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過是「有外在因的觀念相伴的喜悅」,而「恨」不過是「有外在因觀念相伴的悲傷」。可見,有愛的人必然會努力使他愛的事物出現,並保存該事物; 有愛的人必然會努力使他愛的事物出現,並保存該事物 ;反之,有恨的人則會努力消除並毀壞他恨的東西。 倫理學 (Spinoza), 斯賓, 諾莎, and de Spinoza Benedictus , (2013) , Part III, Propositio 13, scholium, p.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