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憂森林,這個地方應該是被詛咒了。我不明白,為何我初戀的屍體會在我眼前的這個偃塞湖出現;我更不明白,她到底是調查到怎樣的程度了,為何會慘遭此毒手?
回想起前天,我和她的先生與家人站在她冰冷屍體面前的那幕景象,看著他們傷心欲絕的樣子,內心感到無限的憤怒。這讓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到兇手,然後,親手制裁。
那個雙手沾染人血的殺人犯,我鐵了心要讓那傢伙嘗到生命從自己身上流逝的滋味。即便,我會弄髒我的雙手。
站在命案的第一現場,看到地上亂七八糟的腳印,以及現場如颱風橫掃而過的樣貌,我知道那幫蠢蛋條子又胡亂搜索了。當然,這也不能怪他們,畢竟有個檢察官等級的人被殺了,他們當然不能小看這件事。必定如熱鍋上的螞蟻,發了狂般地尋找線索與證據。
只不過他們對我的初戀太不了解了,她是個一絲不苟的人。所以她一定會留下一個關鍵性的線索,而她留下的線索,我相信一定就在這個現場裡,而且,我一定會找得到。
我之所以如此有自信,是因為我的初戀很喜歡枯木。她一直有個怪僻,就是收集枯木,然後將她認為重要的東西藏在枯木裡。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避免自己靠近這種充滿樹木的地方。因為每次靠近,我都會想起她。她就是一個喜歡樹的女孩,交往的那段時間,我常被她從圖書館拖出來,陪著她往山上跑。有段時間,她還參與偏鄉地區的志工。除了輔導小學生功課外,還兼做免費的法律顧問。
如果要問自己花了多久才克服這種「見物思人」的相思病,其實只花了我不到三天。因為我直接放棄把她忘記,決定一輩子都想著她。反正我就是有病!
其實真的有病。因為我即便到現在,還是會去那個常和她碰面的街角待一下;還是會去那間常和她相約的店坐坐;連散步路線也都會再走一次,即便我明明知道,不會在那些地方遇到她。但我彷彿有了失心瘋,期待在城市裡的角落,過往的回憶裡,尋找到一些屬於她的碎片。
我就這樣一邊想著過往,一邊在這座令我煩憂的森林裡,搜尋著她留下的線索,彷彿我在尋找她的另一些碎片。最後,我找到了一個USB和一個錄音筆。忘憂森林,一點也不忘憂。
花了一夜細細地檢索她留下的線索,我發現她已經和兇手聯繫上了。事實上,這是我最害怕的狀況,因為她是個獨立的人,很多事情都不商量也不太思考危險性,就直接自己行動了。當初會分手,也是因為她這點個性,所以才分的。「為什麼就是死性不改呢?」看著她留下的物品,我喃喃自語著。
總之,根據她所遺留下的線索,兇手經營著一個網站,這個網站是幫助每個想自殺卻沒勇氣自己動手的人自殺。看來,她當初的想法是對的,殺頭的生意果然有人做。
我不知道接下來我該如何做,事實上,即便透過網址找到真兇,但現在我依舊沒有證據證實網站站主是兇手。我是否該報警,雖然我真的不喜歡警察,但這種情況實在不是我這種無名的作家可以面對的。雖然之前真的很想親手制裁對方,事實上,我是個卒仔,恐怕我還沒成功前,對方已經先將我送上西天了。
正當我猶豫的時候,警察按了我家的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