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史蒂芬.羅 (Stephen Law)
有時候,當我們退一步審視自己的人生時,我們會自問:「這一切到底有什麼意義?我的人生有任何意義嗎?」
這是一個奇怪的問題。通常,如果有人問我們蘑菇、天空或牛奶凍有什麼意義,我們會困惑地抓抓頭,反問對方:「你所指的意義是什麼?」我們也可能會回答:「牛奶凍根本沒有意義。」
事實上,這不是要說我們的人生不能被當成某種象徵或符號,因為任何事物都可以有那種意義。我可以在門外的花盆裡放一個蘑菇,當成告訴你「我在家」的暗號。在那種特殊情況下,蘑菇確實有其意義。我們也可以想像——在可能性很低的情況下——人類的生命也同樣地被當成一種符號。舉例來說,也許路過地球的外星人在地球播下生命的種子,當成一種宇宙路標,以便告知外星太空船「要在下一個太陽系左轉」。倘若真是如此,那麼地球上的生命就有其意義。不過我懷疑有人會認為這項發現能顯示人類的人生終究是「有意義的」。當我們詢問「人生有什麼意義?」時,那並非我們感興趣的那種「意義」。
當人們討論人生的意義時,經常會出現的相關問題是:人生有什麼目的?人生到底為了什麼?你的人生又是為了什麼?如果你的人生確實具有某種目的,就能讓它有意義嗎?
不一定。事實上,你的人生確實有一個目的。所有的生物體都已經演化為得以生存與繁衍,這就是他們的「目的」,至少就演化的角度而言是如此。但是,被告知身為智人的目的只是為了活得夠久以成功繁衍下一代,這當然不會讓我們的人生顯得格外具有意義,畢竟蛞蝓活著也是為了這個目的。
但或許我們的焦點放錯目的了。萬一某些宗教人士說的沒錯,我們被上帝創造出來的理由是為了敬愛上帝呢?這就是我們宏大的目的。如果這真的是我們被創造出來的目的,這個理由會讓我們的人生變得有意義嗎?
目前尚不清楚會不會如此。假設有一個兒子發現他的母親非常渴望得到孩子的愛,因此生孩子只是為了滿足這種欲望,這項發現不太可能會讓兒子覺得自己的人生具有意義。如果真要說這項發現會帶來什麼不同,在得知自己被創造的原因是為了滿足母親自私的欲望後,這個兒子大概只會覺得自己的人生沒有想像中那麼有意義。確實,為了某種目的而創造人類難道不是一件貶低又羞辱人的事情嗎?
因此,有意義的人生顯然不是透過具有目的來加以實現。當我們探究人生的意義時,也並非想知道我們的人生被當成某種象徵或符號(就像「牛奶凍」這個詞彙)有什麼意義。那麼,我們詢問人生意義的時候,到底想問什麼呢?
事實上,宗教人士和非宗教人士在很大程度上都傾向於同意何種人生才有意義。我們大多數人會認為物理學家愛因斯坦、挪威極地探險家羅阿爾.阿蒙森、英國護士瑪麗.西科爾、奧地利音樂家莫札特、英國數學家愛達.勒芙蕾絲和物理化學家瑪麗.居禮等人擁有美好且具有意義的人生。有意義的人生不一定是幸福快樂的人生,也不必然通往成功。大家都知道英國海軍軍官、極地探險家羅伯特.史考特未能抵達南極,但他的嘗試卻廣為人知。有意義的人生也不需要在道德上特別崇高,我認為有一、兩個玩弄女性的吸毒者具有充滿意義的人生,只要他們的人生任務——例如創作音樂——並非徹底不道德。另一方面,將人生貢獻給大屠殺的人,無論多麼巧妙且成功地施展其可怕的計畫,人生肯定不算有意義。
因此,我們似乎能夠辨識具有意義的人生。可是就某種意義而言,我們似乎早就已經知道什麼才能使人生具有意義,困難之處只在於如何精準地釘住使人生具有意義所需的訣竅。祕訣到底是什麼?
在探索人生的意義時,我們不就是想找出具有意義的人生才能擁有的特質——使人生具備意義的特質——嗎?不過,為什麼每個有意義的人生都要有共同的特質呢?
奧地利哲學家路德維希.維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 最著名的見解之一就是他所謂的家族相似性概念。如果你端詳某個家庭裡每位成員的臉孔,可能就會發現他們都彼此相似。有些家庭有大鼻子,有些家庭有藍眼睛,有些家庭有捲髮。不過,儘管家庭成員之間有重疊的相似處,他們臉部的相似特徵不一定只有一種——例如前面提到的大鼻子。維根斯坦認為,有些概念——例如遊戲的概念——就是家族相似性的概念。維根斯坦提出一個問題:各種遊戲的共同點是什麼?有些遊戲是競賽,有些不是;有些遊戲與球類有關,有些不是;有些遊戲需要團體參與,有些不是。維根斯坦指出,不是所有的遊戲都有共同的特徵。看看羽毛球、西洋雙陸棋、足球、單人紙牌遊戲和西洋棋,我們會發現它們之間沒有一項共同的特徵,但是有一系列部分重疊的相似處。然而,儘管沒有所謂的共同點存在,但是遊戲的概念既合理又有用。
因此,當你尋找一種讓人生變得有意義的特質時,或許只會白費力氣,也許我們根本無法找到具有意義的人生所共享的單一基本特質,頂多找出一系列部分重疊的相似處。
在這種情況下,探問人生意義可能是一種困惑的症狀:假設一定有某種隱藏的單一、必要、基本特質能使人生變得有意義,但我們不確定是什麼。當我們找不到這種特質時,可能就會草率地做出結論:賦予我們人生意義的東西一定被藏起來了,那種東西可能非常神奇且超凡脫俗。然而,事實可能是讓我們人生變得有意義的東西根本沒有被藏起來,它就在我們世俗生活的結構中,只不過它不是單一事物。
關於人生意義的最後一個思維是:有時候人們會覺得如果人生缺少意義,那麼什麼都不重要了。無論我們是生是死、如何過生活,最後都已經無關緊要。依照宇宙的法則,這一切都完全缺乏意義。不過,請注意,如果最後什麼都不重要了,那麼,什麼都不重要最終也無關緊要了!
當然,即便最終任何事物都不再重要,但是對我們而言可能還是非常重要。
※ 本文為麥田出版授權刊登之書摘,摘自Law, S.
(2024). 深夜裡的哲學家.
pp.93-98,文章標題由編輯團隊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