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一種意見的表達,其獨有的罪惡之處在於,它是對包括當代人與後代人在內的全人類的剝奪;而這種剝奪對那些不同意此意見的人,比對持有這種意見的人甚至更大。
如果被禁止的意見是正確的,那麼人們便被剝奪了以正確矯正錯誤的機會;如果它是錯誤的,那麼人們便損失了幾乎同樣大的益處,因為經過真理與謬誤的碰撞,會讓人們對真理有更清晰的體會和更生動的印象。
——論自由. 五南文庫. pp.38-39
(2015).
在台灣,異議人士鄭南榕曾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多年後,脫口秀演員拿這件事來開玩笑,遭到輿論抨擊。藝文創作踩到社會底線,讓我們意識到言論自由與政治正確之間的衝突糾結——到底言論能夠有多自由?百分百的自由卻讓大家眉頭皺起來、心臟受不了,這樣也該 / 就不該容忍嗎?
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多少清楚,我們很難忽視不實謠言、仇恨言論、歧視言論與色情言論給社會帶來的破壞力。這些言論能享有多少自由?我們該 / 不該用法律與政治手段來禁止這樣的言論?
160 年前,在民主國家屈指可數的年代,英國哲學家彌爾寫下了知名的《論自由》一書,探討個人自由與國家秩序的界線。他認為,即使是在民選政府的社會中,仍會出現多數人或主流團體壓迫其他人,要他們依照「對」的方式過生活、若不從就會遭到「再教育」的情況。對彌爾來說,保障言論自由而免於受到政府或社團的箝制,是個人發展意識、思想、感覺、個性乃至宗教自由的必要條件,除非違反「不傷害原則」,人民應享有最大的自由以獲致個人幸福。為什麼他會這樣說呢?
在讀過《平等》之後,哲學新媒體這次要來閱讀《論自由》這本經典。你也對「自由的內涵與界限為何」這樣問題感到好奇嗎?你納悶社運人士是否能以「政治正確」的理由來杯葛藝文表演的內容?你懷疑政府制定《反滲透法》或者不發傳播執照給特定的媒體是一種抵觸言論自由的作法?歡迎來參加讀書會,和我們一同討論。
本月選書:論自由. 五南文庫.
(2015).在這場讀書會裡,我們要討論的幾個主題是:
- 為什麼自由如此重要?為什麼民主國家也不見得能夠保障自由?
- 個人自由與政治自由的內涵為何?包括哪些項目?
- 個人自由與政府治理的界線何在?
- 什麼是不傷害原則?個人與政府又該如何應用這樣的原則?
活動資訊
導讀人:鄭凱元(中正大學哲學博士)
時間:2020 / 12 / 6(日),下午 2:00 - 5:00
地點:大風堂咖啡(台南市東區東和路 159 巷 29 號)
費用:
- 早鳥票: 300 元/人 ( 2020 / 11 / 6 ~ 11 / 23 發售 )
- 單場讀書會: 400 元/人 ( 2020 / 11 / 23 ~ 12 / 5 發售 )
- 半年套票: 1,500 元/人(購票日起一年內可選擇參加 6 場次)
- VIP:僅限前此已購買年票者以及「熱愛智者」年繳方案訂閱者使用報名,需審核
- 備註:以上費用均已包含活動場地低消,可享用飲料一杯。
報名方式:活動通線上報名(或見下方線上報名表)
名額:12 人
退費說明:本活動不退費,活動期間因故無法參加者,可提早聯絡主辦單位轉讓票卷給他人使用。使用年票者可於活動舉辦前取消報名,將已報名的票卷延至後續場次使用。
報名截止:2020 / 12 / 5 23:50 或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