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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藝術如何活化藝術界的關係網絡?

數位藝術品進入區塊鏈,將包括作品、作者、作品名稱、創作日期、交易紀錄和所有者等資料寫入,並產生相應的 NFT ,這些資料除了難以竄改、偽造以及完全透明之外,藝術家和收藏家更可以把作品存入數位錢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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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加密藝術家聚集於此,慶祝藝術家、收藏家和藝術愛好者之間協作、創造和互動的嶄新黎明。

——《最初的晚餐》(First Supper) 13位作者

你聽說過加密貨幣 (cryptocurrency) 嗎?沒錯,最近受到全球金融市場矚目的比特幣 (Bitcoin) 就是建立在密碼學上的一種加密貨幣,其底層技術區塊鏈 (blockchain) 經常被視為去中心化系統的象徵。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相對,後者指的是在一個系統當中,有個中介組織具有強大的掌控權限,就拿金融體系中的銀行來說,中央銀行決定了法定貨幣的發行量和通膨目標,而我們的儲蓄放在商業銀行裡,需要經其同意才可取出,如果帳戶因故被凍結則無法提款。

相較下,去中心化的比特幣區塊鏈是一個全民皆可參與的電子記帳本,交易紀錄由節點共同驗證並寫入區塊,無需經過特定中介,且相關資料完全公開透明1另外,透過加密演算法,區塊鏈上的資料幾乎不可能被竄改,只能在既有區塊後面添加新的區塊,確保了系統安全和可靠。

我知道加密貨幣,但加密藝術又是什麼?

作為最早的加密貨幣,比特幣問世十餘年來,區塊鏈技術已擴展應用到金融之外的領域,比方說藝術的創作和交易市場。如今所謂的加密藝術 (crypto art 或 CryptoArt) 作品,通常是指一件數位藝術品2用非同質化代幣 (non-fungible token, NFT)3予以錨定,產生一個唯一且永久的鏈接,藝術家或收藏家便可用 NFT 聲稱他對作品的所有權,也可以透過 NFT 來轉移或銷售作品。

要理解「錨定」這一概念,可以想想學術界的好朋友數位物件識別碼 (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 DOI) 。DOI 提供了一個獨一無二的識別碼,指向特定數位物件,相當於該物件的身分證字號。不過,DOI 和 NFT 有幾個重要差異。第一,DOI 的註冊是中心化的,必須委託代理機構來處理;NFT 由去中心化的智慧型合約 (smart contract) 自動產生。第二,DOI 對應的網址可根據不同需要做更換;NFT 的錨定是永久的。第三,DOI 無法在個人間進行交換;NFT 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數位藝術品的流通性。

數位藝術品進入區塊鏈,將包括作品、作者、作品名稱、創作日期、交易紀錄和所有者等資料寫入,並產生相應的 NFT,這些資料除了難以竄改、偽造以及完全透明之外,藝術家和收藏家更可以把作品存入數位錢包中,方便儲存和流通。一旦作品的所有權換手,包含交易時間、出價紀錄和買家代號等資料會寫入新的區塊,並添加到既有的區塊後面。這些資料是去中心化的,非由特定資料庫或平臺持有。加密藝術的支持者認為,NFT 的去中心化特徵幫助藝術界的網絡節點——藝術家、收藏家和藝術愛好者等人——彼此直接接觸、互動,促進了藝術界的民主化。

從藝術定義看藝術界的關係網絡

1969 年,哲學家喬治·迪基 (George Dickie) 提出了一個藝術定義,試圖說明藝術的特徵。他認為,藝術品是  (1) 一件人工品 (artifact) , (2) 由社會或某些社會次組織授予欣賞的候選資格。4在 1971 年和 1974 年,他又陸續修改了後一個條件,先是改成「由代表特定社會制度(藝術界)而行動的某個人或某些人授予欣賞的候選資格」,接著改成「由代表特定社會制度(藝術界)而行動的某個人或某些人,對(作品的)一系列層面授予了欣賞的候選資格」。5這個定義有時被解讀為藝術界任命了一個或一群代理人,他們有權插手藝術界中的大小事,尤其是決定一個東西是不是藝術品。批評者懷疑這種中心化制度是否真的存在。

The Art Circle (1997)
The Art Circle (1997)
不過,迪基回應說,他說的「某個人或某些人」要表達的其實是一位藝術家或一個藝術家群體——重要的是作為網絡節點的藝術家而不是某種中心化機構。他認為批評者誤解了他想表達的內涵,於是在 1984 年的《藝術圈》(The Art Circle) 中,他用五個定義重新包裝了藝術定義:6
  • 藝術家是帶著對創造一件藝術品的認識而參與進來的人。
  • 藝術品是某種創造來呈現給藝術界公眾的人工品。
  • 公眾是一個群體,其成員已準備好在某個程度上理解呈現給他們的東西。
  • 藝術界是全部藝術界系統的整體。7
  • 藝術界系統是藝術家將藝術品呈現給藝術界公眾的框架。8

迪基認為,要理解藝術是什麼,我們不應只關注藝術品本身,而需要去看藝術家、藝術品和公眾在藝術界中的關係網絡如何互動,如此一來才能理解藝術的特徵。

迪基的定義通常被稱作「制度理論」,但這個名稱不必然讓我們想像一個全然中心化的藝術世界。不同於其他透過藝術品的性質做出的定義,制度理論關注的是藝術界當中各種事物的關係、互動和共識。儘管迪基在 1984 年前的定義使用了一些看起來十分中心化的用語,例如「組織」、「授予」和「社會制度」,但他始終想讓我們重視藝術界中的關係網絡,因此決定放棄中心化的用語。然而,這種淡化真的反映了現實中博物館、美術館、策展人或拍賣行等代理人的地位及其許可、授權的權力嗎?加密藝術家對此持保留態度。

何不打造一個全民皆可參與的藝術界系統?

藝術家希望有個既開放又安全的藝術界系統,這就是區塊鏈和 NFT 大展身手的時機了。可是,徹底的去中心化似乎不大實際;即使是講求去中心化的加密藝術,也有一些方便藝術家展示/交易作品的網路平臺,例如數位畫廊 async artSuperRare,藝術家需要提交申請,通過基本審核才能在上面刊登作品。只是,這類平臺使用智慧型合約,極力淡化畫廊的中介角色,將作品的控制權完全交給藝術家。藝術家上傳作品後,會觸發一個智慧型合約,相當於在區塊鏈上建立一筆交易,這筆交易會創造一個和藝術品關聯起來的 NFT ,原先可複製的數位藝術品便取得了唯一的身分證,隨後進入藝術家的數位錢包。數位藝術品具備了從未有過的稀缺性,在交易市場上更受歡迎。

First Supper
First Supper by Shortcut, Josie, Sparrow, mlibty, Vans Design, Alotta Money, Twisted Vacancy, Coldie, Hackatao, XCOPY, Matt Kane, Rutger van der Tas, DIGITAL
更有趣的是,許多加密藝術品具有可分拆的組件。比方說,《最初的晚餐》(First Supper) 這件作品分為主畫布 (master) 和圖層 (layer) ——主畫布是作品的整體外觀,由 22 個圖層構成,各圖層設有可調整的參數,包括圖像、旋轉、角度、位置、能見度、透明度、色調和 RGB 等。主畫布和各個圖層對應不同的 NFT ,分別展示和出售,圖層的所有者可隨時調整參數,主畫布則會呈現各圖層改變的結果。也就是說,《最初的晚餐》主畫布所有者買下的是一件不斷變化的作品,而即使是一般公眾,也能和主畫布所有者一樣,隨時在數位畫廊上欣賞作品。可以說,透過區塊鏈技術,不僅加密藝術品的各項資料透明、易於追蹤,也創造了一個全民皆可參與的藝術界系統。
Right Place & Right Time
Right Place & Right Time (Bitcoin Hourly Price Offset) by Matt Kane
另一件加密藝術品,藝術家 Matt Kane 的《天時地利》(Right Place & Right Time),主畫布依據比特幣過去 24 小時的價格波動產生變化。這件作品同樣有可自定義的圖層,包括圖像、透明度和各部位的顏色,圖層的所有者皆可做調整。雖然不是全部的加密藝術都具有可分拆、可分別銷售的組件,但仍具有稀缺、難以偽造和資料透明等交易市場重視的價值。得益於 NFT ,加密藝術使藝術品二級市場活絡了起來,如果一件作品的主畫布或某一圖層的所有者開放拍賣,公眾可隨時在平臺上以出價(大多使用以太幣 [ETH] ),成交後所有權立即轉移,即 NFT 從賣家的數位錢包轉移給買家,一切過程皆由智慧型合約執行,無需假手傳統中心化機構。

當然,藝術家不見得要尋求和去中心化數位畫廊合作,他大可自己創建一個區塊鏈,設計智慧型合約。但比起傳統中心化機構,這類數位畫廊除了便於賦予數位藝術品稀缺性,也使藝術品更為親民,尤其是今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肆虐,人們減少外出的情況下,NFT 提供了藝術家、收藏家和藝術愛好者一個選擇,以強大的線上社群撐起一個無需面對面接觸,卻又能凝聚共識的藝術界系統。

  • 1. 因為不是實名制,除非自願,否則你的個人資料並不會被揭露在區塊鏈上。
  • 2. 泛指一切透過數位手段創造出的藝術品。在目前的加密藝術市場上,主要是數位繪畫和動圖。
  • 3. 非同質化代幣和同質化代幣相對,前者每個單位具有唯一性,而後者像是比特幣或美元、日圓或新臺幣等法定貨幣,每個單位可以和等值的單位互換且無法區分,例如拿新臺幣 100 元鈔票跟 10 個新臺幣 10 元硬幣互換,其價值完全相同。
  • 4. George Dickie, “The Institutional Theory of Art,” in Theories of Art Today, ed. Noël Carroll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0), 93.
  • 5. George Dickie, “The Institutional Theory of Art,” in Theories of Art Today, ed. Noël Carroll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0), 94.
  • 6. George Dickie, “The Institutional Theory of Art,” in Theories of Art Today, ed. Noël Carroll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0), 96.
  • 7. 藝術界系統指的是繪畫、文學或戲劇等藝術門類,在當今語境中也包含加密藝術。
  • 8. 框架的作用是規範作品的藝術身分。如果一件作品在藝術界系統的框架外呈現,有可能不被視為是藝術品或難以得到理解。例如,杜尚在 20 世紀初期展出他的現成物作品時,由於當時還沒有「現成物」這個藝術界系統,即使他具有藝術家身分,他的現成物作品也不會被視為藝術品。
我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分析美學,尤其是藝術定義、藝術存有學和流行音樂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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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但感覺意猶未盡,由「藝術」與「NFT」的結合,好像仍可以有討論的地方,期待作者下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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