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牧野雅彥
「事實」的弱點
(然而,問題並沒有就此結束。)即使「事實」是反抗極權的基礎,我們又該如何捍衛這些「事實」?「事實」本身存在著特定的弱點。「事實」是指由人的行動和周圍條件引起的事件,而某件事是否真實發生,必須由某人的「證言」來證實。從這個意義上說,事實絕非能不證自明。
事實的證據來自目擊者——眾所周知他們是多麼不可信——以及紀錄、文件、紀念碑等證詞,然而這些證詞都可能被偽造。當有爭議時,唯一可依賴的是另一個目擊者,不可能向第三方或更高級的審判求助。而且,結果通常是透過多數決的方法,這與解決意見爭議的方法相同。然而,這種方法作為一種程序是完全不合適的,因為無法防止大量證人作偽證。事實上,根據情況,想要加入多數派的意圖,可能會促使偽證的發生。
這就是「事實的真相」有弱點的原因所在。
政治思維的特點
當然,政治中的多數投票不僅僅是數字問題,透過討論進行說服和同意的過程至關重要。前面已經說過,由於每個人在人際關係網中的地位不同,所以從外界看到的風景也難免會有所不同。而每個人對特定問題或圍繞該問題的看法也可能不同。
由多個人的「行動」所構成的「政治」活動,取決於每個人對這些問題所持有的「意見」。從其本質上來說,「意見」是多樣的,並不存在一個普遍適用於所有人的「意見」。正因如此,說服他人並獲得「支持」、形成「共識」是必要的。為了要從本質上不同的多種「意見」中形成「共識」,需要什麼?鄂蘭說道:
政治思維代表的是,我透過各種不同的角度考慮被提出的問題,透過在腦海中想像不在場的人的立場來形成意見。換句話說,我代表他們。這個代表的過程,並不是盲目地採納現實中某個不在場的人對世界的看法,也不是試圖成為他人或像他人那般去轉移情感和感受問題,也不是根據人數多寡而加入多數派。重點在於,雖然我是我自己,但將自己轉移到一個我實際上不在場的地方來思考,並在思考被提出的問題時,想像其他人的立場,想像自己如果處於他們的立場會有什麼感受、什麼想法。這麼一來,我的代表性思維能力就會加強,最終得出的意見就會更合理。
政治對話的目的並不是要對他人的感受和觀點產生共鳴。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夠真正理解他人的感受和情緒。人們以「理解」他人情感之名義所做的事,最終只是將自己的情感和想法投射到他人身上。從根本上說,人類甚至無法探究自己內心的深處。因此,根據鄂蘭的觀點,這正是需要遠離公眾視線並保持隱藏的原因。
與其輕易地同情和體諒別人的感受,或是原封不動接受別人的意見,反過來說,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給別人,而是利用想像力將自己擺到對方的位置,從寬廣的視角考慮問題,形成自己的「意見」。所謂代表性,意味著以這樣的方式考慮他人的立場,是得到多數人支持或同意自己意見的過程。在明確自己立場的同時,想像自己置身於他人立場來思考問題的能力,前文所述即為「判斷力」的體現過程。
談論「不利的事實」
而透過這種「判斷力」所形成的「意見」, 雖並非粗暴地以單方面主張自己的立場,或只是關注自己或所屬群體的利益,就算有更公平、品質更好的意見,也與主張某種絕對性的「真相」不相容。在這點上,講述「事實的真相」的人將面臨特殊的困境。
哲學或宗教真理作為絕對真相、超越真相,具有權威性和神祕性。對於願意傾聽上述真相的人來說,真相是有說服力的。另一方面,像「自由」或「正義」這樣的原則,以及「榮譽」或「勇氣」這種人類所擁有的資質和特質,雖然在超越性和絕對性方面不如哲學與宗教的真相,但在政治世界中用來說服他人卻非常有效。
相較之下,證人所講述的「事實的真相」,幾乎不包含能夠說服或鼓舞他人的內容。講述事實的證人必須只能說出平凡無奇的事實,這些事實既不具備哲學、宗教真理的超越性,也不具備政治原則或美德的高尚。此外,由於事件往往是由多人行動交織而成,所以出現的情況更多是「搞錯一步,情況就會不同」的事實,或是「通常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實。如果這對自己不利,那麼很少有人會坦率地接受它作為事實。人們往往更喜歡聽到動聽的虛假解釋,而不是不利的事實。
講述事實的證人即使面對著當時的權勢者、部分政治勢力或對社會不利的事實,也必須如實陳述事實。即使是最不利、最不可能的事實,他們也必須向人們傳達實際上所發生的一切。然而,面對那些對事實有選擇性甚至對事實陳述者懷有敵意的人,證人很難將他們所看到的事實傳達出去。如果只是一個偶然在場的目擊者,站在證人席上成為敵意或反感的對象,便可能會猶豫不前。
一個因事件而受到某種傷害的人也許有勇氣作證,但在被敵視的情況下,證人就會受到誹謗和中傷,被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歪曲事實」。無論如何,對於許多人來說,以有說服力的方式講述「不利的事實」是非常困難的。即使證人為了讓別人理解而發表慷慨激昂的演講,這可能證明了他有政治說服力或作為演說家的能力,但不能證明他的證詞之事實性,或他作為證人的誠實度。
在政治場合否定不利的事實很容易。即使不需要懷疑證詞的真實性或證人的誠實度,只需要這樣說就夠了:「那只是你的看法而已。」這樣一來,關於事實存在與否的問題就被歸為「觀點的分歧」,變成「意見」的問題。
政治與真相的對立
想要堅持「事實的真相」的人必須理解,這種真相與在政治場合所表達的「意見」,根本上是不同的,在這點上,與哲學、宗教的「真理」和其他「真相」有著同樣的性質。
「真相」具有強制性,不允許「意見」或「反對」介入。發生的「事實」只有一個,儘管對於其原因、責任者和影響的詮釋可能不同,但作為前提的「事實」不會改變。在哲學、宗教或科學領域的「真相」也是如此。即使在發現「真相」的過程中存在爭議,正確的結論也必須只是唯一。揭示出來的「真相」適用於所有人,沒有人能夠逃避。這就是數學的推理在哲學等領域被用作真相模型的原因。這種不容許「真相」有無爭論的性格,與基於多種「意見」或立場的差異為前提的「政治」討論,在根本上是對立的。
由於「真相」具有這種絕對性,想要在政治場合談論「真相」的人經常被批評為捍衛專制統治,同時也被真正的專制者仇視為危險的存在。從柏拉圖開始的哲學,之所以在蘇格拉底被古希臘雅典的民主城邦處死後,從根本上對政治採取了批判和懷疑的立場,也是因為基於對追求絕對「真相」的哲學,和以多種「意見」存在為前提的「政治」之間的根本上的對立。
只要「事實的真相」是關於已經發生的事實,也就是唯一存在的事實「真相」,那麼它必然具有與哲學、宗教的「真理」和其他「真相」同樣的絕對性。我們必須捍衛這種「真相」。為此,首先需要明確區分「真相」和「政治」的領域。
換句話說,在「真相」的領域中,決策不應該依靠多數決,無論是什麼樣的多數決,都不應該透過強制來壓制或扭曲「真相」。
另一方面,在「政治」領域,不應該強制推行某種「真相」作為人們必須絕對服從的事物。「真相」要求人們的服從,是建立在自願承認的基礎上。即使是大多數人承認的「真相」,也不應該透過權力或暴力來強制大眾,因為這將意味著「真相」本身放棄了作為「真相」的資格。
※ 本文為遠流出版社授權刊登之書摘,摘自牧野, 雅彥.
(2024). 漢娜.鄂蘭:極權主義的惡夢.
pp.138-149,文章標題由編輯團隊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