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哲學】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 哲學新媒體
泛哲學

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後真相、證據主義和信念兩極化
後真相爭論常以信念兩極化收場:即使在事實、證據面前,爭論者不但沒有達到共識,反而對自己的立場更為堅定,互相指責對方為極端,並且覺得沒有溝通的空間。按照證據主義,似乎信念極化不能夠是理性的,即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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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已開始,後真相的現象似乎未有放緩的跡象。但什麼是後真相?什麼現象構成了我們所謂的這個後真相時代?這些不太好講,但以下是一些較有代表性的講法:「假新聞滿天飛,令不少人把假資訊誤以為真,黑白不分,所以令常識也變成各持不下的爭論 (disagreement)」、「人們認為找出真相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穩固自己已相信的」、「社交媒體的計算法促成了回音室效應」,或者兩個字——「川普」。

最近具代表性的就一定是歐美各國的反口罩示威了,高科技小國愛沙尼亞也跟上了潮流。1

我:這邊也有反口罩示威。
泰國友人:什麼?!那些人腦袋有問題啊!
我:不要這樣說啦,他們說戴口罩其實幫助不了預防肺炎,還會對身體不好。
泰國友人:不要再說了,再聽下去我也變成腦袋有問題!

我想不少讀者朋友都認同戴口罩是有用的,我的信念有經驗證據和科學證據支持,我是認為我知道戴口罩有用。以證據來支持想法是證據主義 (Evidentiaism) 的原則,這聽上去很合理,也常有講法指證據主義是後真相的解藥,具體的例子如最近興起的「事實查核」 (fact check) 。回看我與友人的對話,我們可以假設友人是真的研究過口罩的效用,會一點科學,也看過專家報告,才會說她知道戴口罩有用。戴口罩有用是鐵一般的事實,根本沒有爭論的空間。友人(和我)是證據主義者,由此我們是理性的,她認為反對戴口罩有用的人是非理性的

證據主義

但什麼是證據主義?以下是一個比較為精確的界定

證據主義

  • 我們所相信的應該與證據所指向的一致 (我聽到有人拍門,這是門外有人的證據,所以我應該相信門外有人,而不是明天會下雨)
  • 我們信念的強度應與證據的強度相等 (足球世界杯決賽最後 1 分鐘,A 隊落後 B 隊 4 比 0,我應該相信 A 隊勝出的機會比 B 隊低很多,而不是兩隊差不多或 A 隊較大機會嬴)
  • 沒有證據就不要亂信 (我家中書本的總數是單數還是偶數呢?我沒有證據說是偶數,也沒有證據說是單數,所以在這問題上我還是保持無知好了2

依從上述的描述,證據主義似乎是理性的人對知識和信念應有的態度,或換句話說,如果某人沒有證據也說她知道某人已經死了的話,很難說得上她是理性的。

回看泰國友人,她的回應吻合描述(假設支持戴口罩有用的證據是真的很強),所以友人是理性的。然而另一方面,她的回應好像也不太對,因為她認為根本沒必要去看那些反口罩的證據,這是多餘的,反正一定是很弱的證據。這聽上去違背了證據主義背後求真的精神,但也不無道理:例如,我們己有大量的經驗證據證明了地球是圓的,現在有人說他找到了證據說地球其實是好像烏龜背一樣,我們之所以沒有掉出宇宙是因為我們站在龜背上,似乎我們不應該浪費時間去研究這些「新證據」。注意這不是否定了新的證據,而是因為支持的證據很強,所以看也不用看也知道反對的證據很弱。所以即使友人忽略反口罩的證據,也不見得她是違背了證據主義;她的回應仍是理性的。

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反駁說談證據的最大動機就是要找出真相,再強的證據也可能會錯;再弱的證據也可能是對的。作為追求真相的證據主義者——作為一個理性的人——不應該看也不看就先驗上否定了弱的證據,說不定是真的呢?(想想那些當初無人相信、後來被證實為真的新聞事件,如尼克森水門案天主教神父性侵案等等)證據主義者不會想被冠上非理性的稱號,而我們也無法在此處理「何謂理性」這大問題,但這反駁聽上去是有力的,因為指出了這樣的回應有不一致的嫌疑。

考慮一下以下情境:

我:你就看一看人家說什麼再否定人家啦。
泰國友人:好,你拿來。
我:(拿出 13 本科學書和 24 篇研究報告)根據這些……
泰國友人:這麼多!看完時疫苗都研發出來了!

雖然機會甚微,但友人這次考慮到反口罩者也有機會是對的,力求真相的她打算衡量支持和反對戴口罩的證據,從而決定戴口罩是不是有用。這很符合證據主義背後力求真相的原則,畢竟弱的證據也是證據。但問題是反對口罩的證據有很多,要花很多時間才能看得完,泰國友人要忙的事情可多著呢!

推演下去,想一想所有你覺得你知道的事情,我想總會有人能提出否定的證據,如果要把這些都一一考慮才能接受某事為可信的或有多可信,我們最後會什麼也做不了。如果要這樣做才算得上一個理性的證據主義者,要求實在是過高了。你可能會認為,這是證據主義實踐上的問題,證據主義是在說我們面對證據應有的態度。的確,我們可能要每天看 8 個小時維基百科,可是這就是求真的代價呀!為了真相我們不可以偷懶!對此我沒有太多意見,交由讀者自行判斷好了,但這討論有延伸到另一個重要問題。

什麼都要看證據才信,有可能嗎?
上段提到很難拿到的證據,但其實也有不少我們所相信的東西是沒有辨法拿到證據的(沒有一個人能把所有美國大選的選票都收集起來然逐一點算),或能夠拿到證據但能力有限無法理解(複雜的科學理論),根據文章開頭對證據主義粗疏的界定,我們都不應該相信!這令人頭痛,吃止痛藥吧——讓我先看看止痛藥能治頭痛的證據,看不懂,我不能說我知道頭痛藥能止頭痛,啊這真令人頭痛……

可見一般證據以外我們還要考慮後設證據,具體一點就是證據的來源:如醫生、新聞、科學家、政府、朋友等等。現在數一數你相信的東西中,其實絕大部份都是有後設證據支持的。檢驗後設證據的條件與一般證據有點不同,通常是說可信性相關性。例如朋友告訴你的 10 件事中,9 件都是錯的,這朋友不太可信;你有戀愛問題,你朋友雖然是哲學博士,但從未談過戀愛,他不是相關權威,所以這方面的事情你不該請教他的意見。

至此我們算是對證據主義有不錯的理解!

後真相解藥?

後真相年代的爭論又何止是戴不戴口罩呢?大事件有 2016 年英國脫歐和川普當選,小事件的話就真的不計其數了。這些爭論的其中一個共通點是它們都觸及到我們認為不容置疑的知識,然後不知道怎的,竟成了勢均力敵的爭論。此外,爭論的焦點往往由建基於事實的議題轉移到事實本身,如從討論川普的這番言論不切合他作為美國總統的身份、到他有沒有說過該番話。對此,有講法認為這是因為人們不知道為什麼不談證據了。換句話說,如果人們是證據主義者,這些爭論是不會出現的。在這脈絡下,反對知識和事實的人也就是反對證據主義,也因此是非理性的。要解釋他們的行為,持論者通常會提出心理化 (psychologise) 的解釋,例如他其實是內疚、另有目的或血糖過低3

這算是證據主義者對後真相爭論的診斷。但我認為細看下並不公允,讓我繼續用戴口罩問題來說明。

愛沙尼亞人 1:那個亞洲人戴口罩!為什麼戴口罩?沒有用啊!
愛沙尼亞人 2:他們腦袋有問題。

兩位愛沙尼亞朋友認為戴口罩沒有用,假設他們是反口罩示威者,她們應認為她們知道戴口罩沒有用。明顯的,我和她們在這一點上有重要的分歧,根據寬容原則,我應該視她們是和我至少同樣理性的人。所以我不應該假設她們是在完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反對戴口罩,我應該追問她們所持的證據是什麼。然後她們指出有人測試過戴口罩會提升二氧化碳濃度、降低氧氣濃度和阻隔不了肺炎病毒。除非我在這問題上必然是對的,我不能無視這些新證據。但作為證據主義者,我應該怎樣處理這些反方證據?

最簡單的情況是,對方證據明顯是弱的證據,或者對方根本不知道有更強的證據。當我把更強的證據拿出來,大家也同意戴口罩有用——但後真相爭論不見得是這樣。

更多情況是,對方的證據可能仍是弱、卻足以動搖我對戴口罩有用的信心。所以即使我有較強的證據也好,我沒辦法堅稱戴口罩是有用的。在上一節中我們有討論過務實上我們可能沒辦法一一考慮對方的證據,這裏我也是遇到相同的問題,我不一定有時間、資源把這些證據都一一評核。更甚者,能力所限,我可能不能理解某些證據。按照證據主義,我應該收回我原初認為口罩有用的想法嗎?此時,我可以訴諸後設證據,例如政府、 WHO 和醫學機構。反口罩者的回應則會是一般人所謂的「陰謀論」,或去除負面義的「另類理論」,或正面義的「理性陰謀論」。核心的問題是,你認為某後設證據可靠,反口罩者卻不這麼認為,原則上反口罩者仍是證據主義者,他們仍是在跟你談證據。所以,雖然他們所訴諸的證據和所相信的不是主流,我不能因此就忽略他們,我也不能僅因這樣就排除他們是理性的證據主義者。

信念兩極化

上一節指出我們不能簡單地說證據主義就是後真相爭論的解藥,這一節我們集中談後真相的其中一個現象——信念兩極化 (belief polarization) 。信念兩極化這現象是最近知識論討論中的熱門話題,其中一個探討的問題是「到底有沒有理性的信念極化現象?」。

我:我相信戴口罩有用。
愛沙尼亞友人:我相信戴口罩沒用。
(我拿出戴口罩有用的證據,友人認真查閱)
我:我對戴口罩有用更有信心。
愛沙尼亞友人:我對戴口罩沒用更有信心。

後真相爭論常以信念兩極化收場:即使在事實、證據面前,爭論者不但沒有達到共識,反而對自己的立場更為堅定,互相指責對方為極端,並且覺得沒有溝通的空間。按照證據主義,似乎信念極化不能夠是理性的,即是說,其中一方的態度是非理性的。這是因為雙方都是拿著同樣的證據。讓我們假設他們的認知能力等等相關條件是一樣的,在這情況下,怎麼可能會相信不同的東西?對相反的信念更有信心呢?所以,其中一方的態度並不是證據主義,該方是非理性的。但這樣真的是對對方公允的判斷嗎?除了訴諸非理性和心理解釋,我們沒有更好的解釋嗎?

Thomas Kelly 在 "Disagreement, Dogmatism, and Belief Polarization" 4一文中的確認為我和愛沙尼亞友人的爭論可以是理性的。情況大概是這樣:即使我給出的證據是多麼的強,也不是絕對的。即使在該證據下,戴口罩仍然可能是沒有用,該證據可能有一些毛病。當我的友人看到這證據時,由於這些證據與她所相信的相反,她會投入更多專注力去找證據上的漏洞。由於沒有證據是完美無瑕的,她一定會找到,並且會建構可能的另外解釋。所以當她審視過我給她的證據,她手頭上有更多的證據證明她的信念才是對的,也因此她對於戴口罩沒用更有信心。也就是說,在這交流中,我們其實獲得不同的證據。不同的證據所以有不同的結論,這沒有違背證據主義,雖然友人與我有不同的結論,但她不是非理性的。

(看到戴口罩有用的證據)
愛沙尼亞友人:什麼!這證據一定有什麼問題,讓我找出來。

(看到戴口罩沒有用的證據)
愛沙尼亞友人:對啊,我早知道,隨便看看就好。

你應該還是覺得在與我的對話中,友人還是不理性的。這是因為友人面對支持和反對的證據會有不同的態度,她也真的是這樣!問題是,這也算得上是理性的回應? Kelly 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解釋我們應區分思考反省這過程從中而來的信念。光從信念上看,友人有更多的證據支持戴口罩是沒有用的,所以她更相信戴口罩沒有用,這符合證據主義,因此是理性的。

批判思考, 邏輯
要求證據之外,有批判性的思考能力也很重要!
關於思考過程的理性,首先,思考過程所說的是務實理性,而不是知識論上以真理為本的理性。例如我希望嬴這場大富翁桌遊,相對於這個目的,工具理性告訴我應該怎樣做。並不是每個玩家也有同樣的目的,你可能只為多看兩眼暗戀的對象,他可能是為了打發時間。我們亦可質疑這些目的是不是應該的,例如嬴了遊戲就會輸掉朋友,值得嗎?同一道理,我們似乎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要追求真理。

二,對證據有不同的態度也可以是知識論上理性的,例如科學。對於某個已被認為是有效科學理論,科學家會投資較多資源去研究否證這理論的證據,較少去確證這理論的證據。科學家持不同的態度,但我們都認同並接受這不是非理性的。也可以想一想我們處理懷疑論的態度:你看見你自己的手,但(這是證據支持說)你真的不是一個桶中之腦嗎?

你應該還是覺得不服:每當遇到與自己信念不同的證據時,我們就比較特別批判,發現新證據和想出其他解釋,但面對支持己方的證據就草草接受、不去同樣地挑剔證據,怎麼這麼巧?這不就是認知偏差嗎?一個有認知偏差的人怎麼說得上是理性的?但證據主義在獲得證據上什麼都沒說,也就是說,證據主義只是說當你有了證據的時候,你應該怎樣怎樣,但沒有叫你要主動找證據,更別說要投放平等的努力去找相反的證據。要不然把這一個加進證據主義當中吧?但實踐上的問題又回來了,啊這真令人頭痛……

結語

我自己的觀察中,哲學人似乎傾向以證據主義者自居,然後把反對者冠上非理性的標籤。我希望以上的討論指出了事情沒有這麼簡單;一切都可能是來自我界定的證據主義實在太粗糙。整篇文章的討論或許都是在打稻草人,但我也努力指出了每一個修訂都不容易。即使真的是,也算是個練功用的稻草人,可以拿來找出更好的證據主義。

最後,應該會有讀者認為這文章的立場有點太過同情反對者。我們身邊不是真的是有非理性、為反對而反對、拒絕接受事實的人嗎?我同意真的有這些人,每次和他們對話時我覺得我的腦細胞都在哭泣,總有一股無名的衝動想要把修練已久的北斗神拳打出來。但我還是覺得要在能力之內把他們假設成理性的人來看待,把無理取罵假設成合理懷疑來看待;即使最後打架收場,我也算盡了一個理性討論者的義務。我猜想本質非理性的人其實不多,而如果對方感受到被視為理性的個體,他也會傾向有理性的行為。

  • 1. 11 月 27 號,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有反口罩示威 。事緣是愛沙尼亞政府見確診數字沒有放緩,決定規定所有室內場合均需戴口罩。示威發起人稱這是侵犯了他們的自由,而人們有自由呼吸的權利。他更指這場示威將會和當年的歌唱革命 (the singing revolution) 一樣成為歷史的一頁。臉書上 900 多人說會出現,最後 200 多人真的出現。
  • 2. 準確一點,應該說擱置 (suspend) 對於這問題的判斷,大約是應該要等到有證據才去想這個問題,沒有證據之前就想也不想。所以,並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去知道」
  • 3. 心理化解釋在政治討論中特別普遍,彷彿是默認為可接受的討論方式。我想指出的是心理化別人意味著你比她更懂她自己,並且你也拒絕她作為一個理性對話者。我不反對有時候這真是我們應該做的,例如心理醫生就是這樣對待病人。但更多時候我們是錯的,例如某人質疑女上司的專業意見,認為她只是月經來了。這方面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但此文章無法處理。
  • 4. Kelly, T. (2008). Disagreement, Dogmatism, and Belief Polarizatio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105(10), 611-633.
在愛沙尼亞修讀哲學博士(塔圖大學) facebook:litman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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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有趣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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