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不是白目駕駛也可以主演憤怒道? | 哲學新媒體
來稿

不是白目駕駛也可以主演憤怒道?

偏差駕駛行為的決策因素解析
若在「時間」與「資源」充足的情形下,通常都可以運用「計畫型思考」理性地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但是在比較急迫,或缺乏「可判讀資訊」的情況時,大腦則會偏好較為便捷的思考模式如「習慣」、「直覺」或「下意識」等來做決定。但問題就出在:當人依照個人習慣做出「當下自認是理性的行為」,在旁人眼中或自己事後回想,那時的動作卻可能是「非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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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煥昌|科技大觀園特約文字編輯

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化道路安全教育,也應該改善交通號誌及道路規劃。(圖/種子發)
近年來,無論是汽車或機車裝設行車記錄器似乎成為一種趨勢。這或許反映了台灣交通事故發生頻率偏高,以及發生的原因日趨複雜。但是,記錄事故發生的經過固然重要,深入探討事故「為何會發生」應更為必要。

由過去的研究可以發現,交通事故發生通常與用路人的「偏差駕駛行為」有顯著的關聯。但是,既然大家都知道「偏差駕駛行為」會帶來危險,為何會做出這種高風險的動作呢?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的鍾易詩教授針對這種弔詭的現象,運用「計劃行為理論」模式進行了用路人「交通心理」的研究,期能理解這種「似非理性」的行為。

為何會危險駕駛?解析大腦的思考模式

原來,每個人在做出決定之前,必須歷經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若在「時間」與「資源」充足的情形下,通常都可以運用「計畫型思考」理性地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但是在比較急迫,或缺乏「可判讀資訊」的情況時,大腦則會偏好較為便捷的思考模式如「習慣」、「直覺」或「下意識」等來做決定,這是生物為了自保而自然產生的行為。(進階閱讀:【泛哲學】吼!不然你是在大聲什麼啦——道德如何分裂了我們的社會?

論美論愛柏拉圖《費德羅篇》譯註
柏拉圖在《費德羅篇》中指出,人類每一個行動與決策的背後都是理性、意志與欲望三方角力下的結果。
但問題就出在:當人依照個人習慣做出「當下自認是理性的行為」,在旁人眼中或自己事後回想,那時的動作卻可能是「非理性的」。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都因之而起,鍾教授如是點出了問題的核心。

在「計劃行為理論」中,影響行為決策的因素可歸納於3類:「對該行為的態度」、「所感受到的社會規範」、「所感知到自我對該行為的控制力」。但在鍾教授的研究中,另外還增加了「習慣」與「預期情感反應」這兩項「非傳統理性」的因素。

以「要不要闖紅燈」為例,當紅燈亮起時,駕駛人可能會有「闖紅燈可以嗎?」、「大家都會闖紅燈嗎?」、「我可以闖得過嗎?」、「闖紅燈後會被取締嗎?」等「計畫型的」思考內容;同時會有「闖紅燈的衝動」等「非計畫型的」因素。而最後是否要闖紅燈,便是習慣與行為目標角力的結果。

鍾教授指出,在越急迫的情況下,人們越會倚賴「捷思模式」做決定。而當「闖紅燈」已經變成駕駛人的「習慣」,在十字路口遇到號誌變換時,這種「捷思的」的決策力量便可能壓過「計畫型的」邏輯思考,如此偏差的駕駛行為便引發了交通事故。

好、壞的「習慣」都是「養成」的。鍾教授表示,駕駛行為是一種「增強式」的「學習行為」,例如「闖紅燈」這種偏差的駕駛行為,若幾次下來都「成功」,會造成心理上一種隱性的「獎勵」,「壞習慣」因之逐漸養成。但若是每次闖紅燈都被警方取締處罰,只要歷經數次「失敗」後,這個壞習慣就不容易養成。

除了強化交通安全教育之外,嚴格的執法環境與改善交通號誌及道路設計,讓用路人在日常駕駛中因循成習默默培養「好習慣」,這些都是減少偏差駕駛行為的根本解決之道。

※ 本文原發表於科技大觀園,原標題為〈明知危險還要行?理性駕駛的迷思〉,2017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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