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朱立安.巴吉尼 (Julian Baggini)、安東尼雅.麥卡洛 (Antonia Macaro)
「人類無時無刻都有暴力言行,無論是出於有意識或無意識的。」
——甘地
回顧幾個世代以前,許多已開發國家的人不是自己參與過戰爭,就是認識有人曾經從軍打仗。如今,戰爭對多數人來說都是陌生的經驗。話雖如此,這也不妨礙自家政府挑釁引戰。從二戰結束至今,美國約莫涉入了十四到三十八場武裝衝突,英國則是三十起左右;計算結果會根據定義有所不同。談到軍事行動,身為國家公民的你必須問自己:什麼時候該全力相挺,什麼時候又該一力阻止?
儘管絕對的非戰主義者給的答案簡單明瞭,他們卻很少願意說出沒有殺戮的世界是可能的。甘地大力主張非暴力原則,也不得不承認,非戰主義是一種待努力的理想,但無法完全實現。他說:「人類無時無刻都有暴力言行,無論是出於有意識或無意識的。」
絕大多數的人都將戰爭視為不幸的必然。目前戰爭倫理的守則仍有爭議,可是人們大致同意幾世紀來逐漸成形的正義戰爭理論 (Just War Theory)。理論的框架最早可追溯到西元四世紀聖奧古斯丁闡揚的基督教倫理;然而這套論述即使放到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依舊合用。
正義戰爭理論分為兩大原則:「進入戰爭的權利」(jus ad bellum) 與「戰爭中的正義」(jus in bello)。後者主張,戰爭行為必須符合幾個條件:交戰各方的武力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交戰時必須將平民與戰鬥人員區分開來。這些條件人人都贊同,卻不會真的落實。
進入戰爭的權利是這套理論的核心。同樣地,它所主張的條件與原則,也獲得廣大的認同:開戰必須是為了實現正義、戰爭是最後的手段、為了維護主權得以宣戰、戰爭意圖必須正當、合理地評估戰勝的機率以及戰爭手段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我們不難發現,這兩個大原則都有人明目張膽地違反。一九九○年,伊拉克獨裁者海珊入侵科威特,純粹是為了搶奪土地和資源,根本不是基於正義開戰。投入越戰時,美軍使用的橙劑和凝固汽油彈傷殺力過大,導致許多無辜平民慘死;手段上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正義戰爭理論無法提供簡單的演算法,教你如何決定什麼衝突是可證成的,不過這套原則是有用的問題測試,可以在人們抉擇戰爭與和平的艱難時刻幫上一點忙。下一次你考慮參加反戰遊行或是號召軍事行動的活動之前,不妨參考正義戰爭理論來檢驗自己的訴求是否合理。
│延伸閱讀│
Richard Norman, Ethics, Killing and Wa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Michael Walzer, Arguing About War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 本文為時報文化提供之文摘,摘自巴吉尼, 朱立安., 麥卡洛 安東尼雅., & Baggini J.
(2022). 這一次,我們不再逃避煩惱.
pp.44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