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藝術‧哲學‧共生體:回應〈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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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哲學‧共生體:回應〈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

※編按:本文為回應哲媒作家林斯諺〈【泛哲學】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一文的來稿文章。 我認為討論藝術與哲學的情境是需要在較為適切的情境下比較不易產生誤差,所以本篇內容將會嘗試拉出另外一個討論情境,方法是我會花大篇幅在描繪藝術與哲學的結構關係,而非直接針對〈【泛哲學】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下稱〈藝〉文)回應。 我會回溯至現代主義的時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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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為回應哲媒作家林斯諺〈【泛哲學】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一文的來稿文章。

我認為討論藝術與哲學的情境是需要在較為適切的情境下比較不易產生誤差,所以本篇內容將會嘗試拉出另外一個討論情境,方法是我會花大篇幅在描繪藝術與哲學的結構關係,而非直接針對〈【泛哲學】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下稱〈藝〉文)回應。

我會回溯至現代主義的時代性,並以當時的情況對照到目前當代藝術的近況,然後在最後一段建構出我個人認為適切的討論情境,「共生體」。

有關於藝術與哲學(文本、理論)的關係

〈藝〉文在第一段提到了藝術家是否需要哲學的提問,讓我聯想到了現代主義。在印象派時期,藝術史上的第一道藩籬被開啟,在後期更產生從沒過的盛況---同時間存容著各種派別,算是當代藝術的起點(到後現代接至當代過程就不多述了)。同時,藩籬被打開也意味著幾百年專屬的藝術文本不再一體適用,當然在同時期的文學、哲學、心理學也一定程度成為了藝術的文本(超現實主義之於佛洛伊德),更何況在現代主義中許多領域都可被稱為戰友,反抗、翻轉舊有結構的戰友,這也將各個領域的關係變至非常複雜,甚至無法分開看待。(現代時代的爆炸詳情請翻閱Meecham, P., & Sheldon J. (2006).  最新現代藝術批判.

到這裡,我想說的是,在當時現代主義的時代,界線已經不是那麼清楚的情況下,哲學與藝術的關係便不再是切分的,而是交互影響的,甚至在某些脈絡的討論中已經無法界分。(例如:如果認同美學在一定程度上可算是哲學的話,僅是班雅明的機械複製理論就給藝術帶來不僅思考上的衝擊,表達形式、展示空間、操作方式都給拐了個彎)

再者,許多所謂哲學的思維脈絡也潛藏至藝術的問答之中:作品之於自我、他者的關係是甚麼?作品之於環境是甚麼?是甚麼影響了自我對於作品主題的狂熱、執溺(主體、客體、他者….等等等)。

創作與論述

目前我對藝術環境的觀察,與林作家文中所描述的藝術現況較為不同。相較於作家將文本論述擺在藝術的低位階去論述藝術家需不需要哲學,個人則是覺得文本論述目前正以過大的影響在藝術中發揮著效果。

在我所見,當代藝術現況似乎偏向以過多的文字論述來切入、理解作品,討論作品時會以作者說了、寫了甚麼為切入,而創作者的作為、作品則退後成為襯墊。主體從作品轉移到論述的過程中產生了一個差異,對話的對象空間已經從藝術作品移至作者大腦,而作品僅存形式語彙。可荒謬的是藝術能存在於今日的重要元素,便是作品自身散發的魅力,溫度、感受、質地、氛圍….等等非理性也非感性的存在,也可以解釋為一種超脫的維度、空間。

又或者是另外一種情況,創作者面對強壯的文本(歷史、政治、哲學),將藝術作品化為媒體代言者,文本本身並沒有被藝術觀點所轉譯,而形成植入的現象。所以從事當代藝術創作者,會明顯的產生的歸屬、歸類問題,而這類問題常見的是:「直接參與媒體、政治、運動…都更直接有效,藝術存在的價值在哪裡?」、「如果藝術面對世界僅成為了代言者,是否也意味者可被取代?」等等,簡而言之就是文本目前正強大的影響藝術的本體核心。

當然歸屬、歸類問題我認為是大多數人對於藝術的一種誤解與誤用,我在這僅是提出目前藝術的現象,但真實情況如何又是另外一個專屬於藝術大哉問了。

結論

現代主義的時代氛圍能給予我們在這個更加混雜的時代一些線索,爆炸性的交錯供給人無限的可能的同時,也攜帶著不安與惶恐。而不安與惶恐促使人們更加抓住可見可靠的東西,即是文字。我們可以立即接受理性邏輯的文字帶給我們的安定,卻也漸漸掩蓋人類原有非理性(不等於感性)的部分,藝術即是在這樣的主要情境下漸漸演變成了我前兩段所講的情況。(當然資訊、科技、快速也是原因之一,但在這裡不多述)

於此同時,哲學與藝術的關係結構已經成為根與根的交攀(心理學、政治學….都是一樣的情況),對於兩者的觀看也無法再使用一直以來熟知的分界(分類)方法,即是切分結構。若要以一個大標題來稱呼能繼續跟進藝術變動的觀看視角,大概是稱作「共生體」吧!而共生體的概念,即是從藝術無確切形體的性質延伸出來的。藝術為無形體能確立,是長期以來美學家不斷嘗試定義藝術是甚麼但現在仍舊沒有答案,也因此我們無法切確知道「無形體」與「有形體」之間的「有形界分」。但共生體的觀看型態是可以容納無形體與有形體的,因為在這個空間裡誰是頭誰是身體,誰比較需求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交錯的樣貌。

但我在這裡要附加說明,共生體的概念僅適用於藝術這樣性質的事物,對於兩者都是有確切分界的領域是會產生嚴重錯置的。

在藝術的範圍中,哲學一直都隱含在藝術之中,影響著思考、觀看、感受、直覺…,再藉由前者去間接影響到創作。又或者可能反之,藝術在相對實質作為上體現了未見的事物,因而對哲學或其他理論性事物產生影響。

那在這樣的情境下,我想可以界分的是藝術與哲學的「名」,而兩者的「質」的異同已經難以形塑了。

呂柏翰
台北藝術大學美術系學士生
主修複合媒材,專業為現代主義至當代的藝術範疇,並試圖從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等脈絡,使用「他者意象」的方式與藝術脈絡做接觸。以去主體化、爆炸化、快速化、消逝化、資本化、娛樂化、均質化的時代特性,來進行藝術創作與文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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