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不道德創作者應該被「取消」嗎? | 哲學新媒體
來稿

不道德創作者應該被「取消」嗎?

《大師失格》書摘
想像我們走在街上,有一位熟人匆匆來到你面前,氣喘吁吁說:「我聽說我朋友做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應該和他絕交,對吧?」我們應該不會馬上回答:「當然!」或「絕對不行!」相反地,我們可能會想先問很多問題再下判斷。那位朋友做了什麼?你是怎麼知道的?你有當面和他談過嗎?你和他絕交希望達成什麼目的?是否有需要事先考慮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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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艾瑞克.哈塔拉.馬特斯 (Erich Hatala Matthes)

大師失格:如何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
通常,當我們說某件事被「取消」時,指的是一場表演、活動、展覽或節目被取消。例如「明晚在小巨蛋的演唱會被取消了」,或者「福斯頻道才拍了一季《寧靜號》(Firefly) 就很愚蠢地取消這部影集」(不過主導該齣劇的喬斯.惠登 (Joss Whedon) 也有引發道德爭議)。美國廣播公司取消《我愛羅珊》這個節目的例子,確實履行了取消的字面上意義;但對一些觀眾來說,這個舉動不只是取消節目,也等於「取消」羅珊.巴爾其人。這是一種公開的譴責,讓她無法繼續拍攝新的節目,至少無法在美國廣播公司推出新作。但人不是一種事件,「取消」一個人的意思是什麼?當我們說一個人「被取消」時,大致上是指應該迴避、排擠或避免與此人互動,然而從隱喻角度來看,被取消的具體定義仍很模糊。

舉例來說,VOX 新聞網刊登一篇文章分析取消文化的歷史,該文指出,取消文化的用法最早源自電影《萬惡城市》(New Jack City) 中衛斯里.史奈普 (Wesley Snipes) 的臺詞,隨後,這個詞彙在不同文化符號中傳播,最終在「黑人推特」(Black Twitter) 流傳,並擴展到更廣泛大眾。最初在藝術領域,一名創作者被取消就如同字面上意義,意指取消他們的演出、音樂會、展覽等公開活動,但如今也延伸到對個人消費行為的影響。當一名創作者「被取消」,他會被視為不該被聆聽、觀看或閱讀的對象,彷彿社會大眾以「道德」名義組成一個媒體集團,將敗德創作者的內容全數下架。有些評論者認為,我們正處在一個隨時準備以這種方式法取消藝術家的文化氛圍中,這種環境與背景便被貼切地稱為「取消文化」。

無論從字面意義或象徵意義來看,我們是否該取消不道德創作者?這或許是大家最想問的問題,但請原諒我此刻提出一個哲學思辨:這個問題其實問錯了。我們首先要問的其實是:在回應創作者的敗德行為時,我們的目標跟價值是什麼?如此,我們才知道在特定情境下「取消」涉及的行動、後果、態度與關係是否達成這些目標。換句話說,因應不同情境脈絡,得出答案也會大為不同。這不代表我們無法以有原則的方式思考個案,但確實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回答這個問題都牽涉到複雜過程。

想像我們走在街上,有一位熟人匆匆來到你面前,氣喘吁吁說:「我聽說我朋友做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應該和他絕交,對吧?」我們應該不會馬上回答:「當然!」或「絕對不行!」相反地,我們可能會想先問很多問題再下判斷。那位朋友做了什麼?你是怎麼知道的?你有當面和他談過嗎?你和他絕交希望達成什麼目的?是否有需要事先考慮的代價?如果最終發現朋友是為了繼承一大筆遺產而慢慢毒害他的祖母,那我們可能真的會和他絕交;但如果他只是無意間說出一句性別歧視的話,那可能會用截然不同的方式處理。評論家常把取消文化看成非黑即白的問題,不是批評就是支持,不是肯定存在就是完全否認。但取消文化的概念其實相當模糊,它就像一種標籤,把回應不道德創作者的各種理由與方法混為一談。試圖全面支持或拒絕取消文化,就像嘗試決定是否該一律報廢無法發動的汽車一樣,在下結論前我們需要先打開引擎蓋,找出問題源頭。

我認為嘗試定義唯一正確的「取消文化」是不可能的,也並不有趣。正如我下文要討論的,這個詞彙常被誤用,但它在輿論中無所不在,而且無法被忽視。對此,我將指出一些取消文化在藝術領域中特定的運作特徵,但不會假設每個讀者都全盤接受這種定義。

就我所知,藝術界的取消文化特徵在於人們會根據創作者的不道德言行,自發呼籲抵制與排除創作者。取消文化的核心關懷是將創作者標記為「受詛咒者」(anathema)。在宗教語境中,一個人如果被標示為「受詛咒者」,意味著他被正式逐出教會。然而在《舊約聖經》中,anathema 一詞的早期意義是指被摧毀的祭品。上述詞彙用法都源自希臘文中的 anatithemi,意指「作為祭品奉獻」,而每一種詞源意義都反映取消文化對其支持者或反對者而言很重要的面向。取消文化的目標不只是如字面意思般取消藝術家活動,而是從我們集體意識中象徵性抹除創作者,這與目標放在公開羞辱的「指控文化」(call-out culture) 不同。儘管取消文化常以指控 (call-out) 作為運作工具,但在藝術領域中,取消文化的最終目標是封殺、抹去,而非譴責。在藝術領域之外,許多對取消文化的討論更聚焦在如何回應爭議性言論才合適,重點會放在公開羞辱的倫理問題。這項議題確實重要,但與取消文化是兩回事。

對我來說,我會將取消文化描述為一種將創作者視為受詛咒者的傾向,因為這種傾向即使沒有付諸行動,也會對人們行為產生影響。這正是為什麼我們應該討論取消文化,而非僅僅集中在單一的取消行動。對某種行動具有傾象意味著具備蓄勢待發的特性,在形上學中,哲學家用酒杯的脆弱性來解釋這種傾向。舉例來說,如果我們拿酒杯敲桌面,酒杯會碎掉,這就是脆弱的含義。但值得留意的是,即使從沒敲碎酒杯,它的脆弱性依然影響我們使用的方式,讓我們小心謹慎使用杯子。行為的傾向與此類似,如果你知道某人有易怒傾向,即便對方當下並非處於憤怒狀態,你在他身邊也會小心翼翼。

這點正是一些評論者擔憂取消文化的原因。有人擔心即便當下沒有人因為自身言行受到排斥,取消文化的社會傾向仍會影響眾人行為。如果對取消文化的反應過於敏感,隨口一句玩笑都可能毀掉一個人一生,這將會抑制公共領域的意見表達。當然,我們很難具體評估取消文化對言論自由的抑制程度有多大,但顯然許多知名思想家都認為這是個真實的問題。二○二○年七月七日,《哈潑雜誌》在官方網站上發表一封表達這項擔憂的公開信,信件的簽署者包含來自各種政治光譜立場的藝術家與作家。這封信像是在知識份子圈拋磚引玉,引發一連串對取消文化的深入評論。每當有人批評取消文化時,另一種觀點都會同步浮現,認為適度減少某些公共言論是合理的。這種觀點認為人們應該更謹慎使用言語,尤其當牽涉到種族歧視、恐同、性別歧視、身心障礙歧視等內容時。如今這種觀點廣為人知,亦即言論自由可能容許個人發表種族仇恨等有害言論,但不代表無需承擔對應的社會代價。

然而,這種觀點還是無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哪些社會代價是適當的。我們確實可以支持人們應該對自身言論負責的立場,但不一定每次都要用毀滅性的「炎上」方式回應爭議言論。一名偏執者宣洩侮辱言語,和一個深思熟慮的人竭誠表達被認為錯誤甚至有害的觀點,這兩者間存在明顯差異。但取消文化似乎常抹去回應這些情境的差異,因此不難理解批評取消文化何以成為一股潮流。我認為呼籲大眾應該對給予某人受詛咒的標籤、讓他成為被公開摧毀的祭品這件事保持警覺,應該不會有太大爭議。如果這是取消文化可能造成的後果,那我們至少能把它視為反對取消文化的一種理由。然而,這真的是取消文化的運作方式嗎?如果是的話,對誰而言又是如此?

取消文化的必然性與獻祭性質,比起針對知名藝術家,或許對普通人的影響更為顯著。舉一個經典故事為例,賈絲汀.薩科 (Justine Sacco) 在推特上發布一則不得體的笑話,隨即成為網路憤怒鄉民的箭靶,後來她遭到公司解雇。類似事件層出不窮。這些案例揭示取消文化無法不以極端方式運作的問題。這不令人意外,因為你無法「部分取消」某人,這是非黑即白的事。取消文化的擁護者可能希望追究責任,但責任應該以比例原則來調節。要求一個人對他的不當笑話負責,與那個人因為笑話而丟掉飯碗之間存在很大差異。

此外,如果過度熱衷於取消文化的支持者忽視比例原則,那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後果。他們會讓那些因為不當行為面臨合理後果的人,藉機將自己包裝成取消文化的受害者。舉例來說,美國國會大廈遭受武裝襲擊導致五人死亡後,時任美國總統的川普 (Donald Trump) 因為煽動叛亂遭到彈劾,並得出席國會聽證會。然而,眾議員吉姆.喬登 (Jim Jordan) 卻抱怨那次聽證會是一場取消文化事件。一個人在試圖煽動暴力政變後本來就會面臨嚴厲後果,那與被取消完全是兩回事!

然而,你可能會合理認為,身為眾所皆知的藝術家,本身情況就與賈絲汀.薩科的案例不同。我們常說應該以更高標準要求公眾人物。你可能會認為知名藝術家的影響力與佔據的舞臺,直接影響了人們要求他們負責的尺度,即便只是回應他們的推特言論。

※ 本文為衛城出版社授權刊登之書摘,摘自Matthes, E. Hatala (2025).  大師失格. pp.116-123。

Acropolis-意為「在高處的城市」,是文明發展重要的力量與象徵。出版集結各類知識的行為,即為現代的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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