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女性主義所關注的「女性」 | 哲學新媒體
來稿

女性主義所關注的「女性」

《性/別惑亂:女性主義與身分顛覆》書摘
把女性建構成一個連續穩定的主體,會不會反而無意間延續了既有的性別關係,排除了其他可能?這不正是女性主義反對的嗎?如果跳脫異性戀矩陣的脈絡,「女性」這個分類方式還能維持多少穩定性和連貫性?如果女性主義在政治上不需要仰賴穩定的性別概念,那麼也許現在就需要一種新的女性主義政治,把身分重新預設成一種可以改變的東西,並以此設定方法學、規範甚至政治目標,藉此挑戰目前的性別與身分框架。

您在這裡

難度:
3

文 / 朱迪斯.巴特勒 (Judith Butler)

一般來說,女性主義理論都預設了某種既有的身分,也就是所謂的女性。這個身分不僅是女性主義討論的主題和目標,也構成了在追求政治代表性時所使用的主體。但光是政治和代表性兩詞,本身就很有爭議。一方面,我們在政治活動中使用代表性 (representation) 這個術語時,是為了擴大女性做為政治主體的能見度與正當性;但另一方面,representation 一詞在英語中還有表徵的意思。表徵是一種規範性的語言功能,用來揭露(或扭曲)我們把哪些東西分類為女性。對女性主義理論來說,若要提高女性的政治能見度,似乎就得發展出一種能夠完全或充分代表女性的語言。而且既然在大部分的文化環境中,女性的生命樣貌是被歪曲的方式呈現,或者根本沒有呈現,發展這樣的語言顯然就很重要。

《性/別惑亂:女性主義與身分顛覆》
《性/別惑亂:女性主義與身分顛覆》
但上面這種女性主義理論如何面對政治的主流說法,最近受到了女性主義內部的挑戰。人們對於「女性」這種主體的理解,已經不再穩定不變。許多資料都指出,人們不但懷疑「主體」是不是最適合用來呈現女性的方法;甚至對於「女性」這個分類類別包含哪些東西,或者應該包含哪些東西,都幾乎沒有共識。無論是政治的代表性還是語言的表徵,都預設了主體有一個構成標準,只要不被承認為主體的東西,就不會被代表,也不會被呈現。換句話說,如果想擴大政治的代表性、擴大語言的描述範圍,都得先擴大主體的認定範圍。

傅柯點出,權力的司法體系產生了它們隨後代表的主體。權力的裁決概念,似乎都是用純粹消極的方式規範人們的政治生活;都是用各種可撤回的偶然標準,限制、禁止、管制、控制,甚至「保護」那些涉及政治結構的個體。但是,受到這些結構規範的主體,由於受制於結構,其形成的方式、獲得的定義,以及延續或重現的方式,全都符合了結構的要求。如果前述分析沒錯,那麼在語言與政治的規範結構中把女性稱為「主體」的說法,本身就是某種特定政治呈現方式下的論述或影響。女性主義的主體,事實上由政治體系形成,而這個政治體系原本應該要能促進女性解放。如果目前的政治體系會根據優勢差異而製造出性別化的主體,或製造出來的主體會被認為是陽性化的,那麼在政治上就有很大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以不加批判的方式,期待此體系解放「女性」,顯然是注定失敗收場。

「主體」問題在政治上非常重要,對女性主義政治尤其重要,因為主體製造出來的過程都帶著某種排他性,而且政治的司法結構一旦建立,這些排他性的實踐就不再「呈現」。換言之,在政治中建構主體的方式,都想要正當化某些東西,同時排除另一些東西;只是那些以司法結構為基礎的政治分析,讓我們看不見建構的目的,或者把結果當成是自然存在,而非建構出來的。司法性的權力都聲稱自己只是代表某些東西,但其實一定會「製造」出它所代表的東西,因此在討論政治時,必須記住權力同時具備兩種功能,它既能審判也能製造。實際上,律法會製造「律法之前的主體」這種概念,然後隱藏起來,它會為了讓「律法之前的主體」變成一種自然存在的基礎前提,進而合理化自己的管制霸權。所以光是討論如何讓語言進一步呈現女性,或者如何進一步爭取女性的政治代表性,其實都不夠。女性主義批判還必須了解,女性主義的主題,也就是「女性」這個分類類別,如何被追求解放的權力結構所製造,又如何被這種權力結構所侷限。

的確,「女性」做為女性主義主體的問題,提出了以下可能性:也許根本不存在一個律法「之前」的主體,等著在律法中表述或是被律法代表。也許所謂的主體,以及時間上的「之前」,都是律法為了確保自己的正當性而虛構出來的基礎。也許人們目前之所以普遍相信「律法之前的主體」就本體論而言沒有破綻,其實只是延續了之前的自然狀態 (state of nature) 假說。這種自然狀態假說,是古典自由主義司法結構背後的基礎論 (foundationalist) 寓言,在操演式的召喚之下,非歷史的「之前」成為基礎前提,確保那些尚未形成社會的人類個體會發自內心地接受契約規範,故社會契約具有正當性。

這種基礎論的主體概念是想像出來的。而女性主義除了必須對抗這種想像,還會遇到一個政治問題:假設「女性」一詞代表某一種共同身分。無論「女性」一詞是單數還是複數,它的意義都已經不再穩定,不再能得到它所描述或代表的那些人的同意;而且反而帶來了麻煩,變成了爭論的目標、焦慮的原因。丹妮絲.萊利 (Denise Riley )的書名說得好,當一個名字具備多重涵意,《我是那個名字嗎?》(Am I That Name?) 就成了問題。即使一個人真的「是」女人,「女人」也不可能代表她的全部。而且這個詞彙之所以有所闕漏,並不是因為有某個毫無性別 (pregendered) 的「人」能夠超脫天生那種性別的生理構造;而是因為不同歷史脈絡下的社會性別經常彼此矛盾或者無法連貫;而且人們的社會性別,總是跟那些基於種族、階級、族裔、性傾向,以及在特定區域和文化背景下的論述所產生的身分認同彼此交織。因此,談論「社會性別」時不可能撇開政治與文化,因為社會性別就是在其中產生,在其中延續。

某些政治論述之所以相信女性主義必須具備同一個跨越不同文化的身分基礎,通常是因為相信父權或男性統治的普遍或霸權結構,都是以某一種共同的形式壓迫女性。這種普世皆然的父權觀念近年廣受批評,因為它無法解釋性別壓迫在具體文化脈絡下的運作機制。這些理論在引述不同文化下的壓迫時,都把脈絡當成「例證」或「說明」,以支持它預先假設的普世父權觀念。這種形式的女性主義理論受到批評,因為它們總是挪用非西方的文化,將那些文化據為己有,以支持非常西方的壓迫概念;而且它們往往都會幻想一個「第三世界」甚至「東方」,把當地的性別壓迫巧妙地說成非西方的社會注定發生的野蠻症狀。女性主義為了鞏固自己聲稱的代表性,急著把父權描繪成某種普世狀態;這有時候卻反而讓人驟下結論,錯誤地幻想或整理出一個普世性的支配結構,以為所有女性都有同一種被支配的經驗。

普世性父權結構的說法,雖然已經不像過去那麼可信,但這種框架必然帶來的普世性「女性」概念,卻相當難以取代。當然,目前已經有很多相關爭論:各種「女性」在被壓迫之前就有共同特質嗎?還是說「女性」只是因為受到壓迫才連繫在一起?女性的文化具備獨立存在的特殊性嗎?還是在男性的霸權文化宰制之下才存在?女性文化或女性語言的特殊性與完整性,是否注定站在某種優勢文化結構的對立面,並因此被該結構限定?如果有一個「特別陰柔」、不同於陽剛的領域,我們是否可以用一個沒有標記的方法,看得出它是「普世」的「女性」領域?陽剛/陰柔 (masculine/feminine) 的二元結構,不僅讓我們失去了其他識別框架;而且讓任何想用其他法子「辨別」出女性的方法都失去了脈絡,讓這些方法在政治上和分析上都脫離了階級、種族、族裔,以及其他構成「身分」的權力關係,描述出來的單一「身分」也因此變得名不符實。

我認為這些表徵論述的限制,讓女性主義使用主體來討論時,失去了它原本設想的普世性和統一性。要說起來,時機尚未成熟時,就堅持在女性主義中使用一個穩定的、毫無遺漏的「女性」主體,本來就注定會製造出許多種拒絕接受的狀況。那些被排除的群體讓我們看見,即使這種分類方式是為了解放女性而精心討論出來的,依然會因為由上而下地施加規定而造成傷害。事實上,女性主義的內部分裂,以及那些照理來說要被女性主義所代表的「女性」竟然反對女性主義的現象,都讓我們看見了這種身分政治 (identity politics) 的內在侷限。那些希望女性主義能夠代表更多主體的建議,最後都因為拒絕面對它們的代表方式本身就會建構出主體,反而威脅到女性主義所追求的目標。即使只在運動「策略」上使用「女性」這個類別,問題也不會改善,因為策略的影響總是比運動的目標更廣泛,可能會讓女性主義無意中排除某些群體。女性主義若是為了滿足政治代表性的要求而虛構出一個穩定的主體,反而可能會嚴重失真。

當然,這並不是說女性主義在政治上不需要考慮代表性,畢竟代表性是無可逃避的。語言與政治的司法結構構成了當代的權力場域,所有的身分立場都位於這個場域,場域之外,只能批判歷來的做法是否落實。因此正如馬克思所言,轉變的關鍵是使用歷史現在式(the historical present)。當代的司法結構製造出了許多身分類別,使這些類別看似自然而然,使這些類別難以動搖。而我們的任務,就是在既有框架之內,批判這些身分類別。

也許在這文化政治的轉捩點,這被某些人稱為「後女性主義」的時期,我們反而可以從女性主義的角度,反思女性主義原本禁止討論的主體。在政治實務中,女性主義似乎得完全重新思考自己的本體論構成,這樣才能找出新基礎,重塑女性主義的代表性。此外,也許現在應該接受那些激進的批評——認為女性主義根本就不需要建構任何單一或不變的基礎,因為所有的基礎都一定會排除某些身分立場/反身分立場,因而注定遭到被排除者的挑戰。也許我們該想想,女性主義理論把「女性」當成主體的做法,是不是反而排除了某些群體,削弱了女性主義想擴大的「代表性」?

而且可能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把女性建構成一個連續穩定的主體,會不會反而無意間延續了既有的性別關係,排除了其他可能?這不正是女性主義反對的嗎?如果跳脫異性戀矩陣的脈絡,「女性」這個分類方式還能維持多少穩定性和連貫性?如果女性主義在政治上不需要仰賴穩定的性別概念,那麼也許現在就需要一種新的女性主義政治,把身分重新預設成一種可以改變的東西,並以此設定方法學、規範甚至政治目標,藉此挑戰目前的性別與身分框架。

追溯哪些政治操作產生了女性主義的司法性主體,之後又將其隱藏,就是女性主義系譜學 (feminist genealogy) 的任務。如果女性主義在反思自己討論的到底是不是「女性」時,並未對「女性」這種分類方式加以批判,可能反而就會失去政治上的代表性。雖然無視那些不符合潛規則的群體,就能夠充分「代表」所有符合潛規則的主體,但這又有什麼意義?如果女性主義政治只重視代表性,會下意識維持了怎樣的支配關係、下意識排除掉哪些群體?如果女性主義的主體身分,經常都是在女性主義意圖埋葬的權力場域中形成的,那麼女性主義政治就不該以這種身分為基礎。雖然看似弔詭,但也許只有當「女性」這個主體不預設任何限制,「代表性」對女性主義才有意義。

※ 本文為時報文化提供之文摘,摘自Butler, J. (2023).  性/別惑亂. pp.53-62。

時報文化出版公司成立於一九七五年,並於一九九九年股票上櫃公開發行,於二○○八年脫離中時集團非屬旺中,以「尊重智慧與創意的文化事業」為信念。  
訂閱會員推薦
推薦
0 人投票。
訂閱哲學新媒體,支持作者持續創作、打造長長久久的哲普推廣與哲學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