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留給哲學家去煩惱!
藝術家需要藝術哲學嗎?感覺在哲學的版面討論這個話題,困難且複雜到不行。最大的困難是定義「藝術家」與「藝術哲學」。哲學的定義可能相對可以找到公認的結論,因此,討論「藝術」的哲學,就是藝術的哲學;而進行「藝術創作」(藝術工作有很多範圍,不僅包含於藝術創作)的人或團體,就是藝術家了。我不是哲學體系出身,因此討論這種定義上的東西對我來說有很多限制,不過我相信以下的說明,可以稍微解決這種定義上的困擾;至於哲學,我們留給哲學家去煩惱吧!
哲學的定義與哲學的討論,那是哲學家的工作。我們只要拿哲學家工作之後的成果來討論就可以了。我們先前已經提到,只要是進行「藝術創作」的人,就算是藝術家。至於什麼是藝術,這很重要沒有錯,但這個部份就連哲學家都沒有辦法定義。為了讓我們的討論繼續下去,我們就暫時定義:只要你覺得這是藝術、然後某個人、某個團體在進行的是藝術創作,那我們在這一個篇幅裡,全部都認定他們都是藝術家,他們都在進行藝術創作,他們的作品,全部都是藝術品。
好,經過兩段非常冗長的討論,我們為了討論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
「暫時」有了下面兩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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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事交給哲學家去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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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認為是,那麼,
某個人就是藝術家、創作的結果就是藝術品,而創作的過程稱為藝術創作。
然後把藝術家、藝術品、藝術創作三個總合,我們暫時稱為「藝術」。
如果你不同意上面的兩個結論,那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左轉放棄這篇文章,一個是聯絡作者,跟他討論你心中的想法。但我必需申明,因為連哲學家都無法定義何謂藝術,所以我們才採用這種最簡單最廣泛的方式來定義。如果你同意上面的話,請按下確認鍵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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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哲學的實用性
我們必須稍微回到「藝術哲學」這個名字上面一下下。所有的相似名詞,這種「XX+YY」,其實 XX 是形容詞,YY 則是名詞,然後有互相補註的效果。例如「食品科學」就是「食品的」科學,以科學的角度去對待食品,無論是分析、製造等等,但總之就是用科學的角度去面對食品這件事。這在世界上有數不清的例子,所以就不用多談,我們回到藝術哲學上面。根據上述,藝術哲學,就是「以哲學的角度來看待藝術」。這邊的哲學,指的是「方法、觀點」,而藝術,自然就是「被這些方法與觀點對待的『受體』」。於是這邊出現了兩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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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藝術(也就是我們剛剛談的受體),藝術哲學就沒有辦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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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吊詭的方式,亦即先假想出該受體,然後用哲學的方式去把假想受體製造出來。
第一種是很好理解的,食品科學,沒有了食品,科學的分析也沒有對象可以做;第二種就比較幽默了,我們一樣以食品科學來舉例,我們先假想出某一種食品 A,這種食品 A 在這個世界上不存在,只存在於我們的想像之中,然後再利用各種科學的方法去把食品 A 製造出來!
暸解了這兩種可能性之後,「藝術哲學」的實用性就很容易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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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哲學的方式,去對待藝術。
(這邊的對待,可能是指分析、討論、欣賞等等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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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哲學的方式,去創造出藝術。
什麼是需要?
我們花了很大的篇幅在定義「藝術」,也花了不少的努力在定義「藝術哲學」。但是我們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動詞 – 需要。如果沒有就做不到,那叫做「必需」,例如電腦「必需要有電」才能運作。需要比較像是「如果有了就會更有效率、更好、更容易地達成目標」。就像是從臺灣到美國需要搭飛機,但其實搭船,或是你有遠古先民的意志與智慧要划船也是可以的。或是「我現在需要吃點東西」,但其實不吃也不會死,只是做為一個生命體運作效率會稍微低落一點。
好,這一節其實很像廢話,但這一節卻很重要。如果藝術家「需要」藝術哲學,那麼就意味著藝術家「若有」藝術哲學,「則」可以更好效率、或是產出更好的作品。相反的話,就是藝術家「沒有」藝術哲學,也可以更好效率或是產出更好的作品。這個否定句需要再三考慮,不需要某物,不代表少了某物就不行;就像先前的例子,少了就不行,那叫做「必需要」。所以如果藝術家沒有藝術哲學,也可以做出好作品(效率上的好、質、量上的好都算),那麼藝術家就不需要藝術哲學了。
藝術家究竟是否需要藝術哲學?
根據我們上面的討論,藝術家需要藝術哲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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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 因為哲學是一種方法與觀點,用哲學來討論某一個標的物
沒有了藝術,就沒有標的物,沒有受體,自然也沒有討論。
沒有了受體,藝術哲學不存在了,那藝術家需要他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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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要 → 當藝術家是使用我們之前討論的第二種方式來製造藝術作品的時候。
這個時候哲學是一種「製造藝術」的方法。
那就不只是「需要」,而是「必需要」,非要不可。
換句話說,在藝術哲學的範圍裡,「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並不存在任何模稜兩可的情況,只有「不需要」與「必需要」這兩種極端的情況。我們已經解開了其中的一個謎底 → 藝術家「不需要」藝術哲學。因為先前的定義:藝術 = 藝術家 + 藝術品 + 藝術活動。藝術哲學是「以哲學的方式來解讀藝術」。也就是說,在這種狀況下,哲學的存在與否完全不會影響藝術,因為那只是一種解讀的方法罷了。
當藝術家使用哲學來製造藝術會發生什麼事?
我們接著遇到新的情況,當我們假想一個藝術(藝術家 + 藝術行為 + 藝術品),這個假想的藝術從來不存在於世界上,只存在於你我的假想之中,然後我們再用「哲學方式」將其製造出來。一口氣我們會誕生兩個東西:藝術、藝術哲學。藝術是我們用哲學製造出來的,而另外一個誕生物,則是我們使用哲學製造藝術的同時所誕生的衍生物。
然而這邊的例子是,這些被製造出來的,都叫做食品,而非食物。那麼我們要討論的是:被哲學製造出來的藝術,還會被稱為是藝術嗎?這個問題可能有點難回答,但我目前知道的是,廚師所做出來堪稱藝術的餐點,不見得符合營養學;而符合營養學的餐點,通常都很難吃。
所以藝術家是否需要藝術哲學?
這還是會回到「被哲學製造出來的藝術」還是藝術嗎?我非哲學家,但我是藝術領域的工作人員,我妄想成為一個尚可溫飽的藝術商人,我可以提供一點我的想法。
所謂的藝術,或是藝術品,之所以能夠履創高價,除了「歷史定位」以外,絕大多數都是金錢遊戲。而這些金錢遊戲要玩得下去,必需要把藝術品定位在一個「很多人想要,但只有少數人可以得到」的領域。那麼這個很多人想要,指的通常是名氣、美好、欲望;這個少數人可以得到,則是在說稀有度,無論是富豪(財富只集中在某些人手中),還有作品的稀有度,以及作品的原創性(沒人想買到複製品或抄襲品吧?)。也因此,我們所認定的藝術品,除了你覺得美、你覺得那個人簡直就是藝術家,你覺得該行為就是藝術行為之外,還有一個不是那麼顯著,但是卻決定市場價值的因素:是否有很多人都想要,以及是否只有少數的人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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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某種哲學製造出來的作品,可以被複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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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某種哲學製造出來的作品,有原創性嗎?
如果不能被複製而且又有原創性,那或許使用藝術哲學製造出來的東西也可以成為一種藝術品吧?又或是先成為哲學家再成為藝術家也有可能做得到。但當然,世界在變化很快,我們所認知到的「當代藝術」已經不是 19、20 世紀的那個樣子,而即便 19、20 世紀的藝術,也跟 17、18 世紀的差很多。
在每一個年代,藝術的定義都有可能新創並且推翻舊有的定義,經濟價值也可能因此水漲船高或是一落千丈,這或許才是真正藝術哲學所需要討論的 ——定義出一個普世的價值觀,或是單純找到一個明確的定義域來確定何為藝術。但我想,如果這真的是藝術哲學所需要討論的,那藝術家又何必需要一個來定義自己是不是藝術家、所做所為是否符合藝術的「藝術哲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