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殺人犯與聖人只有一線之隔?《我們與惡的距離》所引發的哲學與心理學之思考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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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與聖人只有一線之隔?《我們與惡的距離》所引發的哲學與心理學之思考

《與惡》所思考的核心問題為:「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近?」,這觸及到了天臺宗佛學對於人性中關於「惡」的思考,特別是「修惡」的概念。本文將從這個概念出發,進一步探問:何謂善惡?汙名化他者的人心源頭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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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臺灣公共電視推出的影集《我們與惡的距離》(以下簡稱《與惡》)佳評如潮,近期更是入圍第 54 屆金鐘獎 14 項大獎 。影劇內容反映臺灣社會的現實,牽涉了媒體、司法、精神醫學、社工、心理諮商等各領域的重要問題。劇情峰迴路轉的發展,扣人心弦,後勁十足。整部影劇有兩條主軸線,一條是李曉明的無差別殺人事件,而另一條則是患上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如何與家人相處,並可能成為罪犯的各種衝突。

關於這部影劇,目前已有不少文章從法律、醫學、媒體、社工等的角度提出精湛的分析,而本文關注的焦點是,如何從哲學的視角探討《與惡》所帶出的深層問題。《與惡》所思考的核心問題為:「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近?」,這觸及到了天臺宗1佛學對於人性中關於「惡」的思考,特別是「修惡」的概念。本文將從這個概念出發,進一步探問:何謂善惡?汙名化他者的人心源頭是甚麼?面對隨機殺人的罪犯,社會急於判死刑的背後透映了甚麼問題?我們又該如何面對這些問題?而這些思考,也是這部劇名之所以耐人尋味的原因。

※ 以下含有劇透

你我是如何成為社會共犯的?

李曉明在戲院無差別開槍射殺觀眾,引起社會的軒然大波。影劇一開始,新聞報導李曉明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為其辯護的人權律師王赦,正走出法院,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突然遭到死者家屬潑糞,現場記者紛紛按下快門。這則新聞放到 Facebook 後,網民對王赦不堪入耳的許多留言,獲得數千個讚。更有人製作慢動作的圖片,放上「含屎噴赦」的字樣來加以嘲諷。

網路言語的暴力充斥在我們的周圍,當社會上對李曉明的行徑深惡痛絕、意欲除之而後快時,王赦選擇用「罪犯也有平等人權」的方式來看待李曉明,更重要的是,他極力為李曉明爭取法律上的最大權益,背後的動機是為了避免社會再次發生這樣的悲劇。他很清楚,沒有探究出李曉明犯案的動機,直接判定死刑並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如他對被害者家屬劉昭國所說的一段話:

所以你認為殺戮電玩加上家庭教養的問題就是李曉明犯案的原因?殺了李曉明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你們的傷痛就可以撫平?……政府還沒廢死之前,就他犯的罪,死刑沒什麼爭議……我是真的希望輿論能有些影響力,否則政府為了消除民怨或其他政治因素,隨時會處死李曉明!要探究李曉明到底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真的需要時間,當然這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對你來說不公平,你可以拒絕我。2

上述透過王赦口中可知,司法的判定深受人民的左右,判定死刑是為了安撫人民。而對於這類型的犯案,社會無法進行深入、複雜的思考來探究發生的根源,只能簡化犯案的原因,特別是容易受到媒體的影響,媒體的報導焦點也往往放在容易炒作的話題上。3

一個社會要維持穩定的秩序和發展,理性和道德可以說是至為關鍵。情感或情緒並不容易被控制,通常有礙於事件往秩序的流程發展,一個講究效率、以最小成本獲取最大利益的社會而言,是不太容許情感或情緒受到重視。而講究理性、秩序的社會,對於李曉明這一類無差別殺人事件是難以想像的,故為了要「合理化」犯案者的行徑以及判刑的結果(罪有應得),往往會簡單地相信某些犯案原因,以滿足自己的認知。我們可以想像,若李曉明犯案的動機是牽涉到整體社會疏離的氛圍以及生活上遭遇到其他不好的對待時,那麼他的罪刑就可能不會被判死刑,但這樣一來卻難洩人民的心頭之恨。

通往地獄之路,為何常由自命良善的人所舖成

道德是人類文明的產物,也是人與人之間團結合作所需要的規範,而社會上所強調的道德規範,是建立在善惡二元對立的框架下。不管是在家庭或學校,我們從小受到的道德教育,也都是強調非黑即白、抑惡揚善、以善克惡。某些宗教觀念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人上天堂,惡人下地獄」等,也都是善惡分明且根深柢固地存在人們的心裡。一旦我們只能用簡單的善惡觀念來看待事情,就容易用一套固定、僵化的認知模式套用在一個人身上,而忽略掉背後的複雜原因。所謂的「正義魔人」或「正義鄉民」,事實上就是用一套簡單的善惡、對錯、好壞的標準來加諸在他人身上,而且打著「以善為名」的旗子以各種言語來責備、嘲諷、揶揄當事人。

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劇情標籤雲
「鍵盤正義」是真的正義嗎?
進言之,當我們不能用更為複雜、細膩的角度來思考這一類犯案的事件時,加上正義感的義憤填膺、媒體的大肆渲染(如不斷聚焦在受害者家屬的喪痛與憤怒、報導犯案者的家庭背景所出現的瑕疵等),我們就很容易在網路上塑造出犯案者兇殘、冷血、喪失人性、反社會人格的形象,甚至冠以「人渣」之名。

若社會無法正視犯案者背後的動機,而只是一味嚴厲譴責、妖魔化犯案者,認為他們就罪該萬死、社會不應該浪費資源在他們身上,恐怕並不會真正減少這類案件的發生,反而可能釀造更多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發生。正如劇中的李曉明和現實的鄭捷,他們希望的就是司法單位判自己死刑。

除了犯案者本人還不夠,媒體為了能夠創造出更多的話題,也會把焦點放在犯案者的家屬。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犯案者的家屬往往成為了被撻伐的對象,包括被責問是如何教育小孩的?是否感到懺悔?要如何賠償受害者家屬等等。《與惡》中的李曉文,為了脫去「加害者家屬」的標籤,被迫改名為李大芝。而她的雙親不僅變賣了店鋪,為了躲避媒體的「追殺」,更是從此過著「不能見光」的日子。

善惡的劃分,帶來了穩定的秩序,同時也潛藏著某種暴力。當我們不能察覺到這一點,而「自以為是」地覺得自己是在伸張正義時,恐怕只是變相地成為了社會結構、媒體輿論的迫害者而渾然不知。誠如影評人馬欣對《與惡》的一篇影評文章標題所揭示:「通往地獄之路,常由自命良善的人所舖成」。

由此可見,我們與惡的距離之所以如此地近,恰好來自「抑惡揚善」的思維模式,若不打破這種善惡對立的僵化區分,只會讓暴力不斷發生。天臺宗的「修惡」思想,恰好要打破這種善惡截然二分的觀念,其所要對治的問題,正是要顛覆「推崇善、排斥惡」的偏執。

知禮大師的「全體即是性惡法門」

天臺宗由智顗(又被稱為智者大師,538-597)所創立,後經過湛然 (711-782)、知禮 (960-1028) 的發展,對於「惡」的洞見不可不謂之深刻。基本上,天臺宗對善惡的思考,源自「緣起性空」的觀念。「緣起性空」是佛學的基本義理,其主張一切事物都是無常變化,並沒有不變的「實體自性」,也就是沒有永恆、固定不變的本質,萬物的生成變化都是依因待緣,互相促成的。也唯有看破世間萬物都是「空」的,不執著於特定的價值,才能真正的自在,而二元價值的分別心,恰好預設了有一種排他性的本質價值,一旦成為追求的目的,反而落入了著相的窠臼。

智顗
智顗(ㄓˋ ㄧˇ, 538-597)
「緣起性空」的世界觀,揭示出萬物之間的依存關係,彼此構成了一個整體的生命關係網,故「體空」者能夠慈悲為懷,包容一切。而實踐大乘要義的菩薩,更是能夠在世間萬物的變化中看見無限的創造性,即便是惡、欲、貪、嗔、癡。在這個意義下,即使是社會上看來十惡不赦的罪犯,亦具有啟悟眾生成佛的意義4。菩薩作為「覺有情」,對世間的慈悲,並不建立在排他性的善惡、好壞、是非的區分基礎,即便是充滿罪汙的他者,也都是一體慈悲關愛、包容,因為不存在「汙垢」之外的「清淨」。誠如美國芝加哥大學學者任博克 (Brook Ziporyn) 的分析5

因為真正的慈悲要求一個人不僅捲入苦中,甚至要捲入無法擺脫地關聯於它的迷和罪中。既然必須總要有某些人在某處行惡和受苦,則只是自我趨利避害就不僅是自迷,而且也無用,「美好心靈」是一種有害的信仰,它使人們迴避這一事實,即個人無可擺脫地捲入了世界之惡中。處理此不可擺脫之惡與苦的唯一方式是,通過自我捲入於惡與苦之中,接受惡與苦並且補充某些份外之物以便對此惡與苦進行再度脈絡化和轉化。6

在修行實踐上,不刻意追求無惡之善,而是正視人性中具有的惡,不以壓抑、排斥的方式去克服所謂的「惡」。相反的,是要「修惡」,如知禮在《十不二門指要鈔》主張對「全體」的肯定,而「全體即是性惡法門」:

以非二物相合及非背面相翻,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何者?煩惱生死即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不須斷除及翻轉也。諸家不明性惡,遂須翻惡為善,斷惡證善。

引文中的「二物」,就是指「菩提/煩惱」、「涅槃/生死」、「善/惡」等二元的區分,對知禮而言,這些「二元」並不是在概念上統合或背面對反的關係,而是一個「全體」的關係,也就是中道觀的「中」,這樣的「全體」要當下肯定。對全體的當下肯定(當體全是),就是對煩惱生死的充分肯定,也就是對「惡」的肯定。修行不須斷除惡,此乃「修惡」或修「性惡法門」。知禮批評某些修行者「不明性惡」,只能走「翻惡為善,斷惡證善」的道路,殊不知這洽是另一條魔道(偏執)。此外,知禮也說

佛之與魔,相去幾何?……良由本理,具魔、佛性,不二而一,二而不二,隨緣發現,成佛成魔。……故得云魔外無佛,佛外無魔,亦是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7

人本具魔性與佛性,而魔性與佛性是「不二而一、不二而二」的關係,惟有了解到這一點,才能真正帶來無限的創造性。要注意的是,「修惡」並不是真的要讓自己變成一個「惡人」,更不是要執著於惡,而是要正視自己內心無法斷除的貪慾和偏執,並且深刻體會到「佛」與「魔」是相互融涉(不二)卻並非完全等同(而二)的弔詭關係。簡言之,善與惡是同時成立的,試圖徹底地排除惡,反而催生了真正的「惡」,「修惡」才能「成佛」。

人性深層的「原魔」

天臺佛學的「魔外無佛,佛外無魔」,亦相應於存在主義心理學的「原魔」(Daimonic) 概念。美國存在主義心理學之父羅洛‧梅 (Rollo May) 認為8,「原魔」不同於良心,良心大體而言是社會的產物,而「原魔」則是人性中自然原始的力量,它會實際呈現在性與愛慾、怨氣、憤怒以及對權力的貪念裡。原魔不能簡單地用善惡的觀念來框束,它是盲動的原始力量,卻也是創意、靈感的泉源。

羅洛‧梅主張,在現代性情感疏離的時代,要營造豐盈的人生,必須能夠尋回原魔的意義,重新尋找到適合自身處境的原魔的新形式。原魔需要被引導、疏通,但不能被壓抑。強行的壓抑、抵抗、反對,只會使得原魔以另一種暴力形式爆發出來。羅洛‧梅有一段話至為深刻:

拒絕承認原魔這件事的本身,反倒使原魔出現,且讓我們都成為原魔毀滅性侵佔的共謀者。 9 

換言之,我們必須擁抱內心深層的原魔,正視、承認它的存在。也惟有如此,才能將原魔的破壞性力量轉化為創造性力量,也才能避免自己走向魔道。 10 一旦偏執於正義而排斥原魔,偏執善而排斥惡,恰好是成為魔道、惡的來源。當我們身在螢幕後面成為「鍵盤戰士」,為了「正義之名」而努力「奮戰」,對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罪犯實施各種言語的制裁時,是否正走向魔道卻以為自己是正義之士呢?

原魔作為人性中的黑暗、異質、盲動的力量,可以說是我們內在(意欲排除)的「他者」,而「修惡」的實踐正是讓我們學習如何與原魔相處,並且將之轉化為創造性的源頭。

文明的發展需要「代罪羔羊」

《與惡》的編劇呂蒔媛在接受採訪時坦言,他對這個作品的創作動力來自「恐懼」,這也是她許多「非做不可」的作品的創作動力。就這一點而言,呂蒔媛是一個正視自己原魔的創作者,當她到各相關領域(律師、法官、精神鑑定醫師、精神科 醫生、康復之家、新聞從業人員、犯罪防治、犯罪心理、立法委員、國中老師等)進行田野的資料蒐集以及寫劇本的過程,勢必面對許多傷痛、暴力的煎熬。這或許也呼應了任博克所說的「處理此不可擺脫之惡與苦的唯一方式是,通過自我捲入於惡與苦之中,接受惡與苦並且補充某些份外之物以便對此惡與苦進行再度脈絡化和轉化。」

然而,當我們無法正視自己內心的恐懼時,卻會以另一種方式來迫害他者,如《與惡》中對精神病患的「汙名化」,第二集出現的「康復之家」,成為了社區撻伐 的對象,周邊住戶更是掛起了「我不敢上學、不敢出門玩耍,誰要負責」的布條。眾人對於精神病患的不了解,造成內心的恐懼,而理性秩序的文明,讓眾人缺乏凝視黑暗、混亂的勇氣,因此大部分也不願意去深入了解精神病患。因為要深入了解這塊混沌不明、紊亂失序的領域,就會觸碰到內心最為恐懼的地方:「我是否也會成為他這樣的精神病患」、「萬一我家人也成為了精神病患,該如何與他們相處?」等等。

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王赦
積極替死行犯辯護的律師王赦,承受著來自社會輿論的攻擊與家人不諒解。
這些問題是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但要有勇氣面對,必須謙卑、誠懇、耐心、慈柔,過程中亦會非常煎熬。王赦積極地為李曉明、陳昌爭取法律的權益,並且試圖了解他們犯案的原因,甚至幫助他們的家人,換來的是社會輿論的壓力、被害者家屬的憤怒以及家人的難以諒解。

王赦之所以能夠如此堅定地關懷這些被社會邊緣化、排斥的他者,並不是因為他是甚麼道德聖人。《與惡》給了一個很好的解釋:他三歲的時候被母親丟在育幼院,之後還差點殺了人,他因為肚子痛而耽誤了與南臺幫派的火拼,他的兩個育幼院哥哥,一個死刑,另一個無期徒刑,只是差了兩分鐘,卻帶來了這麼大的人生差別。也因為王赦有這樣的經歷,他才能覺察出殺了兩名幼童的陳昌,當時其實是想要殺死小時候的自己,並不是真的想要殺人犯案。 11

深層心理學 (Depth Psychology) 專家諾伊曼 (Erich Neumann) 認為,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是一項艱鉅的任務12。他繼承榮格 (Carl Gustav Jung) 的思想,認為人性是由光明和陰影 (shadow) 構成的,而道德意識往往造成對陰影的壓抑、抑制、排斥,如此則會形成另一種破壞的力量。文明社會的集體生活需要靠道德來維持秩序,但忽略了陰影對人心的原始作用,則會把陰影的消極部分投射到他者身上,即把陰影當作異己的外部來加以鬥爭、懲罰和消滅。於是就會出現「替罪羊」——被汙名化、他者化 (othering) 的精神病患,難逃被當作代罪羔羊的宿命。相較於理智、秩序的所謂「正常人」,精神病患往往被視為失序、沒有理智的「不正常人」。對精神病患的恐懼,其實反映了眾人對於自己內心「陰影」的深層恐懼。

惡的存在意義

知禮所說的「性惡法門」,其實就是要接受自己的陰暗面是自己的一部分,學習如何與陰影共處。諾伊曼說:

我自己的陰影面是整個人類陰影面的一部份和代表;如果我的陰影是反社會和貪婪的、殘忍的和惡意的、貧窮的和悲慘的——如果他以乞丐、黑人或野獸的形式走近我——那麼,我與他的和解將同時牽連到我與整個人類的黑暗兄弟的和解。這意味著,當我接受他並在他的身上接受我自己的時候,我也在代表他接受人類的那一整個成分。作為我的陰影,這個成分是「我的鄰居」。13

人人兼具佛性與魔性,而「魔外無佛,佛外無魔」,成魔即是成佛。當我願意去面對、正視這些無差別殺人的犯案者、精神病患時,也意味著我能接受自己的陰影,甚至接受這個代表著人類陰影面是構成我的一部分。

那麼,對於「無差別殺人」這樣的「惡行」,我們能夠思索出甚麼樣的創造性呢?面對痛失至親的家屬,我們是否還能大言不慚地說什麼惡的意義?輕易地說出惡的創造性或意義,是一種無知,但當我們去深入凝視這片「無差別殺人」的深淵時,可能會覺察出,殺人與愛人,其實是來自同一個源頭。黃致豪律師對於這些被視為冷血的殺人犯,他說:「他的根是深深地在過去的土壤裡長出來,而你要完整評價他,必須完整知道脈絡。」

我們能夠不冷漠、有能力去關愛他人,是因為我們也能夠感受到別人的關愛,再把這份關愛傳遞出去。愛與被愛,是人類深層的渴望,被愛的權利一旦被剝奪了,也就逐漸失去愛人、感受他人的能力。依據羅洛‧梅的分析,當我們長期處於冷漠、疏離的社會時,為了避免付出卻得不到回應的傷害,我們也會逐漸變得疏離、冷漠(冷漠是為了不想要再受傷),但與此同時也會助長了暴力。因為我們是渴望被愛的,冷漠的狀態最終「逼得人要以最直接的方式瘋狂地貼近他人」。許多的強姦、暴力犯罪就是這樣發生,畢竟「對他人施加痛苦和折磨,至少證明了一個人有力量影響別人14。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隨意殺人的犯案者,其內心深處是否也存在著人性中渴望被愛與愛人的能力?有心理師甚至提出「有沒有可能,在『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的背後,他們渴望的其實是『誰都可以,拜託你懂我,拜託你來愛我?』」

小結:凝視黑暗、正視內心的怪物

思索善惡同源的問題,是煎熬、痛苦、焦慮、不安的,因為它迫使我們去面對內心的深層恐懼,超出了日常生活與教育帶給我們的認知。但這也是天臺佛學主張「修惡」的意義,若是能輕易學習、體悟,也就不用「修」了。知禮所開啟的「性惡法門」,既是每個人無所逃的生命功課,也是人類文明必須勇於去承擔與面對的課題。

《與惡》最後安排李曉明家屬與被害者家屬的會談,過程很痛苦、煎熬,卻非常非常的重要。在這個過程,雙方都必須重溫夢魘,重新凝視內心深層、難以迴避的傷痛、哀傷、悲苦,這些悲慟是雙方家屬一輩子的陰影。我們的社會,應該正視這樣的會談。這非常考驗我們的勇氣,但未嘗不是一種修習性惡的法門。最後,我想以劇中王赦對劉昭國、宋喬安所說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結束:

這個會談並不是原不原諒、寬不寬恕的問題,被害者家屬有原諒的權利,但是沒有原諒的義務。這次的會談,反而是希望讓你們有個抒發、表達心聲的機會……讓他們了解你們經歷的傷痛,也讓李曉明的父母對未來有可努力的方向……這是他們想誠摯表達的。15

馬來西亞華人、臺灣女婿,中正大學中文所博士。 專長領域是中國哲學,熱愛書法、品茶和武術,對文化、宗教、藝術、歷史、心理學等有濃厚的興趣,關心臺灣的文化主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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