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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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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群): 孟德斯鳩, 夏爾·德·塞孔達 ; 張, 雁深
    出版社: 臺灣商務印書館
    ISBN: 9570514361
    出版年份: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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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論法的精神》是亞里士多德之後第一本綜合性法學、政治學著作。作為最重要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以他廣博的知識、縝密的思辨,以及對人類處境的深度關懷,建立了社會學、史學領域的科學理論,以及國家與法的一般性規律和原則,揭櫫法律的精神和作用,企圖解決人類社會的最基本問題。

    「我首先研究了人。我相信,在這樣無限參差駁雜的法律和風俗之中,人不是單純地跟著幻想走的。我建立了一些原則。我看見了......」他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意味深長地敘述。

    本書特色

    ★西方啟蒙思想的重要論著!

    ★公認為政治理論史和法學史上的巨著!

    作者簡介
    孟德斯鳩(Montesquieu,1689-1755)
    本名查理.路易.德.色貢達(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後來繼承家族孟德斯鳩領地爵位。他早年就讀於波爾多大學,畢業後曾擔任律師、波爾多法學院副院長。1721年發表《波斯人信札》,以嘲諷、辛辣的文筆,批判了法國社會、路易十四、知識分子和天主教教義,因此成名。之後出入宮廷、文藝沙龍,又前往歐洲各國及英國遊學,結識了許多學者和政治家。

    1737年發表《羅馬盛衰原因論》,1748年《論法的精神》問世;後者由於其博覽群籍的功力、獨到的見解,獲得知識界高度肯定,認為是政治理論史和法學史上的巨著,媲美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作為啟蒙思想的重要論著,本書也曾被列為禁書。

    他的重要著作還有《尼德的神殿》(1725)、《論一般的君主政體》(1727)、《為〈論法的精神〉辯護與解釋》(1750)。他在世的時候,已經是一位享有國際性聲譽的思想家,對後世的影響更是深遠。

張雁深:孟德斯鳩和他的著作
張雁深:關於譯本的簡單說明
孟德斯鳩生平大事年表
孟德斯鳩論著舉要
論法的精神
著者原序 著者的幾點說明

第一卷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二章 由政體的性質直接引伸出來的法律
第三章 三種政體的原則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應該和政體的原則相適應
第五章 立法應與政體的原則相適應
第六章 各政體原則的結果和民、刑法的繁簡、判決的形式、處刑等的關係
第七章 政體原則與節儉法律、奢侈以及婦女身分的關係
第八章 三種政體原則的腐化

第二卷
第九章 法律與防禦力量的關係
第十章 法律與攻擊力量的關係
第十一章 規定政治自由的法律和政制的關係
第十二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和公民的關係
第十三章 賦稅、國庫收入的多寡與自由的關係

第三卷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氣候的性質的關係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隸制的法律和氣候的性質的關係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隸制的法律和氣候的性質的關係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和氣候的性質的關係
第十八章 法律和土壤的性質的關係
第十九章 法律和構成一個民族的一般精神、風俗與習慣的那些原則的關係

第四卷
第二十章 從貿易的本質和特點論法律對貿易的關係
第二十一章 從世界貿易的變革論法律與貿易的關係
第二十二章 法律與使用貨幣的關係
第二十三章 法律和人口的關係

第五卷
第二十四章 從宗教慣例和宗教本身考察各國國家建立的宗教和法律關係
第二十五章 法律和各國宗教的建立及對外政策的關係
第二十六章 法律和它所規定的事物秩序的關係

第六卷
第二十七章 羅馬繼承法的起源和變革
第二十八章 法國民法的起源和變革
第二十九章 制定法律的方式
第三十章 法蘭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論和君主國的建立
第三十一章 法蘭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論對他們的君主國的革命的關係
譯名對照表