力視為一種商品,在交換市場中進行交易,也不代表我們在交易的過程中真的變成一個無知覺的物,所以我們才會譴責物化他人者的行為,尤其是在不夠尊重他人方面的譴責。
堤莫支持物化依然是會造成道德傷害。他在文中引用芭芭拉·赫曼 (Barbara Herman) 所提出關於道德的思想實驗,主張人儘管有些道德盲點 (moral blind spots) 存在,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赫曼所提出的例子是:
有個人是被以殘忍、嘲罵的方式養育長大,因此他的道德能力不夠健全,稱這種人為『因果虐待者』......第一步我們需要確認因果虐待者在廣範圍的狀況下是否具備道德能力。......第二步我們要需要確認,當他在做出行為時,不是因為被心理強迫而去做出背叛的行為,而是有他自己的行為理由。因此,根據這些理由,我們主張因果虐待者要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
若我們無法解決物化所造成的道德傷害問題,「物化」一詞似乎得永遠背負著負面的語意。
小結
《重磅腥聞》呈現了某種物化女性的現況,而因為行為者觸犯了性騷擾,再加上受害者們鼓起勇氣,才使得相關事件公諸於眾,讓行為者受到相對應的懲罰。然而,若是沒有性騷擾事件,僅僅是物化女性的情況,似乎也無法可管。而受害者們因為是相對弱勢,在沒有公權力在背後撐腰的情況下,很難奮起改善被欺壓的情況。
物化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上似乎是一種常見的情況,物化只是讓人們能夠用知識、技術或勞動力等方式,讓自己與他人進行近似於以物易物的交易。而因為人人都可以藉由合理的交換行為獲益,人們都可以發揮所長以獲得相對應的報酬,有助於社會繁榮的發展。但是物化並非是要讓他人真的把自己當成沒有知覺的物,而物化女性是其中較備受譴責的情況之一。因此,物化出問題的點在於,他人忽視了物化者的個人感受,把他人當成自己擁有的物品一般對待,造成他人的道德傷害。
然而,「物化」一詞真的必然是負面的概念嗎?「把自己的勞動力化為商品與他人進行交易」必然會帶來道德傷害嗎?有沒有可能物化一開始發展的概念,是一個中性的概念,並沒有包含負面的概念在裡面呢?堤莫在文中最後也指出,如果我們想要給出另一個較好的物化分析,必須至少符合以下準則:「它必須要能解釋,要如何才能把人當成物對待,卻又可以避免造成道德傷害。」也就是說,物化似乎可以是一個中性的概念,只是我們還沒找到更好的解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