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又坐在偵訊室裡面了,這次我不再是殺人兇手的候補人選,因為那幫稅金小偷肯定我就是兇手。坐在偵訊室裡的我,面對這一切,只想大罵一句「花惹發!」
我無法理解擺在我面前的監視器畫面是怎麼回事,因為那個畫面裡正在殺人的人,確實是我本人!
在整場的偵訊裡,隨著警察將證據一一的擺在我眼前,令我完全啞口無言。因為這些證據,通通都在昭告著我就是兇手,彷彿是亞伯的血從地裡向上帝哭訴,殺死他的人是該隱。
最後,將我徹底打垮的是,我前女友搜尋到的證據以及她的錄音筆。她的錄音筆,清楚的錄下整體狀況以及我的名字。
那幫稅金小偷真是狠,在證據確鑿後,就直接將我關起來,也不管我對這一切其實根本沒有印象這個問題。我怎麼想,都想不起來我有殺人這回事,這其中一定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當我靠在牆壁,因為飢餓而開始進入暈眩狀態,眼睛盯著入口的那張守衛桌子,我頭一次注意到那張桌子竟然可以映出我的面容。我帶著憔悴且飢餓的眼神盯著自己看,良久,不知道是自己眼花還是因為餓久了精神錯亂,我發現我的映象竟然在對我笑!
我揉揉眼睛,因為我以為是自己看錯了。但結論是,我不僅沒看錯,他還對我說話!
他(映像中的我):「好久不見了,你還記得我嗎?」
看到這種情景,我整個人嚇到大叫。有個警衛過來問我是發生了什麼事,我慌亂地跟他說我看到的情況。結果警衛憤怒地叫我不要搞怪,不要以為假裝精神不正常就可以沒事。我犯的是重罪,不要為了讓自己脫罪,想一堆有的沒的。
坦白講,當警衛講話的時候,我一直注意那個映像。警衛在的期間,那個映像就只是映像。這讓我在想,可能是我太累也太餓了,以至於產生幻覺。
套一句鐵獅玉玲瓏常有的台詞:「代誌絕對不像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因為當警衛離開時,那個映像竟然又對我打招呼。雖然看起來像個瘋子,但這次我也對他作了回應。
我:「可以告訴我你是誰嗎?」
那個映像笑了笑說:「你真的不認得我了?難道你也忘記那天晚上在澄清湖的事了嗎?」
可能是我滿臉的疑惑,於是他繼續說:「你竟然忘了!真是太令我傷心了,看來有必要喚醒你的記憶。」
語畢,我看到他從映像走出來,然後非常自然而然地走進我的牢房,並將他的手往我的雙眼蓋下去。瞬間,我只感到雙眼灼熱,難受的大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