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的核心是說理論證。什麼是法律論證?理性的法律論證是否可能?什麼樣的理由與論證形式可以用來支持法律規範、法律解釋、司法判決與法律主張的正確性?這些問題是《法律論證理論》一書的研究對象。
本書提出一個立基於普遍理性論辯理論的法律論證理論,主張法律論證是在制度性限制下進行的實踐論辯,並透過一系列論辯規則和論證形式來闡明何謂理性的法律論證。法學是否具有科學性、司法判決是否具有合理性與正當性,均取決於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性。理性的法律論證不僅是法律學者與法理學家關切的問題,對於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有高度重要性,更是每一位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公民必須關心的議題
本書譯文並請王鵬翔研究員與程源中助理教授進行縝密校改,是目前值得信賴的繁體中文譯本。
羅伯.阿列西(Robert Alexy, 1945-)
現為德國基爾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是當今德國最具國際聲望的法理學與憲法學者。其代表作《法概念與法效力》、《法律論證理論》、《基本權理論》皆已被譯為多種語言,並在國際學界引發熱烈討論。阿列西的網頁:www.alexy.jura.uni-kiel.de/。
王鵬翔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審閱本書導論、第一編第三章與第四章、第三編)
程源中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博士。陽明交通大學百川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審閱本書第一編第一章與第二章、第二編)
舒國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導 論
第一編 關於一些實踐論辯的理論
第一章 分析倫理學中的實踐論辯
第二章 哈貝馬斯的真理共識論
第三章 埃爾朗根學派的實踐商談理論
第四章 佩雷爾曼的論證理論
第二編 普遍理性實踐論辯理論概要
第三編 法律論證理論
第一章 作為普遍實踐論辯特案的法律論辯
第二章 法律論證理論概要
第三章 法律論辯和普遍實踐論辯
附錄 普遍實踐論辯理論和法律論辯之規則和形式一覽表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