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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時間意識現象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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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群): Husserl, Edmund
    譯者: 倪, 梁康
    出版社: 五南
    出版年份: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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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塞爾生前僅發表過兩部非引論性的現象學著作:《邏輯研究》、《內時間意識現象學》,一起構成其哲學意識中的「存在意識」(或「被意識的存在」)、「時間意識」,亦是海德格代表作《存在與時間》書名突顯的兩個最純粹的哲學問題:存在、時間。

    出於實事原因,我需要對素樸的、處於最底層的智性行為進行探討。探討這些問題的啟示來自我的天才老師布倫塔諾,他於維也納大學開了一門使我無法忘懷的講座--「心理學與感性學的問題選要」。我當時還無法系統地、完整地解決這些問題,它關係到現象學問題的內在交織,也關係到現象學問題的特性,即現象學問題無法單獨解決,必須時而對這些問題、時而對那些問題加以促進,因為每個澄清這些問題的步驟,都會回過頭對其他問題做出昭示。——胡塞爾

    如果《邏輯研究》因其論題而主要將目光朝向自發主動性的意向成就上,《內時間意識現象學》所揭示的則是純粹被動發生的意向成就,在這些成就中,流動中的意識生活在一種隱蔽的連續綜合中,按照一種嚴格的本質規律性,作為在時間上存在的體驗流而自為地構造起自身。——Eugen Fink

    本書可以看作是胡塞爾《邏輯研究》的直接承續,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一、1904/05年冬季學期的「現象學與認識論的主要部分」的四小時講座的最後一部分,探討「感知、想像、圖像意識、回憶、時間直觀」。

      二、對講座的補充,及直至1910年的新增補的研究。

      另附有「表明此問題發展的增補文字」,如實再現胡塞爾1879~1911年間時間意識思考的歷史脈絡與原初語境。

    作者簡介

    胡塞爾(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 1859.4.8~1938.4.27)
    出生於奧地利帝國摩拉維亞的普羅斯尼茲(今捷克普羅斯捷約夫),近代著名哲學家、現象學創始人,被譽為「現象學之父」。1883年獲維也納大學數學博士學位,後相繼任教於德國哈勒大學、哥廷根大學及弗萊堡大學。

    胡塞爾開創的「現象學」主張「回到事物本身」,以「意識」為思考特色,探討意識的本質及追問世界的本質,影響後世歐陸哲學走向深遠,開拓了新的哲學觀念——擺脫權威中介(以往的理論、前人的學說),直接、原本地把握真理自身。

    主要著作有《邏輯研究》、《內時間意識現象學》、《現象學的觀念》、《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純粹現象學通論》等。

    譯者簡介

    倪梁康
    德國弗萊堡大學哲學博士,國際著名現象學研究學者,曾任南京大學、廣州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人文學院院長、政治大學哲學系客座教授,現為浙江大學哲學系教授,並任Husserl Studies期刊、Continental Philosophy Review期刊編委及Max Scheler Gesellschaft諮議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哲學,尤其是近現代哲學和現象學,近年亦涉及中西方意識哲學(包括心智哲學、心學、唯識學、心理哲學、心性論等)領域。

    著有《現象學及其效應——胡塞爾與當代德國哲學》、《胡塞爾現象學概念通釋》、《意識的向度》、《面對實事本身:現象學經典文選》、《自識與反思》等;譯有胡塞爾《邏輯研究》、《內時間意識現象學》、《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等。

目錄

導讀/浙江大學哲學系教授 倪梁康

編者引論

A 內時間意識現象學講座
第一部分 一九○五年內時間意識現象學講座
引論
第一章 布倫塔諾的時間起源學說
第二章 時間意識分析
第三章 時間與時間客體的構造階段
第二部分 一九○五—一九一○年間對時間意識分析的續加和補充

B 表明此問題發展的增補文字
一 引入對「清新」回憶和「再」回憶的本質區別以及關於時間意識中的內容變化與立義區別(從大約一八九三至大約一九○一年)
二 對客觀時間的排除,時間課題,客體化的現象學及其窘境(一九○四年和一九○五年初)
三 關於個體化的西費爾德文稿(一九○五直至大約一九○七年)
四 論立義內容—立義典範的消融(從一九○七至一九○九年)
五 這項研究的首次結束(一九○九年初至一九一一年底)

引用文獻
名詞索引
埃德蒙德‧胡塞爾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