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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素救動物?非同一性問題對素食主義者的挑戰

如果我們推行素食主義的話,那些原本為了滿足食物需求而出生的小豬就不會被繁殖,牠們根本就不會存在!如果是不存在的話,還可以說甚麼痛苦不痛苦的?我就是知道如果我不堅持食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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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天,宅男阿強終於約到女神小欣一起外出午餐!阿强隨便點了個蕃茄豬排飯。

小欣:「啊,你說過你很喜歡小動物,我以為你和我一樣都是素食者」

阿強:「……」

小欣:「其實我不懂,你如果喜歡小動物,不忍心看見牠們被殺然後製成食物,為何還要食肉?你想一想,如果我們都是素食者的話,牠們就不用死,畢竟動物和我們一樣都是有生命的啊!為甚麼我們要容許這種事情發生?」

面對女神如此有力的質疑,一般宅男似乎都只能坦白承認自己思考上的不足。可是阿強與一般宅男不同——他是唸過哲學的宅男!

阿強:「你有聽過非同一性問題, Non-identity Problem 嗎?」

小欣:「甚麼來的?」

阿強:「如果我們推行素食主義的話,那些原本為了滿足食物需求而出生的小豬就不會被繁殖,牠們根本就不會存在!如果是不存在的話,還可以說甚麼痛苦不痛苦的?我就是知道如果我不堅持食肉的話,很多原來會出現的小生命將不會出現……沒錯,這一頭豬是死了,變成我面前的這塊豬排,但正正因為市場上有食肉的需求,這隻小豬才會被繁殖出來,然後有機會看見這個世界啊。如果不是肉食者的話,牠根本不會在這個世存在過!難道這樣不重要嗎?」

小欣:「你...你說什麼?」

阿強的話指出了非同一性問題 (Non-identity Problem) 對素食主義的挑戰。你是小欣的話,你會被阿強所說動,還是覺得他的說法有問題?以下,我會作出進一步的分析。

1. 素食者的論證

讓我們嘗試重構小欣的想法,小欣的理由似乎是:吃素的話會減少人類對食用動物的需求,從而令食用動物在食品製作過程中受到更少的痛苦。

素食者的論證

前提 1 任何會為動物帶來不必要的痛苦的行為,都是道德上不應該的

前提 2 吃肉這行為會為動物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結論:吃肉這行為是不應該的

我們來研究一下這個論證。

前提 1 指出了不是任何會帶來痛苦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比如說,如果我現在強迫我的貓吞下了這超苦的藥,她會不高興,但她將來一生都不會有寄生蟲的問題,這不算作違犯了前提 1。換句話講,前提 1 是預設了效益主義 (Utilitariamism) 的傷害原則 (Harm Principle):考慮行為 P 導致的可能情況,如果 a 選擇了對 b 帶來在可能情況中更大傷害的行為,則 a 的行為是道德上可怪責的

前提 2 預設了一些討論時的背景資料,如以下簡化了的情況:阿強現在可以選擇成為素食者,或繼續當肉食者。(A)如果阿強成為素食者的話,小豬 p 就不會被繁殖,然後製成烤乳豬,(B)如果阿強拒絕成為素食者的話,小豬 p 就會被繁殖,然後製成烤乳豬。要挑戰這個前提的話,往往會涉及到對現實的討論,如(A)中,真的只要阿強不吃肉,就會減小一隻小豬的出生?為方便哲學討論,我們將會使用以上簡化的模型,並且假定為真。

所以,前提 2 假設為真,推論規則沒有問題,則如果前提 1 為真的話,似乎我們就可以得出支持素食主義的結論:吃肉這行為是不應該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如果前提 1 是假的話,我們就不能得出真的結論,因為一個有效的 (valid) 論證只是保證如果前提為真,結論不能為假而已。可是,我們現在要的可不只是有效,還要是健全的 (sound) 論證,所以前提 1 和 2 也需要是真。非同一性問題,正正就是挑戰前提 1 到底是不是為真。

2. 肉食者的挑戰:非同一性問題 (Non-identity Problem)

現在我們看看非同一性問題如何構成對前提 1 的挑戰。在此之前,我們先看看為甚麼要接受前提 1 的預設: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考慮以下情景:

情景甲

阿強正在逛街,有一隻小貓 m 在他身邊經過,此時,阿強可以選擇:

(C) 大力一腳對準小貓 m 的肚子踢下去,為小貓帶來無比的痛苦
(D) 不做 C,繼續走,小貓 m 沒有痛苦。

然而,阿強選擇了 C,因為這樣做他會覺得很爽。

問:你覺得阿強的行為是對的嗎?

如果我們持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我們可以這樣解釋:阿強的行為是不對的,因為他的行為小貓帶來不必要的痛苦——如果他不這樣做的話,小貓就不用承受在(C)中的痛苦。當然,我們可以討論該把哪些受該行為影響的個體納入計算--阿強?街上看見他這樣做的路人?;我們也可以討論不同的標準——阿強的一時快感大於小貓的具大痛苦。以上,都是根據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來判斷一行為的對錯。1

似乎,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不是完全沒有說服力,至少,我們可以說效益主義的傷害原則能解釋部份我們認為是錯的行為2。現在,我們看看非同一性情景如何對它,即素食者論證的前提 1,構成挑戰。

回到我們的簡化模型:

情景乙

阿強可以選擇:

(A) 如果阿強成為素食者的話,小豬 p 就不會被繁殖,然後製成烤乳豬
(B) 如果阿強拒絕成為素食者的話,小豬 p 就會被繁殖,然後製成烤乳豬。

阿強選擇 A。(他的動機暫時略去)

根據上述版本的素食者論證,似乎是說阿強的行為(B)是不應該的,因為阿強是有可能選擇另一個為小豬帶來更少痛苦的行為(A),但他沒有。可是,素食者的論證能證明在情景乙中阿強的行為是不應該的嗎?

阿強可以指出素食者的指責根本不適用在這個情況,因為在可能情況 (A) 中,小豬 p 根本就不存在!既然小豬 p 只存在 (B),而 (A) 和 (B) 窮盡了所有的可能性,試問小豬 p 又怎可能受到更少的痛苦?阿強的行為如何令小豬 p 受到更多不必要的痛苦?這有別於在情景甲,小貓 m 在可能情況 (C) 和 (D) 都存在!阿強甚至可以說:

生命是無價的,是不是?如果我不是肉食者的話,小豬 p 就不會出生在世上。換句話來講,我堅持成為肉食者的行為,帶來了很多生命!如果我是素食者的話,這些生命都不存在啊(見A)!所以,如果我們尊重食用動物的生命的話,我們應該努力吃牠們才對啊!

以上,就是肉食者對素食者的挑戰,而情景乙算作是非同一性情景,其帶來的問題我們稱為非同一性問題。同樣道理,非同一性問題亦可「應用」在其他的議題如動物實驗、基因繁殖和政策制訂上。讀者有意的話請自行構思出具體且不同的非同一性問題。

如果還是不太明白的話,我試著換一個例子來解釋(沒有耐性的朋友請自行略過情景丙)。設想以下虛構情景:

情景丙

阿麗正打算以體外受孕的方式來「生」一個小孩。有兩個精子提供者 J 先生和 K 先生,而阿麗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卵子和哪一個人的精子結合,並且已知:

(E) 如果卵子和 J 先生的精子結合,必然地,出世的孩子會帶有嚴重的遺傳病,孩子的一生將會充滿痛苦。

(F) 如果卵子和 K 先生的精子結合,必然地,出生的孩子將會和一般正常孩子無異。

讓我們稱情景 (E) 中與 J 的精子結合而成的小孩「孩子 j 」(這樣叫因為是來自於 J 的精子),而情景 (F) 中與 K 的精子結合而成的小孩「孩子 k 」。

結果,阿麗選擇 (E),因為她知道這樣做可以得到政府和保險公司一大筆的金額,她的選擇純粹是出於自私。及後,她的可憐孩子 j 出生,終生和病魔戰鬥,而阿麗亦如願得到一大筆援助金和保險金,從此過奢華放縱的生活。

問:孩子 j 可不可憐?
答:可憐!

問:誰害的?
答:阿麗啊!

可是,如果我們以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去責怪阿麗的話,就會碰到非同一性問題。持該傷害原則,我們可以說:阿麗的行為是錯的,因為她的選擇導至她的孩子受到更多不必要的痛苦;若果她選擇(F)的話,她的孩子就不會受到(E)所受的痛苦。(假設她在做出選擇時知道其相對的可能後果,並且是完全自主的)。可是在(E)中,阿麗的孩子是孩子 j;在(F)中,她的孩子是孩子 k,而孩子 j 和孩子 k 不是同一個人,因為兩者與不同的精子結合而成!如果她沒有選擇(E)的話,孩子 j 根本不會存在(在(F)中存在的是孩子 k ,並且 j =/= k )!如果我們責怪她是因為她沒有為孩子 j 選擇更好的將來的話,這是一個空洞 (empty) 的責怪,因為孩子 j 只存在於(E)中。

如此推之,我們可以想像阿麗這樣自辯3

你們怪我為甚麼明知道我兒子會有遺傳病也這樣做?如果我不這樣做的話,我的兒子根本就不會存在在這個世上!對,他現在在是受苦,難道生命就不重要嗎?你們可以責怪我把存在的價值凌駕於他現在所受的苦;你們可以責怪我大家長主義,為孩子選擇了我自己認為更好的,這我們可以分開討論。但如果你責怪我的行為導致他受到更多的痛苦,這說不通。在另一個情況下(F),那個孩子(孩子 k)都不是我現在這個孩子(孩子j),既然不是同一個人,怎麼做比較?

3. 非同一性問題的結構

傷害原則:考慮行為 P 導致的可能情況,如果 a 選擇了對 b 帶來在可能情況中更大傷害的行為,則 a 的行為是道德上可怪責的。

一般情景:對於行為 P,如果 a 選擇 P 的話,會導致 b 受到痛苦;如果 a 不選擇 P的話,不會導致 b 受到痛苦,或受到更少的痛苦。

非同一性情景:對於行為 P',如果 a 選擇 P' 的話,會導至 b 存在,並且為 b 帶來痛苦;如果 a 不選擇 P' 的話,會導至 b 不存在但 c 存在。

非同一性問題:在非同一性情景中,P' 會影響到受害者 b 的存在,由於在其他可能情況中,受害者並不存在,所以傷害原則不適用,無法推出 a 的行為 P' 是道德上不應該的,即使我們直覺認為 P' 是錯誤的。

面對非同一性問題,我們面對以下的困境:我們無法同時 1)認為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是對的,並且 2)主張肉食者阿強和無良母親阿麗的行為是不對的。我們似乎要放棄其中一個,可是一般來講,我們(至少筆者是)都認為兩者都是對的。

4 回應

回應 1:所以說效益主義是錯的啦!

還記得除了效益主義以外,我們還有義務主義的講法。如果我們堅持認為阿麗和阿強是錯的,我們可以說效益主義在非同一性情景時,無法解釋我們的的道德判斷,所以效益主義並不是如我們假設的普遍有效。另一方面,義務論在非同一性情景中也能解釋我們的道德判斷,所以,我們有更好理由支持義務論者的講法 (至少在非同一性情景中)。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多想一想以下的進階問題:即使是在義務論的立場上,我們就可以得出「阿麗/阿強的行為是道德上不對」這個結論嗎?非同一性問題是不是必然假設了效益主義?持義務主義能不能完全避過非同一性問題?如果我們持另外一個版本的傷害原則,又會怎麼樣?

回應2:誰告訴你傷害原則是從物的(De re)?我說是從言的(De dicto)!

針對例子中提及的傷害原則,當中我們說阿麗傷害了她的孩子。其中,「阿麗的孩子」我們認為是指孩子 j 。可是請想一想,難道孩子 k 不算是「阿麗的孩子」嗎?如果有更多可能情況的話,「阿麗的孩子」甚至可以指孩子 r, s, v...所以,當我們說「阿麗傷害了她的孩子」似乎有兩種不同理解:1)例子中對「阿麗的孩子」的理解是從物的(De re),即我們是指那個個別的物體,孩子 j ;2)對「阿麗的孩子」的理解也可以是從言的(De dicto)即是指任何符合特定條件成為阿麗的孩子的個別物體,所以「阿麗的孩子」在這個理解中除了指孩子 j 以外,也指孩子 k。如果傷害原則是從言的原則,似乎能避免非同一性問題,因為阿麗的行為為她的孩子(孩子 j )帶來了不必要的病苦;如果她不這樣選,她的孩子(孩子 k )會過得更好 。4

素食主義者怎樣使用這個區分來回應肉食者的挑戰呢?女神小欣與宅男阿強能夠修成正果嗎?請讀者參考以上動動腦自行陳構出來囉。

  • 1. 但是,除了效益主義以外,我們還可以持義務論的講法:阿強的行為是錯的,因為他的動機是有問題的。即使(C)的行會為小貓帶來較少的痛苦——比如說他不踢的話,小貓會立刻被貨車輾死——阿強的行為還是錯的,這是因為他的動機是出於惡意。這裏,我們只集中非同一性問題對效益主義的挑戰,讀者宜留意這不是唯一的選擇。
  • 2. 至於我們對部份情況的道德判斷有多可靠,當我們的判斷和一道德理論有衝突時,應該修改哪一個這類問題,此處不能詳盡討論。我假定例子中的道德判斷是沒有爭議的,如果你強烈認為阿強的做法沒有問題的話,建議另建一個例子(和看看心理醫生)。
  • 3. 假設阿麗求學時也學過一點分析哲學。
  • 4. 一個老土的笑話可以展示從言/從物的區分:

    「Hey,我最近發現一個方法,可以把我老公保持年輕」
    「是甚麼方法?」
    「就是每過 5 年我就再找一個年青的男人當我老公

在愛沙尼亞修讀哲學博士(塔圖大學) facebook:litman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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