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另兩位法蘭克福學派成員阿多諾 (Theodor W. Adorno) 與霍克海默 (Max Horkheimer) 於 1944 年發表了共同著作《啟蒙的辯證》(Dialektik der Aufklärung),並鑑於世界大戰的爆發對人類的理性抱持了悲觀的態度,哈伯馬斯也接著闡述了他的理性觀點。他相反地認為,唯有理性能指向光明的未來,問題只在於實現的方法。1962 年,哈伯馬斯發表了他的教授資格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而「公共領域」、「溝通」與「理性」三要素奠定了他往後的核心思想。他首先分析了人與環境的連結,並將「行為」(Handeln) 視為其中的關鍵,因為在環境影響人們的同時,人們也能透過「行為」改變環境。如此一來,欲邁向光明的未來,就必須有所作為,因為唯有「行為」能使人與環境間的關係產生正向運作。
在此基礎上,哈伯馬斯將人們的「行為」歸納為四類,亦即「目的行為」(Teleologisches Handeln)、「規範行為」(Normatives Handeln)、「表現行為」(Dramaturgisches Handeln) 與「溝通行為」(Kommunikatives Handeln)。在此方面最重要的莫過於「溝通行為」,因為人與人之間互動的媒介就是語言,而透過語言產生的行為就是溝通。然而,唯有有效溝通具有意義,因此溝通過程中不只人,連環境也需滿足特定條件。在環境方面,哈伯馬斯使用了「公共領域」(Öffentlichkeit) 的概念,指得是民眾能對「公共事務」進行討論的地方,而這個地方必須滿足「公開」、「自由」與「平等」的條件。如此一來,社會發展才能獲得指引,而公共政策才得以完善。
然而,哈伯馬斯對於二十世紀下半葉開始的「公共領域」表達了擔憂,因為相較於歐洲過去的沙龍文化與咖啡廳文化,在工業社會來臨後,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媒體落入了大型集團手中。在政治與經濟菁英掌權的情況下,一般民眾的發聲受到了限制,因此原本的「公共領域」淪為少數特權人士的發揮場域,而所謂的「帶風向」現象也成為了可能。顯然,欲達到「有效溝通」,便須克服諸如此類權力不對等的問題,並對「公共領域」進行重塑。
此外,人們還必須在溝通過程中滿足特定條件,才能達到哈伯馬斯於 1981 年出版的《溝通行為理論》(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Handelns)中所提出的「溝通理性」(Kommunikative Vernunft) 概念。換句話說,為達到「有效溝通」,人們溝通的過程與內容必須同時符合四項要素:
- 「真實性」:內容要與事實相符。
- 「理解性」:內容要能讓對方理解。
- 「真誠性」:彼此要誠實且表裡如一地對話。
- 「正當性」:彼此要以正當且合理的方式對話。
在符合這些條件下進行的溝通,意見會在一來一往的過程不斷修正,而最終產出的結論會逐漸接近「真理」。當然,單次的溝通與辯論並無法達到目的,因此哈伯馬斯的「溝通理性」必須透過黑格爾式的辯證過程不斷重複,才能在一議題上獲得實質進展。如此一來,以「公共領域」為基礎實現的「溝通理性」便成為了公共政策與社會發展的希望。甚至可以說,一個國家若無法滿足此前提,便無法發展出真正的民主,而只是製造出一種民主的幻覺。因此,哈伯馬斯不僅常鼓勵民眾參與社會議題的討論,甚至自己也身體力行,而他的理論常在民主相關討論中被提及。
甚至在哈伯馬斯的理論基礎上,1980 年代還發展出了「審議式民主」制度,其意在補足託付給民意代表的「代議民主」(或稱「間接民主」)中,政黨決策脫離民意的問題,以及單看投票結果的「加總民主」中,少數族群聲量不足的問題。然而,由於「審議式民主」將商討與辯論的結果納入決策考量,因此從哈伯馬斯的理論來看,參與討論的民眾必須要能打從心底接納不同觀點,而不是一心想著要辯贏對方,才能替問題找到真正的解答。
哈伯馬斯因此認為,公共領域如今的轉變,會對人們的互動帶來很大程度的負面影響,使真正的溝通理性難以實現。然而,對於這種溝通環境的結構改變,哈伯馬斯在其最新著作中,僅將重點擺在釐清與批判,並表示有必要對不實資訊的傳播建立懲罰與監督機制,否則便無法將社會繼續向前推進。儘管這種「完美的溝通環境」與「理性的溝通民眾」的組合在部分人看來有理想主義的色彩,但此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正是哈伯馬斯的批判基礎,也是我們在推動社會進步時值得參考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