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Roger-Pol Droit
日常生活的小探險
這是一本消遣性質的書。它試著以輕鬆的方式點出生命要義。不同於巴斯卡 (Pascal) 的理論,書中強調重要的問題不一定與無聊瑣事相對立。雖然前者需要我們付出關注與精力,後者則會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但無意義的事也能發人省思,微不足道的事會引領你思考嚴肅的課題。深度本就源於淺薄。當然,這不是定律,並非必然如此。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不見得一出現就富含哲思。
這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製造小小的契機,讓你藉由做某件事、說某些話,或透過夢想,有驚奇的發現,或覺察到自己對某個問題的困惑。換句話說,即創造一些微不足道的啟動事件,一些極小的推進力,讓你在玩的過程中,貼近事物根本。
書中一頁頁描述的每一項體驗,都要靠你親自去體會。你可以去比較、更動或加上自己的創作。但是絕對要親身經歷,去感受對所謂明顯事實的剝離感。這是有哲學家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只要變換距離、變化角度,即使開始時僅止於極小範圍的改變,都能讓你以全然不同的觀點來看待事情。
如果這本消遣性質的書籍是有用的,主要還是因為它為你起了個頭,設計了一些異乎尋常、刻意的、必要時還略帶荒誕的小體驗。每一次體驗的目的,都是要讓一般認定的明顯事實為之動搖。譬如,人的定位問題、外在世界的穩定性,或是文字的意義。每一種體驗的過程不同,最後的結論也不盡相同。好極了。你只要去實踐就成了。
當然,這些經驗建立在某些假設與信念上。尤其是將「我」視為另一個人,把世界看成一種幻覺,以時間作為誘餌,而對說不出的事物而言,語言猶如一層脆弱的薄紗,禮貌是暴行的延期償付令,喜悅是道德的表現,愛是人生追求的唯一境界。沒有人要被迫同意這所有的觀點,最重要的是每個人必須體驗它們在你心底掀起的漣漪。
當然,每一位女士也是如此。我根本不認為哲學是男性專利,即便過去曾經如此。而且我也不認為在書中的每個篇章,都必須有系統地加註「每個男人(或女人)」、你(妳)累了,指明以男(或女)讀者為對象。女性朋友如果要的話,可自行調整內容。
總而言之,這本消遣書可用以下兩個短句作結:
「你到底要怎麼樣?」
「你要往何處去?」
遍尋不著「我」
這是你最常使用的字眼之一。在一天當中,「我」在對話中頻頻出現。打從童年開始,你通常以「我」來表達自己的意願、失望、計畫、希望、各種行為、肉體的感覺、病痛、快樂、個人打算、不滿、體貼、對食物的喜好等,而不會用名字稱呼自己。長久以來,你將這個字與各種心理狀態連結起來,讓它深植在你的感情與回憶中。表面上看來,它是不可或缺的。無論談話、評論都用得上;做任何決定、思考也都需要它。
誰都可以說:「我很滿足。」或:「我很傷心。」每個人都可以用同一個字稱呼自己。這是多麼矛盾的情況,但是你跟其他人一樣,可能從來不會去想它;平時要忙的事情那麼多,哪裡還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好端端去思考這樣的問題。
無論如何,你還是得試著找出「我」到底在哪,它是否真的存在?要如何定位?該如何認定?如果你嘗試提出這些問題,再用心找答案,就可以體會到:「我」的定位與確認,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不是一蹴可幾、容易定出範疇的試驗,反倒像一段長時間的尋覓。它是必須靠時間,利用不同的場合,再憑藉某種程度的恆心毅力方能成就的事。簡單易懂的「我」,究竟在何處?你極可能花很多時間,在各種不同地方、以不同角度想找出答案。歷經一番折騰後,卻依然一無所獲。真正有意思的階段,就從這裡開始。
你嘗試的種種方式,應該能喚醒自己身體的存在。這個獨一無二、又與別人有些類似的「我」,指的是否只是這個身體,它的習慣、缺點、軟弱與特性?如果你想在自己的身體內找到「我」,一如緣木求魚,因為你沒有一個細胞是十年前就存在的,你體內也沒有任何元素與十年前完全相同。那麼你口中的「我」,指的又是什麼?是外觀?整個身體?還是體內組織?通常,只是其思想而已。一切都隨時間改變了,只有你的回憶、你希望維持原樣的意念沒變。即便如此,你還是找不出「我」在哪裡。能找到的,只是你口中的「我」所能影響的思想、片段思緒、回憶、成串的點子及欲望。
「我」似乎在這所有的感受與心靈活動中,扮演共同目標的角色,卻無法構成一個支撐物或動能引擎,頂多看起來類似。他是思想與各種強烈感受所傳遞出的共同特質,一如顏色或香水般,是一種表現方式,也可說是一種風格。僅此而已。「我」既非什麼東西,也不是什麼人,更不只代表一個字而已。他可能是某種老習慣,或另一種相關的特質。
如果你能體會到這些,就該曉得接下來要怎麼做。這項驚人的發現,會對你的人生產生何種影響?你該如何從這個「我」的解構中全身而退?這又是另一門功課了。
※ 本文為大塊文化提供之文摘,摘自Droit, R-P., & 德瓦 羅傑-坡爾.
(2022). 拔一根頭髮,在幻想的森林中漫步.
pp.13-15, pp.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