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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

自由主義的軟肋:國家認同

《自由主義和對其的不滿》書摘
放眼未來,懸而未決的疑問,係自由主義社會能否克服自己所催生來的內部分裂對立。自由主義最初係為管理多樣性而生,如今卻催生出可能葬送自由主義的新式多樣性。因此,自由主義社會如要和世上新興的威權統治強權一較高下,就得走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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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 / 法蘭西斯‧福山 (Francis Fukuyama)

自由主義社會所產生的另一個不滿,係這類社會常無法提供國民正面的國家認同觀。自由主義理論極難為其自己的共同體劃定明確邊界、說明該邊界內外之人所應負的義務,因為這個理論建立在普世性上。誠如世界人權宣言所主張的,「所有人都既自由且在尊嚴、權利上平等」;還說,「人人都有資格享有此宣言所列出的所有權利和自由,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看法或其他看法、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血統或其他身分地位等任何種差異而有別。」自由主義者理論上關注人權遭侵犯之事,不管發生在世上哪個地方皆然。許多自由主義者不喜歡民族主義者只關愛自己同胞,自認是「世界公民」。

自由主義和對其的不滿
自由主義和對其的不滿
那麼,要如何使普世性這個主張和民族國家分立的現實世界並行而不悖?關於國界要如何劃定,沒有明確的自由主義理論。這導致自由主義圈子內部為了魁北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之類地區的分離主義問題起衝突,為該如何對待移民和難民的問題而意見不合。

如果要建構這樣一個理論,那理論必會差不多如下:所有社會都需要使用暴力,既為維持內部秩序,也為防止外敵侵犯。就自由主義社會來說,則靠打造強有力的國家來做到這點,但同時要公權力受法治約束。公權力建立在諸多獨立個體所締結的社會契約上,這些人同意放棄其某些為所欲為的權利,以換取國家保護。公權力的正當性,既依靠法律上得到所有人接受來取得,而且,如果是自由主義民主國家,也靠普選來取得。

自由主義所揭櫫的權利,如果無法靠國家來執行,就毫無意義,照馬克斯.韋伯的著名定義,只有國家能對疆域明確之領土正當行使暴力。國家所管轄的領土必須和締結該社會契約的諸人所占據的區域相一致。住在該管轄範圍之外的人,其權利必須得到尊重,但未必由該國家執行。

因此,疆域明確的國家依舊是極重要的政治行為者,因為只有它們能正當使用暴力。在今日的全球化世界裡,行使權力的實體形形色色,從跨國企業到非營利群體到恐怖組織到歐盟或聯合國之類超國家組織。國際合作的需要,如今再顯著不過,從全球暖化到打擊大流行病到管理空中安全的種種問題,都離不開國際合作。但有種權力依舊被民族國家拿在手裡,那就是透過揚言使用暴力或真的使用暴力來貫徹規則的能力。不管是歐盟,還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都未動用自身警力或軍隊來貫徹其所制訂的規則。如果規則受到違犯,它們最終依舊倚賴賦權給它們的國家的強制力。如今,有許多國際法在許多領域取代了國家層級的法律,例如歐盟的「共同體既有法律」(acquis communautaire)。但國際法終究還是靠國家層級的執法來貫徹。歐盟成員國在重大政策問題上意見不合時,例如二○一○年歐元危機期間或二○一四年移民危機期間,最終結果並非由歐洲法律決定,而是由諸成員國的國力高低決定。換句話說,最終依舊是民族國家說了算,也就是國家層級的權力控制依舊極重要。

因此,自由主義的普世性和需要國家一事未必相牴觸。人權或許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規範性價值觀,但執行力不是;執行力是必須用在疆域明確之領土上的稀有資源。自由主義國家授予公民和非公民不同層次的權利完全正當合理,因為沒有可據以保護全世界人權利的資源或令狀。一國領土上的所有人都應得到同等程度的法律保護,但只有公民是社會契約的正格締約人,擁有特殊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擁有投票權。

由於國家依舊是強制力所在,我們對打造新的超國家機構、把強制力撥予它們的提議,就應審慎以對。在學習如何透過司法、立法機構來約束國家層級的權力上和如何平衡權力使權力的行使反映大眾利益上,我們已有數百年的經驗。我們不懂如何打造全球層級的這類機構,例如能約束全球性行政機構獨斷獨行的全球性法院或議會。歐盟是在地區層級最認真往這方向努力的組織;結果是出現一個在某些領域(財政政策、對外事務)過度軟弱、在其他領域(經濟管制)過度強勢的不合用體制。歐洲至少有共有的歷史和文化認同,而放眼全球,不存在全球共有的歷史和文化認同。

國家很重要,不只因為它們是正當權力之所在和藉以控制暴力的工具。它們也是共同體意識的少有來源之一。自由主義的普世性在某個層級上與人類合群性的本質相牴觸。我們對與自己最親近的人,例如朋友和家人,感受到最強烈的親愛之情;隨著交友圈變廣,我們的義務意識不可避免變得較淡。隨著人類社會千百年來越來越大且日趨複雜,休戚與共的圈子從家庭、村落、部落擴大為整個國家。但愛全人類之人少之又少。對世上大部分人來說,國家依舊是他們出於本能發心效忠的最大休戚與共單位。事實上,這一忠於國家之心成為國家之正當性的極重要支柱,從而是國家治理能力的極重要支柱。如今,我們在世界各地看到國家認同薄弱的社會其下場的淒慘,從奈及利亞或緬甸之類掙扎求生的開發中國家,到敘利亞、利比亞或阿富汗之類失敗國家,皆然。

這一論點或許讓人覺得類似尤拉姆.哈佐尼在其二○一八年著作《民族主義的優點》(The Virtue of Nationalism) 所發出的論點。他在該書中說明他為何支持以民族國家的主權為基礎的全球秩序。他要世人提防美國之類自由主義國家動不動就蠻橫霸道,欲把世界其他地方都改造成和自己一模一樣的習性,這點的確有其道理。但他認為國家是邊界明確的文化單位,藉由接納國家本有的特性,可打造出不起戰端的全球秩序,這點就說不通。今日的國家是歷史上鬥爭所意外促成的社會性建構物 (social constructions),而且這些鬥爭往往涉及征服、暴力、同化和對文化象徵的刻意操弄。國家認同有較佳者、較差者之分,而社會能在其中主動擇一。

尤其,如果國家認同建立在種族、族群或宗教傳統之類固定的特性上,國家認同就成為違反自由主義尊嚴平等原則且可能具排他性的那種國家認同。因此,需要國家認同和需要自由主義普世性兩者不必然相牴觸,但這兩個原則之間還是有個可能引發關係緊繃之處。在這些情況下,國家認同可能變成侵略性、排他性的民族主義,一如二十世紀上半葉期間歐洲所出現的那種國家認同。

因此,自由主義社會照道理不應承認以種族、族群或宗教傳統之類固定身分為基礎的群體。但有時,這種情況變得勢所必然,自由主義原則就派不上用場。世界上有許多地方,其境內的族群和宗教群體代代世居同一塊領土,有自己濃厚的文化傳統、語言傳統。在中東、巴爾幹半島、南亞和東南亞這三個地區的許多地方,族群認同或宗教認同實際上是大部分人的基本特性之一,要把他們同化進更大的國家文化裡極不切實際。

以文化單位為中心組建某種自由主義政治有其可能;例如,印度明訂多種語言為官方語言,允許境內諸邦自訂教育、司法體系方面的政策。聯邦制和把權力下放到地區行政單位,往往是這類多元分歧國家所不得不為。在政治科學家所謂的「協商」(consociationalism) 結構裡,可將權力正式分配給以文化認同區隔彼此的諸多不同群體。在荷蘭,這作法頗為管用,但在黎巴嫩、波士尼亞、伊拉克之類地方,此作法則一塌糊塗。在這些地方,諸多身分群體自認處於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因此,在境內文化群體尚未固化為自身利益至上之單位的社會裡,把公民當成個人而非當成身分群體一員來處理,會好得多。

另一方面,國家認同另有幾個組成部分可被人自願採納,從而可被更多種人共有,從文學傳統、共有的歷史敘述和語言到食物和運動,皆屬之。

魁北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都是歷史、文化傳統自成一格的地區, 都有想要徹底脫離母國自立的民族主義人士。幾乎毋庸置疑的,如果它們脫離自立,它們依舊會是尊重個人權利的自由主義社會,一如分手自立的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這不表示脫離自立值得追求,只是表示脫離自立與自由主義原則並不牴觸。自由主義理論在如何處理這類要求和如何劃定基本上符合自由主義原則之國家的國界上,有個大缺陷。最後結果雖可能根據原則決定,但出於多個現實經濟、政治考量之拉扯的情況更為常見。

國家認同既代表顯而易見的危險,但也代表機會。國家認同是社會性的建構物,可被外力塑造以支持而非削弱自由主義價值觀。歷史上,國家係以領土上多樣化的居民為材料塑造而成,這些居民能強烈意識到自己屬於一個以政治原則或政治理想為基礎、而非以其可被歸屬的群體為基礎的共同體。美國、法國、加拿大、澳洲、印度都是在晚近幾十年致力於打造以政治原則而非以種族、族群或宗教為基礎之國家認同的國家。

美國在重新界定何謂美國人上走了漫長且痛苦的路,在屢遭挫折且尚未走完的過程中,逐步移除在公民身分的取得上以階級、種族、性別為基礎的障礙。在法國,國家認同的建構始於法國大革命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此宣言確立了以共同語言和文化為基礎的理想公民身分。二十世紀中期的加拿大和澳洲都是白種人口占多數且針對外人移入和公民身分取得訂了限制性法律的國家,例如澳洲惡名昭彰的「白澳」政策。兩國都在一九六○年代後根據毫無種族歧視性質的原則重新打造了國家認同,而且一如美國,廣開大門,讓大量外人移入。如今,這兩個國家裡外國出生人口所占比重都高於美國,而且幾無美國那種兩極分化、白人強烈反彈的現象。

但我們不應低估在尖銳對立的民主國家裡打造共同認同的難度。我們往往忘了一件事,即當今大部分自由主義社會建立在本身早就存在,且透過不符自由主義原則的方法打造出國家認同觀的國家上。法國、德國、日本、南韓都是在成為自由主義民主國家之前就已是國家;美國,誠如許多人已指出的,在成為國家之前已有執行公權力的政府。從自由主義政治角度定義美國這個國家的過程漫長、艱苦且不時動用暴力,時至今日仍受到對美國之起源有著南轅北轍之說法的左右兩派人士質疑。

如果把自由主義視為只是平和管理多樣性的工具,本身不具更廣大的國家目標意識,那就可視為一個嚴重的政治弱點。經歷過暴力、戰爭、獨裁統治的人,渴望生活在自由主義社會裡,例如一九四五年後那段戰後時期的歐洲人。但隨著習慣於自由主義體制下的祥和生活,人們往往把和平和井然有序視為理所當然,開始渴望會把他們導向更高目標的政治活動。一九一四年,歐洲已有將近百年未經歷過造成無數生靈塗炭、民生凋敝的戰爭,儘管在這段近百年期間物質生活大幅改善,還是有無數人樂於上戰場。

如今我們或許處於人類歷史上一個類似的時刻,世界免於國與國之間的大戰已七十五年,在這期間全球繁榮程度大增,促成同樣大幅度的社會改革。創立歐盟係為化解導致兩次世界大戰的民族主義,而在這方面成就斐然,超乎所有人期望。但人民的期望升高得更快。年輕人對歐盟創造和平繁榮並未心存感激,反倒惱火於歐盟充滿官僚習氣的瑣碎要求。在這些情況下,作為自由主義最重要組成部分的薄弱共同體意識成為更沉重的包袱。

自由主義國家認同觀之所以令人看好,遠不只是因為它能成功管理多樣性和化解暴力。自由主義者往往對訴諸愛國主義和文化傳統的舉動敬而遠之,但他們不該如此。以自由開放社會自居的國家認同,係自由主義者可以理直氣壯引以為傲的東西,而他們動不動就貶低國家認同的心態,已使極右派得以有機會占得有利位置。晚近幾十年,在歐洲和美國,公民所享有的特權遭法院逐步侵奪,連公民和非公民之間僅剩的差異——投票權,都受到質疑。公民身分應傳達一種意指接受社會契約的雙方協議,應是讓人引以為傲的東西。

放眼歷史,自由主義社會一直是經濟成長的推手、新科技的創造者、蓬勃發展之藝術和文化的締造者。它們之所以能有這樣的成就,正因為它們是自由主義社會。最早的自由主義社會會是古雅典,伯里克利 (Pericles) 曾如此稱頌它:

我們有一種政體……人稱民主。解決私人爭執時,所有人在法律之前平等,但在授予官職時,中意某人,而非另一人,如此選擇,不是出於那人的家世名聲,而是出於那人有德的美名;只要那人能造福於全體公民,就不會因為沒沒無聞而貧窮一生。我們不只在政府治理下過著自由生活,而且在日常生活裡不互相嫉妒;不為任何人突發其想的作為而生氣……

北義大利諸城邦,例如佛羅倫斯、熱那亞、威尼斯,施行寡頭統治而非民主政治,卻比它們周邊那些中央集權的君主國、帝國更為符合自由主義原則,從文藝復興時期起,成為藝術、思想中心。自由主義荷蘭於十七世紀迎來其黃金時代,自由主義英國啟動工業革命。自由主義維也納誕生了古斯塔夫.馬勒 (Gustav Mahler, 1860-1911)、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Sigmund Freud, 1856-1939)、胡戈.馮.霍夫曼斯塔爾 (Hugo von Hofmannsthal, 1874-1929),然後在二十世紀初德意志民族主義和其他民族主義興起時衰落。接著,自由主義美國上場,成為從爵士、好萊塢電影到嘻哈、矽谷、網路等全球文化的主要創造者,數十年來歡迎來自封閉社會的難民棲身於此。

決定未來地緣政治面貌者,會是自由主義社會催生創新、科技、文化、永續成長的能力。習近平治下的中國主張它能在威權統治下成為世界第一強權,主張西方,尤其美國,陷入無可救藥的衰落裡。眼下我們不知道這個不自由的政治、經濟模式是否能一路產生創新和成長,或是否會產生令人心動之全球文化之類的東西。過去四十年中國令人驚嘆的成長,大多源於其對自由主義漫不經心的嘗試、隨著一九七八年鄧小平改革開放而向世界大開門戶的中國經濟、活力十足的私部門的問世。中國的高科技成長,大多要歸功於這個私部門,而非中國尾大不掉的國營企業。今日中國因其經濟成就和科技實力而廣受欽敬,但其不自由的社會模式所贏得的尊敬則少了許多,想要成為中國公民者並不多。

放眼未來,懸而未決的疑問,係自由主義社會能否克服自己所催生來的內部分裂對立。自由主義最初係為管理多樣性而生,如今卻催生出可能葬送自由主義的新式多樣性。因此,自由主義社會如要和世上新興的威權統治強權一較高下,就得走對路。

※ 本文為時報出版授權刊登之書摘,摘自[匿名使用者] (2024).  自由主義和對其的不滿. pp.202-215,文章標題由編輯團隊所下。

時報文化出版公司成立於一九七五年,並於一九九九年股票上櫃公開發行,於二○○八年脫離中時集團非屬旺中,以「尊重智慧與創意的文化事業」為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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